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貨 涉黃 商戶糾紛 拼多多怎麼了?

假貨 涉黃 商戶糾紛 拼多多怎麼了?

拼多多創始人黃崢正深陷於思想動盪中。

起碼是在如何處理公司信息和公眾關係這件事上,他第一次意識到自己犯下的錯誤:拼多多的體量已經大到無法再低調前行,近一個月以來的拼多多商家維權風波所造成的影響之廣泛,遠超他的預設。

擺在拼多多面前的是移動互聯網時代的“十月圍城”嗎?

無論這一類比準確不準確,這都已經是當事人和觀察者們提到最多的問題了。因為對於中國的電商行業來說,淘寶的經驗教訓是所有人都必須研究再研究的。

黃崢的答案原本是否定的。

作為杭州人,他見識過2011年數萬淘寶賣家向阿里要求維權,導致整個西湖交通都陷入癱瘓的盛況。與之相比,拼多多上海辦公樓下大約二三十個商家的聚集,似乎遠不能與之相比。

但事件在輿論上的發酵很快超過他的想象,依賴社交網絡生長起來的拼多多,終於也受到了社交網絡的反噬。拼多多到了轉變的節點上。

事件源起和官司往來

淘寶十月圍城事件,有明確的導火索,即天貓前身淘寶商場的戰略升級及其帶來的商家規則調整。彼時,淘寶已經順利運營八年,從一個秘密項目成長為中國電商第一,把C2C的模式跑得足夠成熟。但誰都知道,B2C的前景無限,京東的崛起業已證明。因此,淘寶商場不得不大刀闊斧改革,既然是改革,就會有人獲利,有人失利。中小賣家曾經是伴隨淘寶成長的既得利益者,淘寶商場的政策調整起初過於激進,立刻就引起反彈。

而拼多多商家維權,要點則是控訴拼多多“假一罰十”“劣一罰三”等規則過於嚴苛,並且在糾紛產生時,平臺過於偏向於用戶,商家則缺乏自證渠道。正如黃崢自己所解釋:拼多多跟其它公司價值觀有些微差別,我們永遠說消費者是第一位的,因為商家的最終利益也是消費者的利益。

規則一直在,拼多多事件並沒有一個明確時間點的導火索。事件第一次被展現在公眾面前,是因為6月14日,部分商家前往拼多多上海總部維權的過程中,雙方在糾紛中出現了肢體上的暴力衝突。相關視頻頗具視覺衝擊力,與拼多多的商品一樣,在其賴以生存的社交網絡廣泛傳播。

事實上,據涉事商家們稱,這種零星的維權已經持續一段時間。近期因為終於受到媒體和輿論的關注,維權商家一方受到鼓舞,開始自我組織,主動擴大範圍,號召更多的拼多多商家加入到他們的行動中來。另一方面,拼多多在6月18日提供給媒體的資料中,有三份與涉事商家有關的民事判決書,三起案件拼多多均為被告人,起訴時間與開庭時間則在2017年到2018年初之間,拼多多都是勝訴方。

黃崢解釋稱, 拼多多的“假一罰十”“劣一罰三”等打假政策在淘寶基礎上還做了推進,相比起其它平臺更為嚴格。而規則也都是“最開始就定了”,這給拼多多後來在司法層面屢訴屢勝打下了基礎。

至少在臺面上,拼多多早有萬全的應對準備,並非倉促應戰。

商家的侷限和無奈

商家們不幹了。

他們的職業生涯普遍都做過淘寶,有人還有在京東和天貓的運營經驗。商家們認為拼多多“假一罰十”“劣一罰三”的經濟懲罰過重。不可避免地,在商家行動中出現了一些過激行為,例如惡意騷擾、投訴其它未涉事商家。從這一點來看,拼多多事件與淘寶圍城事件的表現亦有相似之處。

此外,“假一罰十”“劣一罰三”也是拼多多被外界認為“靠罰款盈利”的來源。針對這一點,黃崢和他的同事們反覆向媒體保證,所有從消費者端收入的資金都進入一個第三方監管賬戶,拼多多沒有所謂沉澱資金一說,而對商家的處罰金額也會全部返還給消費者。

由於拼多多沒有類似於支付寶這樣的錢包工具,無法通過現金方式賠付,於是改用每單上限一張的無門檻現金券形式發放給消費者,現金券有效期限為五十年。據拼多多法務負責人稱,超過95%的現金券都會被消費者很快用掉。假如真的沒有核銷,則會進入一個消費者保護基金,由消保基金和拼多多平臺來為商家跑路等特殊情況下的消費者權益兜底。

如果拼多多將這一套保障措施確實執行到位,不得不承認其對消費者權益的保護在電商業界並不落後。但是,這與選擇拼多多平臺的部分商家的預期卻相差甚遠。

維權事件涉事商家大多數都是個人經銷商,也就是此前淘寶所稱的C店或者小b。這些資產實力並不雄厚的個人經銷商聞著拼多多飛速增長的流量氣味而來,即便拼多多把商品價格壓到了極致低,出於對淘寶等其它平臺昂貴流量的無奈,他們也選擇接受拼多多,在預先接受了薄利的基礎上期望能夠多銷。

而從歷史和流量分配極致上看,在拼多多,價格較高、存在品牌或其它形式溢價的商品是無法持續獲得平臺算法分配的流量的。於是,商家們獲得了這樣的經驗:“價格要低才讓上活動”,“這裡賣貴的商品即使給了流量也沒轉化”。

