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市上报首例 “铁路严重失信人”

近日,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长治车站一乘客因酒后扰乱公共秩序,进站乘车时不听劝阻,并用身体撞击该车站工作人员,其恶性行为被上报“铁路严重失信行为”,也是我市首例上报“铁路严重失信人”。按照相关流程,对于失信人的相关信息上报审核后,在公示期内,被公示人未提出异议或者提出异议经审查未予支持的,公示期满后,将面临180天内限制购买火车票。

长治市上报首例 “铁路严重失信人”

网络配图

据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长治车站工作人员介绍,6月9日18时,乘客郭某持车票在进站安检后,要求安检人员替其看管行李,安检人员告知乘客郭某,如需帮助可到服务台进行询问,安检处人员流动大,行李放这里不安全。这时,乘客郭某开始大声叫喊,言语粗鲁,安检人员及其他工作人员上前进行劝阻,郭某不仅态度蛮横,还用头部撞击工作人员,正常进站秩序被严重干扰。郭某随后被车站公安民警制止并抓获。

公安机关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给予郭某行政拘留7天的处置。随后,长治车站根据铁路部门《限制铁路旅客运输领域严重失信人购买车票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郭某上报铁路严重失信人名单。

据了解,《办法》对以下7种严重失信行为的旅客限制乘坐铁路旅客列车:一、扰乱铁路站车运输秩序且危及铁路安全、造成严重社会不良影响的;二、在动车组列车上吸烟或者在其他列车的禁烟区域吸烟的;三、倒卖车票、制贩假票的;四、冒用优惠(待)身份证件、使用伪造或无效优惠(待)身份证件购票乘车的;五、持伪造、过期等无效车票或冒用挂失补车票乘车的;六、无票乘车、越站(席)乘车且拒不补票的;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行政处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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