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民2018年土地確權後,20歲以下沒土地的人怎麼辦?

遇見是一種幸福244915926

鍾情三農要告訴大家,截止2018年全部完成的

土地確權並不是重新分地,我國廣大農村地區20歲以下沒土地的人在2018年自然也就不會分到土地!

根據我國現行的土地政策,這些人最晚能夠在2028年初第一次獲得土地,變成“有地可耕”的人!

最晚至2028年初,沒地的人可以獲得耕地!

一直以來,在我國農村地區都存在著一種“生者無地可種,死者有田可耕”的奇特景象,而造成這種令人難以理解的情況的原因就是我國目前現有的土地分配政策,那就是土地一旦劃分,原則上來說30年內不動搖!死者不減地,生者不增地!

目前我國正處於第二輪土地承包期期間,也就是1997年至2027年底,所以就有了1997年以後出生的農村孩子沒趕上分地,沒地可種。

而一些分完地不久,便去世的農村居民由於我國的土地政策,他們的土地依舊可以被其家庭成員所繼續耕種。國家的本意是通過設立較長的土地承包期來維持農民的種植熱情,保證最多數農民在有生之年能夠多種幾年地,但是實際情況來看,很多人對此很不理解,甚至是怨聲載道!

不過我國倒是不反對局部地區小範圍的重新分地,有的地區5年一分地,有的地區10年一分地!

按照我國的土地政策,我國第二輪土地承包期將於2017年底結束,屆時,新一輪的土地承包期將繼續順延下去!

也就說,沒趕上1997年分地的那些人或者在這30年之間出生的新增人口,如果最近今年村集體不自行調節耕地的話,最晚就能夠在2028年的1月1日那一天起,成為一名“有地”的人。

土地確權不等於重新分地!

其實類似於題主這樣的問題,筆者在問答見過不少,提問的緣由千奇百怪,但是有一點是共性,那就是提問者對我國的土地確權以及土地重新劃分之間的關係不明確,而且搞混淆了兩者之間的關係!

那麼,我們先來看看到底什麼是土地確權和重新分地!

土地確權讓農民土地更規範!

顧名思義,土地確權就是把土地的土地所有權、土地使用權和他項權利的確認、確定,以便農民在流轉或者入股的時候獲得收益更加方便!經過確權的土地,丈量將更加規範,數值也更加精確,農民在出租給他人或者被他人佔用的時候,獲得相應收益的時候更加理直氣壯了!打個比方說,在沒有確權之前,自家的耕地被少報了2畝,如果按照之前的合同,流轉給他人的話可能就要少收2畝的錢!

而現在,有了土地確權證以後,以最新的面積為準!這樣,農民就能夠一分不少的獲得原本屬於自己的那些財產性收入!

所以,大家應該要明白一點,土地確權並不是重新分地,而是讓你的土地歸屬權和實際情況更加規範,讓你在土地流轉或者其他活動中不多佔便宜,也不會讓你吃虧,僅此而已!

希望以上信息能夠對大家起到幫助!


鍾情三農

在發佈會上,農業部官員表示,我國多個省市已基本完成土地確權,而且承包地確權可為農民帶來以下五大好處。

多省市已基本完成土地確權。

農業部農村經濟體制與經營管理司司長張紅宇在發佈會上表示,目前全國整省推進此項工作的省份已達28個,試點範圍擴大至全國2718個縣(區、市),3.3萬個鄉(鎮)、53.9萬個行政村。截止11月底,全國實測承包地面積15.2億畝,已經超過二輪家庭承包耕地面積,確權達到面積11.1億畝,佔二輪家庭承包耕地賬面面積的82%,甘肅、海南、陝西、福建等17個省市確權面積超過了90%。

