沾上人死前呼出的最後一口氣能得不治之症?

沾上人死前呼出的最後一口氣能得不治之症?

為什麼老人說,人死嚥氣的時候呼出的最後一口氣不能近身?

民間迷信的角度,稱人死最後一口氣為“殃”,被這口氣上身就是“遭殃”來回答這個問題。

從傳統醫學角度說,這種說法主要是以肺結核為代表的古代泛指“傳屍病”的不治之症給鬧的。本質上講,是針對這些不治之症提出的醫學禁忌。說的更白一點就是為自己(醫學)的無能找藉口。

從現代醫學角度來說,這種說法當然純屬無稽之談。

傳屍病:屍疰、屍氣、鬼注、殃注

自古以來,人類一直就有屍體禁忌,除了各種迷信傳說外,很多來自於屍體可以傳播疾病的擔憂。

從醫學角度看,這種禁忌是有科學道理的。直到今天,我們仍有大災(尤其是死人多的災害)之後必有大疫的說法。

在古代,人類沒有能力認識清楚各種可以通過人屍體傳播的疾病,而是籠統的稱之為“傳屍病”。

早在黃帝內經就有“屍注”的說法,就是通過屍體“流注(傳播)”疾病。後來也有人稱為屍疰。

歷代醫書對於這類病候多有記載,但都是個別人隨意的穿鑿附會,因而眾說紛紜。

隋巢元方的《諸病源候論》第二十三、四倆卷有《屍病諸候》和《諸注候》是這方面的專論。

屍體為什麼會傳病呢?

在二十三卷第一節“諸屍候”中說:“人身內自有三尸(任我行獨門毒藥也稱三尸腦神丸)諸蟲,與人俱生,而此蟲忌惡,能與鬼靈相通,常接引外邪,為人患害。…… ”

就是說身體裡面有蟲子,這些蟲子能傳病。

二十三卷中,幾個症候都涉及屍體傳病。比如,

之六屍注候

稱:“ 屍注病者,則是五屍內之屍注,而挾外鬼邪之氣,流注身體,令…… 以至於死。死後復易傍人,乃至滅門。以其屍病注易傍人,故為屍注”。

之十二屍氣候

稱“ 人有觸值死屍,或臨屍,其屍氣入腹內,與屍蟲相接成病。其發亦心腹刺痛,脹滿氣急。但聞屍氣則發,故謂之屍氣。”

——這個似乎更幾乎本問題的答案。

二十四卷“諸注候”又有另一種解釋:“凡注之言住也,謂邪氣居住人身內,故名為注。”

其中同樣有幾個“候”涉及屍體傳病。比如,

之三鬼注候

稱:“ 注之言住也,言其連滯停住也。人有先無他病,忽被鬼排擊,當時或心腹刺痛,或悶絕倒地,如中惡之類,其得瘥之後,餘氣不歇,停住積久,有時發動,連滯停住,乃至於死。

死後注易傍人,故謂之鬼注。”

之二十二殃注候

稱:“ 注者住也,言其病連滯停住,死又注易傍人也。人有染疫癘之氣致死,其餘殃不息,流注子孫親族,得病證狀,與死者相似,故名為殃注。”

——這個似乎更加貼近本問題。

勞瘵

中醫病因學經典,宋代陳言的《三因方》[卷十] 勞瘵(主要就是指今天的肺結核)敘論,進一步將“疰”歸為“傳屍病”:“ 夫骨蒸、、、復連、屍疰、勞疰、蟲疰、毒疰、熱疰、冷疰、食疰、鬼疰 等,皆曰傳屍者,以疰者、注也,病自上注下,與前人相似,故曰疰。”

東漢劉熙《釋名·釋疾病》說的更直接,“注病,一人死,一人復得,氣相灌注也。”

由此可見,民間傳說的“人死嚥氣的時候呼出的最後一口氣不能近身”從傳統醫學上講,就是“疰”或“傳屍病”,也就是能通過屍體播散的傳染病。其中,“屍氣”、“鬼注”、“殃注”,都是指通過接觸死人的“殃氣”傳播能“滅門”的疾病。

從現代醫學角度看,能通過“氣注”傳播的可以滅門的疾病似乎主要就是肺結核。在歐洲中世紀,肺結核又稱為“白色瘟疫”,以對應於另一種滅絕性瘟疫“黑死病”。

天靈蓋、人膽可以防治“疰”?

自古,沒有傳統醫學不能治(愈)的病候。“疰”也不例外。

最為國人引以自豪的《本草綱目》也有很多方子。

其中,比較“引人入勝”的人體部分(器官組織)入藥人部中,“天靈蓋”和“人膽”都可以用於“疰”。

不過,李時珍對人部藥物很多都是持有批判的態度,“惟無害於義者,則詳述之。其慘忍邪穢者則略之,仍闢斷於各條之下。”

其中,天靈蓋,即腦蓋骨。引用南宋楊士瀛的話說:“天靈蓋(腐爛者乃佳)治屍疰。”

沾上人死前呼出的最後一口氣能得不治之症?

並解釋說,“屍疰者,鬼氣也。伏而未起,故令淹纏。得枯骸枕骨治之,則魂氣飛越,不復附人,故得瘥也。”

沾上人死前呼出的最後一口氣能得不治之症?

人膽部分,引用唐代陳藏器《本草拾遺》稱:“人膽,主治:鬼氣,屍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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