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展質量提升行動 為實現總目標提供有力的質量保障

2017年9月,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關於開展質量提升行動的指導意見》。這是首次以黨中央、國務院名義出臺的質量工作綱領性文件,在我國質量發展史上具有重大的里程碑意義,是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提出的堅持"質量第一,效益優先"要求的具體體現。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黨委、政府高度重視,陳全國書記、雪克來提·扎克爾主席第一時間作出重要批示。歷經7個月的調研、廣泛徵求意見,幾易其稿,3月19日,自治區黨委、自治區人民政府正式印發了《關於開展質量提升行動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確定了未來3年新疆開展質量提升行動的總體要求、具體行動、保障措施和組織領導,是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新疆質量工作的綱領性文件,對推動新疆質量供給水平持續穩定好轉,切實增強人民群眾的質量獲得感,走出一條具有新疆特色的高質量發展道路具有重大的實踐意義和指導意義。


質量問題是經濟社會發展的重大戰略問題,關係可持續發展,關係人民群眾切身利益,關係國家、地區形象。《實施意見》向全社會作出了最有力、最集中的質量動員,充分體現了自治區黨委、政府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按照高質量發展的要求,圍繞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佈局和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佈局,認真踐行新發展理念的信心與決心。到2020年,力爭實現供給質量不斷改善,供給體系更有效率,質量強區建設有力推進,產品、工程、服務和環境質量總體水平明顯提升,質量對促進新疆發展的貢獻率明顯提升,更好滿足人民群眾對日益增長美好生活的需要,為實現社會穩定和長治久安總目標提供有力的質量保障。

《實施意見》在產品、工程、服務和環境四大領域確定了新疆質量提升的工作重點。針對農產品、食品藥品、日用消費品、進出口商品等重點產品,推進標準體系、質量追溯體系、質量誠信體系建設,完善質量安全監管機制,強化風險監測和應急處置,開展質量提升專項行動,提升產品質量水平。在房屋建築和市政公用工程、交通和水利基礎設施等重要工程領域推動綠色、節能、環保、安全技術水平的提升。推動旅遊、餐飲、醫療、養老等服務業提檔升級,加快培育現代物流、金融服務、商務服務等服務新業態向中高端發展。落實各項汙染防治措施,改善大氣、水、土壤等環境質量。同時,《實施意見》提出了以質量技術創新促進質量提升,以全面質量管理推動質量提升,以品牌建設引領質量提升,以質量監管倒逼質量提升,以質量共治落實質量提升,夯實質量技術基礎等具體措施,促進企業、產業和區域質量協調發展。《實施意見》還從質量法治和制度建設、財政金融、激勵機制、人才培訓、文化建設等方面,完善了質量提升保障機制。要求建立各級黨委集中統一領導的質量工作機制,建立質量督察工作機制,完善質量工作考核體系,嚴格責任追究制度,為質量提升提供了制度保障。

《實施意見》體現了以下特點:一是全面貫徹落實中央關於開展質量提升行動的決策部署,把質量強區戰略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把提升供給體系質量工作作為主攻方向。二是結合新疆實際,堅持聚焦總目標、服務總目標,堅持質量第一、效益優先,破除質量發展瓶頸,完善質量基礎設施,全面提高質量發展水平。三是建立質量督察工作機制,將質量工作納入自治區黨委、政府督察範圍,強化質量工作督察考核,壓實質量提升責任,強化質量安全保障,抓落實,抓實效。

深入貫徹落實《實施意見》,既是對黨的事業和人民利益高度負責的政治要求,也是推動新疆經濟高質量發展的難得機遇和強大動力,更是實現新疆社會穩定和長治久安總目標的戰略要求。新疆各地、各部門將自覺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黨的十九大精神上來,統一到黨中央、國務院和自治區黨委、政府關於開展質量提升的工作部署上來,切實增強抓好貫徹落實的政治自覺和責任自覺,以高度負責的態度和求真務實的工作作風,以抓鐵有痕、踏石留印和釘釘子的精神抓好貫徹落實,為實現社會穩定和長治久安總目標提供強有力的質量保障。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