承包地確權農民可得五大好處。

第一,把實際情況搞清楚了。

中國有2.6億農戶,其中2.3億承包農戶,家家都有土地,這塊土地在39年前,按照公平的或者順應當時大家的要求,進行遠近搭配、厚薄平攤,儘可能公平,所以這麼多年下來,農戶承包地面積到底有多大?東邊、西邊、南邊、北邊的位置具體邊界在什麼地方?多數地方原來說分了一畝地,恐怕量下來也就是那麼一畝多點。但一些山區,說家裡面有一畝地,但是一量下來可能是1.5畝,甚至更多。我想到底農民現在有多少地都很難把握。這次我們通過航拍實測,落到地上就是相對精確的數字。所以,第一個就是把家底搞清楚了。

第二,土地權能增加了。

我們搞確權登記頒證的目的就是確實權、頒鐵證,讓老百姓手裡擁有的承包經營權證是土地的身份證。當然承包合同是權利生成的依據,但擁有這個證書以後,就擁有了佔有、使用、收益的權利,還有相對的處分權利,這種處分權利就是轉包權和出租權。以前這個權利也是存在的,但是心裡沒底,這個地轉給你以後,可能收都收不回來,因為當時沒有類似於像現在頒了鐵證一樣讓人放心,面積有多少、具體什麼位置,心裡很踏實。通過這次確權登記頒證,權能就非常完整了。

第三,土地承包糾紛也解決了。

39年前實行家庭承包,主要是出於一種公平的考慮,家家戶戶耕地的好壞、遠近、厚薄都要考慮清楚。30多年來,地力改造了,地界也沒有那麼清楚,到底地塊是你的還是我的搞不明白,邊界不清、權能不完整。通過確權登記頒證,不僅把面積搞準確了、邊界搞清楚了,逐步達到相對公平又有效率。在這個情況之下,幾十年的矛盾糾紛也予以化解和澄清。

第四,土地流轉放心了。

確權登記頒證推動了“三權”分置,推動了經營權有序流轉。截止2016年底,二輪承包地經營權流轉面積達到4.7億畝,佔比約35.1%,現在2.3億農戶中有7000萬農戶已經不直接經營他的全部土地或者部分土地了。這種經營權的有序流轉得益於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我轉給第三方經營十年、二十年,只要在二輪承包期限內,我轉給你,我要你多少租金,雙方自主商定。在這個過程中,確權登記頒證也推動了經營權的流轉。對流出方來說,這個地到時候收得回來,收不回來,不知道。對轉入方新的經營主體來說,投不投入,心裡也不穩。所以,解決好了土地的權能以後,土地流轉經營更順暢。

第五,經營權可以抵押融資了。

此外,確權登記頒證以後,經營權可以抵押融資了,這在很大程度上解決了現代農業發展資金不足的問題。

張紅宇認為,經營權可以抵押融資在實踐中效果還是非常不錯的,幾個已經完成省份,土地經營權發生率越來越高,但是壞帳率越來越低,因為雙方有了嚴謹的契約。我最近看到山東的武城縣,通過確權登記頒證以後,經營權抵押擔保非常普遍,老百姓實實在在地感覺到了手裡面的經營權能給他帶來實惠,而且這個通過數據匯交、信息共享以後,金融部門也願意做這個生意。

《糧油市場報》官方賬號首發於在悟空問答!11.29


糧油市場報

農村宅基地繼承問題,國家法律一直沒有明確的規定,不過隨著農村宅基地流轉等政策出臺後,宅基地繼承基於“地隨房走”的原則,農村子女在父母去世後,不僅能夠繼承宅基地上的房屋,還可以享受宅基地的使用權!  但根據宅基地確權工作開展的情況來看,宅基地繼承或將在2018年確權結束後,有所變化,以下三種情況的農民將再也不能繼承農村宅基地了!  

