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快推進上海國際航運中心建設,健全航運服務功能,優化航運市場環境,提高航運資源配置能力,即日起,市交通委將組織開展2018年上海市促進現代航運服務業創新項目申報。詳見下文~
申報主體
申報主體須為在滬設立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事業單位及社團組織(財政全額撥款事業單位除外)。
項目要求
申報項目須為2015年4月1日以來完成,航運服務領域具有創新性並取得良好社會效益的項目。
優先鼓勵:
促進上海國際航運中心健康可持續發展;填補上海國際航運服務空白;解決上海國際航運中心建設難點和熱點問題;提升上海國際航運中心影響力和資源配置能力的項目。
除外項目:
1、會展類項目,包括展覽、會議,論壇、活動等;
2、課題類項目,包括各類以文字成果為主的可行性研究、發展報告和其他報告等;
3、金融類項目,包括航運投融資、航運保險、航運服務結算、運價及其指數衍生品等;
4、科研類項目,包括船舶、港機等製造相關的技術研發以及其他工程建設類項目。
申報材料、方式和時間
申報材料
1、項目申報表
2、申報單位營業執照或者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證書
3、項目介紹PPT(10分鐘以內)
4、可選:視頻資料(8分鐘以內)
5、項目有關創新性和取得社會效益的相關說明或證明材料
申報方式
第一步:網上申報。請於規定時間內登錄上海國際航運中心網(www.shisc.net)註冊“個人用戶”,登陸後進入“專項資金”-“服務創新”頻道,按要求填寫和上傳相關信息和材料。
第二步: 紙質材料申報。凡通過初審入圍的項目,市交通委將通知相關企業於10個工作日內將紙質申報材料(除PPT和視頻外)一式兩份寄送至上海市交通委員會。項目未通過初審的,市交通委不另行通知,企業也無需提交紙質申報材料。
申報時間
自本通知發佈之日起至2018年8月10日17:00。逾期網上申報通道將不予受理。
其他事項
1、每個單位每年度僅限申報一個項目。
2、申報項目不得同時獲得本市財政其他扶持資金支持。
3、失信企業、列入司法黑名單的企業或列入工商部門經營異常名錄的企業不得參與項目申報。
4、申報單位須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如有不實,將取消其申報資格及獲評結果,追回資金並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聯繫人:鄭老師
聯繫電話:23115335
上海市交通委宣教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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