適用速裁程序 法院半小時審結五刑案

福鼎新聞網訊(戴傳保)近日,市法院對市檢察院建議適用速裁程序審判的5起當事人認罪認罰案進行審判,對5名危險駕駛被告人從寬判處一至二個月拘役不等並處罰金,並對其中4人予以適用緩刑。

2019年4月9日,被告人張某、陳某飛、施某銀、章某瞳、莊某弟等5人因醉酒後駕駛機動車構成危險駕駛罪被市檢察院訴至市法院。由於5名被告人在偵查、審查起訴階段均認罪認罰並具結認罪認罰書,檢察機關建議對五案適用速裁程序進行審判。經審查,該法院認為上述五個案件符合新修訂後的《刑訴法》規定,決定適用速裁程序審判。2019年4月16日上午,該法院對上述五案進行合併審理,僅用半小時即審結並當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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