牢牢掌握領導權、管理權、話語權:羅江三大舉措強化基層意識形態工作

首先,把意識形態工作列為區委重點工作單獨考核

按照用意識形態總攬思想政治建設工作的思路,羅江區大膽突破,結合“大學習、大討論、大調研”活動,深入研討基層意識形態工作的有效途徑和手段,將意識形態工作列為區委重點工作單項考核,由區委宣傳部代區委執行考核。重點考核全區各級黨委(黨組)在意識形態工作中的組織領導、陣地管理、隊伍建設、考核問責四大方面,不斷強化全區意識形態工作履職能力和責任制落實,充分發揮了目標管理“指揮棒”的作用,全面提升了各級領導幹部對抓好意識形態工作重要性的認識。

同時,把意識形態工作體現在幹部提拔重用全過程

嚴格落實《羅江縣貫徹落實黨委(黨組)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具體措施》,把抓意識形態工作的成效和表現,作為領導班子、領導幹部考察考核的重要方面。在幹部提拔任用或者重用前,將幹部履行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情況和個人在意識形態領域表現納入考察談話內容,將意識形態工作有關理論知識納入幹部任職資格考試內容,在提請區委常委會審議有關幹部任免事項前,由區委宣傳部簽署對擬提拔幹部在日常意識形態領域履職和表現方面的意見。

另外,把意識形態工作作為評先選優標準之一

在全區黨委序列評先選優工作中或是向中央省市推薦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時,由區委宣傳部出具該單位或個人履行意識形態工作職責及相關表現的鑑評意見,對涉及相關部門或個人存在“對意識形態工作領導不力、疏於監督管理,以致管轄範圍內意識形態領域出現重大問題、造成不良影響的”等《羅江縣貫徹落實黨委(黨組)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具體措施》中規定的十三種追責情形的,實行“一票否決制”,一律不列入評先選優和推薦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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