可以這麼說,在當前條件下,儘管它自己不願意,但拼多多的機制事實上決定了它更容易吸引那些難以接受溢價的消費者,以及針對這類消費者供貨的商家。

供應鏈補課還是太慢了

正值四年一度的世界盃期間,拼多多在央視五套黃金時段投放大量廣告。這當然不至於是捨近求遠買昂貴的電視流量追求轉化,拼多多要品牌升級的目的顯露無遺。對這家高速發展的電商平臺來說,也確實已經到了時候。

但除了自己的品牌形象,拼多多要補的課還有很多。

套用一個老套的比喻,如果拼多多是一隻木桶,那麼流量就是它最長的木板,它的水深刻度線也恰好標於其上。但它的短板,就目前暴露出來的而言,其實已經不少。

首先是供應鏈。受益於黃崢和他團隊創業拼多多前積累的豐富電商經驗,他們可能最早意識到也是最早著手去解決的這個問題。今年上半年拼多多的兩次大型媒體活動,都是聯合創始人達達帶隊下到供應鏈基層,試圖傳達出拼多多在供應鏈端的努力成果。

儘管意識很早,行動也很快,在紙巾和農產品等品類裡取得了階段性勝利,但畢竟拼多多創業至今才三年,又是全類目運營,供應鏈關係積累相比起阿里京東來說仍很淺。因此,這次維權事件的背後主要是C店和小b群體,實際上映射的仍然是拼多多的供應鏈問題。

另外,沒有品牌的代工廠也更容易接受拼多多這樣的流量平臺,由於沒有品牌的包袱,它們之間的合作更為順暢。相比起來,知名品牌商們在面對迅速崛起的拼多多時態度就頗為搖擺。

當然,黃崢也意識到了品牌商控價的問題,他沒有提到拼多多該怎樣應對這個現實存在的沉痾,但用美國經驗作了呼籲:“在美國這是違法的,是侵害消費者利益的壟斷,我們永遠支持公開透明的法制化市場。”

一種可預見的情況是,就像以前的“電商特供”一樣,在某個階段的電商領域,很可能會出現一類“拼多多特供”、“社交電商特供”的商品。

消費者如何看待拼多多?

拼多多誕生之時,電商已經被認為是非常成熟的賽道,垂直電商可能還有機會,平臺電商是絕無可能挑戰阿里京東的。但拼多多利用全新的流量獲取方式顛覆了這種成見。

不過,黃崢心裡非常明白,阿里京東們對用戶的多年教育之功是無法磨滅的。比如,在社會信用制度缺乏的情況下,利用技術和平臺能力,“先行賠付”、“擔保交易”,正是這些承諾讓消費者敢於進行線上交易。拼多多就得益於此。

但隱患也出在這裡。拼多多其實並沒有電子錢包功能,如黃崢所說,交易產生的資金會暫存在第三方監管賬戶。於是,拼多多暫時就沒法給用戶一個“先行賠付”的承諾,用戶如果有投訴,拼多多隻能先啟動抽檢、神秘買家購買等業內通用的後臺機制,發現商家問題後進行處罰,最後以現金券的方式賠付給用戶。

對享受過更快更直接賠付經驗的消費者來說,這樣的流程和結果並不見得會讓他們滿意。只不過,由於拼多多商品極致的性價比,用戶在衡量賠付成本與消費預期後,大多數都不會選擇投訴。然而,負面的體驗仍然有可能切實影響消費者心智。

不過,拼多多可以通過加快對支付牌照的收購步伐來解決這個技術問題。

另外,黃崢對拼多多的定位,從對標今日頭條到Facebook,非常明白搜索和社交對於交易的影響。所以,拼多多在產品層面弱化了店鋪和類目的運營單位,以商品信息流為絕對主體。

同樣的道理,用戶只要在拼多多買到假貨劣貨(甚至只是聽到別人說在拼多多買到假貨),對平臺的惡感就容易無限放大,超過在淘寶買到假貨對淘寶平臺的惡感。反之亦然,“多實惠”,就是拼多多通過對每個商品的運營獲得了平臺的整體“性價比”屬性。

不管是內容還是商品,信息流化的特點都是弱化了對內容和商品生產者的展示,平臺算法統一管控和分配流量,榮辱繫於平臺一身。

但問題是,商品和內容不一樣的地方在於,商品與商品之間的牆要高大得多,商品產銷是一個社會大分工的系統性工程。作為平臺,你沒法讓一個服裝經銷商順便也進幾卡車水果來賣,更沒法讓一個紙巾工廠第二天就生產女裝或運動鞋。雖然不同類型內容之間也有差別,但絕大多數普通內容生產者的“轉類目成本”遠比商家換商品品類的成本要低得多。

這導致的結果是,你既不是一個B2C的自營平臺,沒法對商品承擔足夠的責任,又要按最小的商品顆粒度運營,用算法進行分配,結果會非常尷尬。不是自營,意即平臺對供應鏈的掌控相對較弱,用苛政打假來震懾不是長久之計,甚至會被認為平臺在靠罰金賺錢。

有些問題,拼多多可以通過對電商前輩的學習和執行,等待時間來解決。而另一些問題,就只能等拼多多自己想明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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