蓝秦讲全国十大征地拆迁案件(二)

王江超等3人诉吉林省长春市九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紧急避险决定案

案件经过:

当事人王江超的家在吉林省长春市向阳村,2010年,吉林省人民政府因农用地专用项目需要用地,作出了相关的征地批复,欲征收王江超家的房屋。政府的征收程序合法,只是就征收房子给多少补偿费用没有和王江超达成一致意见。

2015年4月,王江超房屋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忽然向吉林省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申请鉴定王江超的房子,经鉴定,王江超家的房屋属于“D级危险”房屋,于是当地城乡建设局对王江超家的房屋作出了紧急避险决定。王江超家的房子就这么被挂上了“危房”的名头,自这之后,当地城乡建设局一直催告王江超限期拆除房屋,但王江超知道这是为了赶走他的手段,拒绝拆除。经过一番拉据,当地城乡建设局在2015年4月强拆了王江超家的房子。王江超委托律师,一纸诉状将当地城乡建设局告到法院,请求法院判决该紧急避险决定无效、并让被告在被拆房屋原地给王江超修建新房子。法院会支持王江超的请求吗?

蓝秦讲全国十大征地拆迁案件(二)

图片来自网络

裁判结果:

长春市九台区人民法院一审认为,王江超的房屋位于农用地专用项目的房屋征收范围内,应按照征收补偿程序依法进行征收。而当地城乡建设局作出紧急避险决定,对王江超家的房屋予以拆除的行为违反了法定程序,属于程序违法。一审判决撤销当地城乡建设局作出的紧急避险决定,但对王江超原地重建房屋的请求不予支持。

王江超等人不服,提起上诉。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认为有三个违法点:1、王江超的房屋应当先补偿后征收;2、根据《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相关要求,提出危房鉴定的申请主体应该是王江超,显然当地街道办事处申请属于违法;3、当地城乡建设局将紧急避险决定直接贴于无人居住的房屋外墙,送达方式也违法;4、最重要的一点是,城乡建设局在征收部门未予补偿的情况下,对涉案房屋作出被诉的紧急避险决定,不符合正当程序,应予撤销,并及造成的损失给与赔偿。王江超要求对其被拆除的房屋原地重建的主张,因不符合该区域的整体规划而被驳回。

典型意义

以上就是本案的事实经过与审判过程,那么这个案子有什么典型意义呢?孟文静和李文谦律师为您解读:在房屋征收、征地拆迁过程中,征收方经常违反法律规定的程序拆迁,例如先拆迁后补偿或先拆迁不补偿。本案中,当地城乡建设局为了尽快达到自己的拆迁目的,对于已经启动征地程序的房屋,采取危房鉴定和强制拆除两种非法手段,避开征收补偿环节。这种行为不但违法,还严重侵犯当事人王江超的合法权益。对于这种假借“紧急避险”为由,实则进行违法强拆的情形,最终被法院判决撤销,无疑保护了王江超的合法利益。

在土地征收当中,行政机关只有遵循合法行政程序,才能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才能体现以人为本,尊重群众主体地位,若行政机关违反了法律的规定,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最后蓝秦律师团提醒各位被拆迁人,在遇到类似的违法拆迁行为时,不能坐以待毙、任人宰割,应当及时委托律师,通过法律程序维护您的权利,只要我们的主张合理、证据充分,一定可以争取到合理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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