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科技是新出路还是换汤不换药

金融科技是新出路还是换汤不换药

与互联网企业不同的是,中国金融企业的发展却是经历了一个相当长的过程,1927年至1952年中国新金融体制开始建立,1987年至2000年中国经济转轨,金融业经历改革开放,之后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中国金融业才开始腾飞。

许多专家没有预测到的是,在若干年之后,互联网竟然与金融扯上了关系,一夜之间成为未来金融业发展的方向。

然而,成立早,不一定就发展快、发展好;成立晚也不一定发展慢,发展不好。关键在于能否抓住时代金融业的风口,在于是否具有市场化高效配置资源的机制体制。

2016年被称为互联网金融“整顿年”。目前,对互联网金融打着规范、监管、整顿名义一场全面围剿、扼杀、打压互联网金融的运动式做法正在全国弥漫笼罩。

8月,监管层出台《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指引(征求意见稿)》《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对互联网金融监管乱象“拨乱反正”:明确了互联网金融的金融属性,确立了由银监会对网贷平台进行业务监管的大原则,斩断了地方政府对金融监管的“越权干扰”。

9月,监管层公布了互联网风险专项整治“1+6”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监管要求。

10月,国务院办公厅正式发布《关于印发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该方案是互联网金融整治工作的牵头文件,对于包括P2P、股权众筹、第三方支付在内的互金子行业明确了整治机制。

在监管趋严以及责任明确之下,这将是一个大浪淘沙的过程,投机者、搅局者将被逐渐淘汰,行业发展将回归至金融风控的本质与理性。

截至2016年11月底,全国P2P网贷平台总数量6372家,创历史新高。中国互联网金融现代统计和风险监测预警系统风险池的风险预警平台3758家,占全国P2P网贷平台的58.98%,风险池名单环比增加103家。

随着大数据、云计算、移动互联网等信息技术的迅速发展,互联网金融蓬勃兴起,几乎触及了金融业的所有领域。总体看,互联网金融发展对于支持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和供给侧改革,提升金融服务普惠性和覆盖面具有积极意义。

从中国发起的互联网金融,到目前如火如荼的欧美发达国家的科技金融,可以说互联网金融开始升级了,开始向更高层次迈进了。从根本上说,无论是中国式的互联网金融,还是欧美科技含量更高的科技金融,都是建立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基础上的。

与传统金融相比,互联网金融、金融科技更加具有跳跃性。成立早的互联网金融企业,也许很快成为传统。因为比互联网金融晚的金融科技,在最发达的欧美已经异军突起,已经使得只在消费领域、理财、支付领域的互联网金融业态显得落伍了。很快被后来居上的人工智能的金融科技超越与替代,甚至是颠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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