第一、戶口已經遷出農村的農民  不論是宅基地,還是耕地,分配的基本原則都是農村戶口,如果戶口已遷出農村,那也就代表著你不再屬於農村集體組織的成員,也就不能夠享受到農村宅基地的使用權,及時父母在農村擁有的宅基地。但修建在宅基地上的房屋,是可以繼承的,不過不可以對繼承的房屋進行翻建等工作,等房屋倒塌之後,宅基地將會被集體收回。

第二、父母的宅基地屬於違規佔用的農民  目前,國家對農村宅基地修建有著嚴格的審批程序,農民申請宅基地修建房屋必須要經過申請審批後,才能開始修建。但早期由於管理制度缺陷,很多農民都是先修建再審批,導致許多農民都屬於違規佔用宅基地建房,甚至還有一些農民佔用耕地修建房屋。  在宅基地確權結束之後,修建的房屋雖然可以繼續使用,但是宅基地卻不能被繼承。

第三、被繼承的房屋已塌陷的農民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十條中規定:“農村的耕地、宅基地、自留地等等都是屬於農村集體組織所有”由此可以看出:農村的宅基地是沒有繼承權限的。不過是基於“地隨房走”的原則,宅基地才能夠被繼承!  可現在許多農村的房屋都出現了倒塌,房屋的價值已經不存在了,所以對於這類的房屋以及宅基地,農民不能夠進行繼承,宅基地會被收回。

因此20歲以下的人可以選擇戶口不遷跟隨父母的農村戶口繼續享有宅基地,也可以出去外面世界看看,離開農村,具體還要看個人的自己的想法,你們說是嗎?


最新問

農村土地確權工作的提出是在2013年,實施至今也有四年的時間了,在2018年,該項工作會全面結束。不過符合相應條件的人還是可以繼承父母宅基地的。具體來說就是:

  1. 繼承人戶口在本村,屬於本村村集體組織成員。

  2. 依據“一戶一宅”的原則,繼承人符合申請宅基地條件的。

那麼沒有分配資格的人該如何獲得土地呢?

一、排號領取土地

政府對這些沒有土地的農民有一定的政策,沒有土地的農民可以去鄉鎮府報備自己的土地需求,然後政府部門會有專人去協調,如果有無人經營的土地,就可以排號領取。但是這種情況等待時間非常久,而且手續繁瑣,過程麻煩。

二、承包土地

如果真的有土地需求的話,可以去承包其他人的土地,用這種方式滿足自己的用地需要,比如搞大規模種植,經濟類作物的種植等。

以後土地將會是越來越珍貴的資源,因為隨著城市化進程的發展,不少土地都被徵用,可供分配的土地在減少而人口卻在不斷增加。越來越多的年輕人外出打工,不會在意家裡的二畝三分地,不過失去土地的朋友們,以後可能會損失很多。


三益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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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大會議上提出:農村第二輪土地承包到期後,將再對土地承包期延長三十年。第一輪土地承包期從97年算起,那麼新一期的土地承包期應至2026年12月31日止。我國現在正在發展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這一政策的出臺無疑是新農村發展的一個助力器。

那麼農民2018年確權後,20歲以下沒有土地的人怎麼辦呢?對於符合規定的新增人口承包問題:

一、 農村的預留地,一般情況農村都會預留一部分地出來,就是為了解決由於新增人口。所以農民朋友可以鄉村集體申請獲得預留地。

二、 繼承上輩的土地,土地既然是家庭承包,那麼肯定是屬於家庭的,對於一些老去父輩的土地,自然到子女的手中。

三、 村集體回收的土體,這一類土地由於種種原因,比如:苦寡老人去世後沒有後代繼承又或者脫離農業戶口後被收回的土地等等。

四、 承包他人的土地,既然土地是承包下來的,那就都可以流轉。比如有些人為了子女的上學去城市定居那麼暫時放棄承包權,你就可一從他手中繼續承包。

如果大家對我的回答有什麼異議,歡迎大家在評論區留言一起探討!


