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中院與金融稅務部門助推破產企業“涅槃”

Q

如何解決破產審判實踐中遇到的企業信用和稅務問題,幫助破產重整企業“療傷治病”走出困境?

近日,佛山市中級人民法院與中國人民銀行佛山市中心支行、佛山市地方稅務局分別簽署破產審判工作備忘錄,創新性提出對破產企業處置不動產和股權時不再預徵企業所得稅,為重整企業消除信用障礙。

佛山中院与金融税务部门助推破产企业“涅槃”

司法實踐中,破產企業在處置不動產和股權時,需預繳企業所得稅,這給處於“死亡邊緣”的企業的清算、重整工作帶來較大壓力;而重整成功後,“重生”的新企業往往被認定為原企業主體的延續,原企業的債務雖然通過破產得以部分免除,但在銀行機構看來,新企業由於名稱、資質未變,舊企業的欠稅、欠款等不良徵信記錄仍然留存,新企業因貸款困難等原因而面臨“二次死亡”。

佛山中院与金融税务部门助推破产企业“涅槃”
佛山中院与金融税务部门助推破产企业“涅槃”

“這不利於‘殭屍企業’出清和重整企業‘重生’。”佛山中院副院長黃學軍表示。佛山中院分別與人民銀行佛山中心支行、佛山地稅局簽署了備忘錄:

佛山中院与金融税务部门助推破产企业“涅槃”

首次明確並歸集了佛山地稅支持企業破產重整及破產清算的稅收優惠政策,創新性地提出了不再預徵企業所得稅,減輕企業運營和清算負擔,並通過“核銷死欠”通道為破產清算企業辦理稅務註銷登記、隔斷重整前後企業欠稅記錄。建立重整企業稅務信用修復制度,並創新性提出在徵信系統中對重整企業償還債務信息變更以修復失信記錄舉措,為重整企業經營運行消除信用障礙。

府院協調,助推破產重整企業“涅槃重生”,這兩份備忘錄作為佛山破產案件處置工作聯合協調小組工作機制的首批成果,下一步還將與工商、銀監等部門強化聯動機制,進一步完善信用等重整配套機制,助力企業重生髮展。

“破產審判工作是建立健全市場主體救治和退出機制的關鍵環節,也是決勝基本解決執行難的重要抓手。”黃學軍介紹說,2017年以來,佛山中院通過破產程序,成功促成富士寶公司等一批本土企業重整,化解金融債權8億餘元,盤活企業存量資產近12億元,引進增量資產超過20億元,妥善解決3000多名工人的就業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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