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神表、十神生克、十神關係表

十神表、十神生克、十神關係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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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克

生我者有父母之義,故立名印綬。印,蔭也;綬,受也。譬如父母有恩德,蔭庇子孫。子孫得受其福。國家設官分職,綬以權印,使之掌管,官無印,無所憑,如人無父母無所依其理一也。印,執政所持信也。偏印為梟。梟,食肉猛禽,見食則奪之。梟雖有生我之意,然見我手中肉食,則奪而吞之也。

我生者有兒女之義,故立名食神。食者,如為蟲食物則傷物,人食物則能造物。食神制殺,見殺則克之。傷官,見官則傷之。

克我者我受制於人之義,故立名官殺。國家封官與人,人身屬公家,驅使終身死而後已。此言為既得官又為官害之義。官者,管也,約束我也。七殺,因七殺位於日干之後第七位,故名“七殺”(例如甲為一,則庚為七,第七為殺,故名七殺)。七殺,見我則殺之,不可不察。

我克者是人受制於我之義,故立名妻財。如人娶妻又有嫁妝田土陪嫁,財產供我享用,妻侍夫我,我得妻室內助不致睏乏。父為養兒女,辛勤勞作,供養錢財,故父亦為養我之財源也。貪財壞印,自毀靠山,人為財死,鳥為食亡。

同我者如我兄弟之義,故立名比肩。兩人步調一致,肩並肩一同並排行走,曰“比”(一前一後曰“從”),兩人肩並肩同行,即“比肩”。劫財,見財則劫之。

十神表、十神生克、十神關係表

同我者比劫,我生者食傷,我克者才財,克我者殺官,生我者梟印。

生我”者為父母。陰乾生陽我,陽幹生陰我為正印;陽幹生陽我,陰乾生陰我為偏印。

“我生”者為兒女。陰我生陽幹,陽我生陰乾為 傷官;陰我生陰乾,陽我生陽幹為食神。

“克我”者為官殺。陰乾克陽我,陽幹克陰我為 正官;陰乾克陰我,陽幹克陽我為 七殺。

“我克”者為妻財。陰我克陽幹,陽我克陰乾為正財;陰我克陰乾,陽我克陽幹為偏財。

“同我”者為兄弟。陰乾同陽我,陽幹同陰我為 劫財;陰乾同陰我,陽幹同陽我為比肩。

由上可知,我為日主:

克我,抑我者為官殺。同性-偏官,異性-正官

生我、扶我者為印星。同性- 偏印,異性- 正印

同我、助我者為 比劫。同性-比肩,異性-劫財

我生、洩我者為食傷。同性-食神,異性- 傷官

我克、耗我者為 財星。同性-偏財,異性-正財

十神相生:正偏財生官殺,官殺生印梟,印梟生日主比劫,比劫生食傷,食傷生正偏財。

十神相剋:正偏財克印梟,印梟克食傷,食傷克官殺,官殺剋日主比劫,比劫克正偏財。

同性生克力大,異性生克力小。 劫傷財官印,比食才殺梟。

十神表、十神生克、十神關係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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