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車、假貨……如何解決“直播帶貨”維權難?

“雙11”帶來的網絡消費熱潮還未完全散去,不少關於網上消費的問題便開始顯現。作為網購新方式,網紅“直播帶貨”吸引了不少網友下單,同時也暴露出虛假宣傳、刷單等亂象。

近期隨著監管部門的頻頻出手,業內人士認為,“直播帶貨”迎史上最嚴監管,因此也為這個行業帶來很多變數。

“直播帶貨”存在很多貓膩

明星、網紅、達人、KOL(意見領袖)等直播帶貨,成為今年電商平臺一個備受關注的焦點。直播電商、達人帶貨、網紅爆款正在“二次爆發”成為新增長點。數據顯示,今年“雙11”期間直播帶貨或影響500億元左右交易額。而據2019年最新發布的《直播生態發展趨勢報告》指出,直播已經發展成為電商在新時代的新產業,電商+直播呈現出極強的爆發性,正在創造一個千億級的新市場。

翻車、假貨……如何解決“直播帶貨”維權難?

但是,作為新興的電商模式,“直播帶貨”中出現的虛假宣傳、刷單等亂象,也逐漸受到大家關注。比如一名女主播在“直播帶貨”面膜,短短一個小時內就有上千人下單購買。有業內人士表示,下單數據並不都是真實的,有的存在刷單現象,也有的商品誇大宣傳、誤導消費。

還有近期直播電商頭部的網紅之一李佳琦在“直播不粘鍋‘翻車’”之後,又在一場直播中表示自己推薦的是23年老品牌的陽澄湖大閘蟹。但是有網友扒出該品牌並不悠久且並非陽澄湖的。

翻車、假貨……如何解決“直播帶貨”維權難?

網紅虛假宣傳應負連帶責任

近期監管頻頻出手,也讓業內人士感受到這個行業迎來“史上最嚴監管”。11月14日,商務部發言人在發佈會上表示,網絡直播促銷,作為一種新興的電子商務營銷模式,可以幫助消費者提升消費體驗,為許多質量有保證、服務有保障的產品打開銷路。同時任何業態模式的運行都必須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必須保障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商務部將繼續會同有關部門一道,推動電子商務的規範化發展,切實維護電子商務市場的秩序和廣大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對此,中國政法大學知識產權研究中心研究員趙佔領認為,直播電商中存在的問題適用於現有的法律,包括電商法、合同法、廣告法等。比如主播這種利用自身名義或形象對產品進行推薦的行為,符合《廣告法》中對代言行為的定義,也就是說,主播其實就是廣告代言人。如果廣告內容不真實,廣告代言人是需要承擔連帶責任的,需要承擔行政處罰。如果消費者因此受到損失,可以追究銷售方的責任,其中主播作為代言人也要承擔連帶賠償責任。但如果主播是為了自己公司的產品廣而告之的話,主播就屬於銷售方,若宣傳不實、產品質量有偽等,消費者可以要求主播一賠三。

電子商務研究中心法律權益部助理分析師蒙慧欣也認為,網紅“直播帶貨”相較於傳統電商來講是一種新型電商模式,那麼,在這一過程中,網紅通過直播平臺銷售商品,或者是其他電商平臺商家通過不同渠道銷售商品,只要存在刷單、買評論行為都是違法行為。

翻車、假貨……如何解決“直播帶貨”維權難?

“網紅帶貨”易陷維權困境

但在現實操作中,對於消費者來,“網紅帶貨”很容易陷入維權困境。業內人士認為,因直播平臺在內容審核機制、監督管理上不夠完善,讓一些“網紅帶貨”鑽了空子,憑藉著自身流量進行虛假宣傳,出現了諸如直播數據造假、“三無產品”多、虛假廣告、消費者維權難等問題。

蒙慧欣表示,由於商品質量不過關,部分直播平臺付款方式多通過微信等便捷的方式私下交易,加上部分直播商家出售偽劣商品後便將其下架等因素,導致消費者沒有購買憑證,一旦產生消費糾紛,後期的退換貨就無法得到保障,陷入維權難困境。作為消費者,首先要提高對商品的判斷能力,對於低價、小眾的商品應當理性購買;其次,消費者在購買商品時應有取證維權意識,及時保留網紅推薦圖片、視頻等作為證據;最後,可以向消協等部門投訴,或提起法律訴訟。

趙佔領則認為,市場監管部門很可能會對直播電商做監管,但主要的監管方式還是對相關直播平臺進行專項檢查。在這個意義上說,這個行業未來存在很多變數。

華商報記者 李王豔

翻車、假貨……如何解決“直播帶貨”維權難?

別讓“網紅帶貨”成為假貨的“流量入口”

近日,某知名網紅“帶貨”現場“翻了車”,號稱的“不粘鍋”變成了“不!粘鍋”。低門檻、高回報的網紅直播帶貨新業態,迅速賺得商家和粉絲的目光,但如果缺乏有效監管,也容易成為假貨的“流量入口”。

不少消費者反饋,部分網紅推薦的商品存在質量低劣、虛假宣傳、貨不對版、以次充好等現象。

“粉絲”把網紅當“真愛”,網紅卻視“粉絲”為“韭菜”。信任遭遇“無情”,被辜負的粉絲很傷心。

如今,利用網紅在社交網絡上的影響力,通過直播平臺迅速“兌現”,成為電商發展的新趨勢。今年某電商平臺的報告顯示,去年加入該平臺直播的主播人數同比增長180%,直播日均超6萬場,時長超15萬小時,帶貨超千億元,同比增長近400%。

直播的強互動屬性、主播實時分享的真人體驗,加上令人心動的產品優惠力度,令大批粉絲帶著信任甘願買單。部分地方政府也藉助網紅力量,推廣各地特產及旅遊資源。

翻車、假貨……如何解決“直播帶貨”維權難?

新業態是新需求的產物,無可厚非。然而,許多網紅被“賺快錢”矇蔽了雙眼,對所銷產品並不瞭解,缺乏專業知識,直播時信口開河,為售後埋下諸多隱患。信任一旦被打破,再難有“回頭客”,長久來看更不利於行業的健康發展。

業內人士透露,數字造假已成部分網紅或直播平臺的慣用手段,流量和銷量都可以“做”出來。筆者在QQ群搜索“刷數據”“直播”等關鍵詞,檢索到大量針對各大網絡平臺刷數據的群組。多位發佈類似廣告的群成員稱,除可提升“轉贊評”等數據外,還可“推熱門、改銷量、處理中差評、升等級”,實現“全流程造假”。

對負有一定規則制定權的直播平臺方來說,不能當“甩手掌櫃”,甚至在造假的道路上“推波助瀾”。

網絡空間並非法外之地。面對亂象,相關部門已經出手,要求網絡視聽電子商務直播節目和廣告節目用語要文明、規範,不得誇大其辭,不得欺詐和誤導消費者。最高檢近日也發佈消息稱,將重點查辦利用網絡、電商平臺、社交媒體、電視購物欄目等實施的食品藥品安全違法犯罪。

網紅帶貨的“善與惡”“紅與黑”之間,往往僅有一紙之隔。如果網紅帶貨模式不能解決摻假、造假亂象,反而不斷試探良知和法律的底線,那麼離被消費者徹底拋棄的那一天,也將不遠了。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