農愛邦

農民2018年土地確權後,20歲以下沒土地的人怎麼辦?這個問題是很多農民朋友關心的話題,怎麼辦也是因地而異,不同的地方,採取的做法也不同,但大穩定小調整是總體趨勢,關鍵看各地對土地的管理調控力度。

目前各地土地調整的趨勢

自土地承包到戶以來,相繼完成一輪、二輪承包,目前再次明確延長承包期30年。但各地在漫長的承包期內,也有小調整。如統一收回去世、出嫁、集中供養孤寡老人的土地,重新分配給新增人口。

也有管控弱化,一直未調整現象,主要看各地管控力度,相信各地會不斷完善措施,在確保大穩定的前提下,合理小調整,使得生產資料能公平分配給村民組每個成員,充分體現土地所有權歸集體所有的,集體成員共享的優越性。

沒調整分配到土地怎麼辦

在沒有機動土地微調,享受微調分配土地的情況下,使得一些人很困惑,有失落感,但我們不能因為這個原因萎靡不振,失去對美好生活的追求,在改革開放的今天,有很多方式可以實現自我價值的體現,實現對美好生活的嚮往,來聽風兒給您開導開導。

  • 出門闖蕩——打工也有一片天


出門打工,闖蕩都市是目前農村年輕人最熱衷的行當,也是機遇最大、門檻最低、收益基本有保障的一種謀生手段。因為我們農村的孩子具備吃苦耐勞、勤儉節約、憨厚朴實、誠懇謙虛、適應能力強的優勢,無論是進廠幹活,還是受僱用工,還是自營小店,都能讓老闆僱主滿意,能幹出一番事,闖出一片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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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拜師學藝——荒年餓不死手藝人

俗話說,荒年餓不死手藝人。農村很多的技藝頻臨失傳滅絕,需要年輕一代去繼承去發揚光大。只要您有心,只要您耐心,只要您誠心,總能找到一門手藝適合您,說不準,哪天您就是傳承人,就是大師,就是某個領域的掌門人!

說了這麼多,都是激勵咱們農村娃放下“土地”包袱,輕裝上陣,敢打敢拼,勇闖天下,成功永遠屬於實幹家!您說呢?


風兒悠悠

問:農民2018年土地確權後,20歲以下沒土地的人怎麼辦?

按照我們目前的土地政策,新生代農民想要獲得土地,除了繼承之外,其他途徑都是非常窄的,比如因某種原因有人退出土地承包、村裡多餘的土地,要是前幾年還行,這幾年隨著農村財政支持力度的加大,很少有人退出土地承包了,村裡更是早已沒有多餘的土地。

應該來說,土地承包期的確定對農業的長期投入是一件好事,但我們也不能否認,由此也造成了一些問題,比如新生代農民的土地問題。

雖然在當前的農業產業升級改造中,國家投入了大量的資金,但針對的多是對整個產業的投入。由於歷史原因,我國的農民整體生活水平低下,記得之前每日糧油曾專門撰文指出,當農民這一身份離開土地的時候,留下的不能僅僅是貧窮。

那麼現在,在我們培育新型農業主體的時候,就需要做好對於那些曾經為新中國經濟的穩定發展做過貢獻的農民後代們做好相關的引導和扶持,比如針對沒有土地的農民,在就業、創業、交易、醫療方面給予適當傾斜,以彌補他們在這場產業變革中所再次遭受的損失。


每日糧油

聚焦“三農”,關注我,有更多精彩。

我怎麼感覺題主好悲觀呢?沒必要的。題主問的問題是一個很敏感也很現實的問題。現在農村就有很多這種情況。這是國家“增人不增地,減人不減地”的政策決定的。比如有的人從出生下來就分不到土地,有的人死了好多年了卻還有土地。這在農村是一個極度矛盾的問題。因為土地是農民的生存根本,土地多少也直接會決定一個農民的家庭收入。



在1997年開始第二期土地承包開始,實行土地承包30年不變,大家也可以理解為1997年後出生的孩子在農村都是沒有分到土地的。所以,現在的情況是不只是20以下的沒有土地,30歲以上的都有沒有土地的(我在農村就沒有土地)。在農村沒有土地,怎麼辦?

