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贸入门篇---信用证(一)

上次我们聊过了外贸中的付款方式,其中“信用证”付款方式我是单独做一篇文章来解释的。。基本上每个做外贸的人早晚都会接触到它,至少是听说过。初次见到信用证的时候,看上去给人一种亚历山大的感觉---厚厚一叠,密密麻麻的术语,让人望而生畏。今天我们大家就一起来看下信用证到底是什么样的东西。

首先我们从信用证字面上看,这是跟信用有关的东西。国际贸易(外贸)的确是一个颇具风险的行业。大宗的货物和款项在国际间传递交易,各国商人语言不同,法律各异,相隔万里,交易时甚至未见过一次面,交易耗时长。生意场本来就是尔虞我诈的战场,更何况面对的是遥远陌生的客户。如果像在超市里购物,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就不会有任何风险,可是在外贸中不行,即便在科技发到的今天,货物从青岛胶州港海运到美国,也要需要30-40天,同样地,一笔款项从国外银行转至国内银行,需要几天到半个月一点也不足以为奇。这样一来,外贸中的买卖双方自然会颇有猜忌。买方担心预付款后,卖方不按照合同要求发货;卖方也担心在发货或提交货运单据后买方不付款。因此需要找担保人。那找谁做担保人?找银行。因为银行有钱,实力雄厚比较信得过,除了事情能担当的起。而且世界各国对银行的管理和要求一般都比较高,知根知底。

于是,国际贸易中就形成了一种独特的做法:买卖双方磋商交易以后,由买方出面,把交易的内容和要求,例如品名.数量.品质要求.金额.交货期等条款开列清单,交给某一家银行(通常是买方的开户行),请银行做担保人,根据这些条款开立一份证明给卖方。只要卖方按时.按质.按量交货,银行就督促买方付款。因为买方本身在此银行开户,或交纳了一定的保证金,所以这种银行督促下的收款是很有保障的。反过来对于买方而言,在卖方交货之前不需要支付任何预付款,卖方交货或不合格,就可以拒绝付款,也很稳妥,双方都有保障。这样,国际贸易商直接的商业信用就得到了银行的担保证明,这份证明”信用“的文件,就是神秘的”信用证“,英文全称Letter of Credit,简称L/C。

那信用证的定义是什么呢?

信用证(Letter of Credit, L/C)是指由银行(开证行)依照(申请人的)要求和指示或自己主动,在符合信用证条款的条件下,凭对顶单据向第三者(受益人)或其指定方进行付款的书面文件。即信用证是一种银行开立的有条件的承诺付款的书面文件。

举例,买方是一家美国公司,开户行是花旗银行;卖方是一家义乌工厂,开户行是中国银行。最常见的信用证具体操作,是美国公司在收到义乌工厂签订的合同后向花旗银行提出开证申请;花旗银行接受申请,开立信用证,并传递给中国银行;中国银行街道信用证以后,通知义乌工厂,并把信用证交给义乌工厂;义乌工厂以备货制单,完成交货后,把全套单证交给中国银行。中国银行审核无误后,可以直接付款给义乌工厂,或者暂不付款而将全套单证转交给花旗银行,由花旗银行付款。在这个例子中:

1. 美国银行申请开立信用证,叫做”申请人 Applicant"

2. 花旗银行开立信用证,叫做 “开证行 Opening/Issuing Bank"

3.义乌厂因为受益于信用证的付款保障,叫做”受益人Beneficiary".

4.中国银行接到的信用证,并通知义乌厂,叫做“通知行 Advising/Notifying Bank"

5.如果中国银行直接付款给义乌厂,就叫做”议付行Negotiating Bank"

6.花旗银行最重承担付款责任,叫做“偿付行Paying/Reimbursing Bank"

下图便是个一个完整的信用证流程图。

外贸入门篇---信用证(一)

所以,当我们想以信用证作为收取货款的方式时,需要把外贸的要求和国内开户银行的名称账号等资料告诉国外买家。这些资料可以询问银行,告诉银行是为了开立信用证即可。

理论上信用证有很多种类,比如根据是否允许受益人转让他人分为”可转让/不可转让信用证",根据付款期限分为“即期/远期信用证”,根据是否可以中途撤销分为“可撤销/不可撤销信用证”等等。而实际上,最常用的就是“即期不可撤销信用证”,原因很简单,咱们做出口的,当然不想货款被拖延,而信用证一经开出就更不希望会被中途撤销,否则便失去了实际的意义。至于是否允许转让,则根据出口的渠道自由掌握。

今天就到这里啦,有任何问题欢迎留言,我们明天继续解读“信用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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