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們一出現,百般抵賴的被告人立即低頭認罪!

12份否認指控事實的筆錄

豐富盜竊“經驗”的倆被告人堅信不會被判刑

卻因為“他們的出現”

讓兩人態度發生360度轉變

當庭認罪

他們一出現,百般抵賴的被告人立即低頭認罪!

“為更好地查明案件事實,現由本案證人‘警1’利用視頻系統遠程出庭作證。”6月14日下午,路橋區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被告人何某、李某盜竊罪一案時,首次啟用隱蔽作證室,在庭審中進行證人隱蔽作證

被告:我是被冤枉的

庭審開始,被告人何某和李某被法警帶至被告席。面對審判人員,兩人一臉淡定。

檢察指控稱,2017年11月23日19時許,兩被告人經預謀來到路橋蓬街美食節準備扒竊。在一家雞柳攤位前,由李某負責掩護遮擋,何某趁被害人不備,扒竊走在此排隊的羅某放置在黑色大衣口袋的金色蘋果7手機一部。兩被告人的扒竊行為被執勤的便衣民警發現,何某得手後快速離開現場,並在不久後再次回到美食節與李某匯合,後被公安機關當場抓獲。

他們一出現,百般抵賴的被告人立即低頭認罪!

然而,這是一個“零口供”的案件。在被告人李某所作的5份筆錄中,他一直聲稱自己是冤枉的。“我那天是從義烏過來的,去蓬街美食節轉悠是為了看攤位,看看有沒有什麼東西可以賣。”他辯解說,“我與何某沒有任何聯繫,連他名字都不知道。”同樣地,被告人何某也是把扒竊情節抹得一乾二淨:“我一個人來到美食節,逛著逛著碰見了李某,還沒有說上話,兩人就一起被抓了......"

隱形證人曝出“鐵證”

他們真的能置身事外嗎?雖然沒有承認自己犯罪事實的口供,但庭上出示的一連串證人證言以及書證,讓之前故作鎮定的倆被告人低下了頭。

“為更好地查明案件事實,現由本案的偵查人員出庭作證。”隨著審判長的指令,法警將參與當晚反扒行動的一名便衣民警引導到了隱蔽作證室。

他們一出現,百般抵賴的被告人立即低頭認罪!

△ 隱蔽作證室

因考慮到一線民警的工作性質,不影響他們今後工作的開展,路橋法院啟用了隱蔽作證室。證人通過屏幕可以清晰全面地看見庭審現場,而審判庭內的大屏幕顯示的則是經過部分馬賽克處理的圖像,同時證人聲音也作了變聲處理。

他們一出現,百般抵賴的被告人立即低頭認罪!

他們一出現,百般抵賴的被告人立即低頭認罪!

△ 法庭內作證情況

通過“隱蔽作證”系統同步連線到庭審現場,兩名證人陳述了當晚參與反扒行動,發現合作扒竊,以及抓獲的詳細經過,並當庭指認了二被告人。

在充分的證據面前,二被告人承認了犯罪事實

法院審理後認為,被告人李某、何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結夥扒竊財物,且數額較大,其行為均已構成盜竊罪。被告人李某繫累犯,依法予以從重處罰。故依法判處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九個月,並處罰金三千元;判處被告人何某有期徒刑八個月,並處罰金二千元。

他們一出現,百般抵賴的被告人立即低頭認罪!

“隱蔽作證”系統的啟用,不僅打消了證人出庭作證的顧慮,為證人出庭提供安全保障,還能以現場質證方式,使證據更具說服力。

庭後,經辦本案的夏法官說,這個案件雖然是一個小案子,但庭審必須實質化,要讓案件事實查清在法庭,要讓每個案件都成為“鐵案”。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