我覺得這得問你自己或他以後想呆在農村還是城市。如果想在農村發展,那必須想辦法獲得土地。方法有三種:

第一種是向自己所在村集體申請土地。村集體一般都有預留機動地,沒有土地的可以申請。不過現在預留機動地基本都已經分完了,沒有了。另外每年的生老病死原因,有的人死亡后土地由村集體收回,這時候也可以向村集體申請土地。不過這很慢。

第二種是通過土地流轉獲得耕地。不過這個使用權限不長,到期后土地還是別人的。

第三種是開墾“四荒地”。前提條件是必須依法獲得開墾權。開墾“四荒地”風險較大,應謹慎行事。



如果不想留在農村,想去城市發展,這出路就比較多了。想想我們自己的小學、初中輟學的同學,哪個不是十多歲就出社會了。他們憑什麼可以現在一樣的活的好好的呢?我們不知道他們的奮鬥過程,唯一可以知道的是天無絕人之路,有雙手就可以拼出一片天。那些高中、大學畢業的,進工廠,進單位,也都是生活在城市。他們同樣需要養起一個家。


看看我們自己孩子,想想我們自己,每人都是從無憂無慮的童年一步一步走過來的,慢慢的面對複雜的社會,面對人世間的人間冷暖,面對職場的人情世故。我們的孩子,包括現在十多歲的小年輕,終將面對我們現在面對的社會。古話說得好,船到橋頭自然直,所以不必過多的憂慮以後的路怎麼走。誰知道社會如何發展呢?

所以,不管土地政策如何轉變,只要國家越來越強大富裕,有地就有有地的生活方式(從目前國家對農村重視程度,未來農村未必會比城市差),沒地也不能讓尿給憋死。


最後

祝祖國繁榮富強,百姓安居樂業。


洞庭清水塘

一、申請農村的預留機動地來獲得

一般情況下,各個村莊裡都會有提前預留的機動地,機動地就是為了應對因土地承包合同改變而預留的土地。因此在農村沒地的農民都可以通過向村集體申請獲得預留地。這種情況的可能性不大。

二、通過土地流轉來獲得

鼓勵農村的農民相互之間,通過轉包、轉讓、出租、等形式來轉讓土地的使用權。通過這種土地流轉的方法,讓沒地的農民只要繳納一定的租金就可以獲得土地使用權。

三、從自願放棄承包權人手中獲得

一些農民因為外出求學、或者是男婿女嫁、或者是進城打工等原因,自願放棄承包土地,這些人當地政府已經給予了保障政策,這樣的農民不在少數。

如果對我的回答有異議,歡迎大家在評論區留言探討!


暢談新三農

為了更好的保障農民對土地的權益,國家開展了農村土地確權,對土地丈量登記、確權頒證。2018年是農村土地確權的收官之年,完成土地確權,拿到確權證書的農民,將可以更好地享受土地帶來的利益。

農村土地承包法明確規定,承包期內不得因人口變化而調整承包地,因此多數農村地區一直實行的是“增人不增地,減人不減地”的原則。在如此長時間的承包期限內,農村新增人口將越來越多,人地矛盾也就越來越突出了。那麼20歲以下無地的農民怎麼辦?還能不能分到土地?

其實在農村土地確權的過程中,除了給那麼的土地上一層保障外,國家也著力解決新增人口無地的問題,20歲以下無地農民,可通過以下途徑分得土地。

1,將村集體依法預留的機動地,優先分給他們。

2,將依法開墾增加的土地,優先分給他們。

3,將承包方依法交回的承包地,優先分給他們。

4,將承包方自願交回的承包地,優先分給他們。

5,將承包方違反承包協議被收回的承包地,優先分給他們。


對於這個回答,是怎樣看待的?歡迎暢所欲言。還有哪些問題?請關注土妞話三農,歡迎積極提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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