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巧解“陰陽合同”案件

法官巧解“陰陽合同”案件

法庭上,原告、被告各手持一份土地流轉合同,兩份合同孰真孰假?近日,安徽省淮南市潘集區法院平圩法庭成功審結了這起涉及80餘農戶的承包經營權出租合同糾紛案。

2017年4月,在當地村委會的組織下,程某與潘集區高皇鎮某村80餘農戶簽訂了土地流轉合同,合同約定,80餘農戶將230餘畝土地流轉給程某,每年收取土地流轉租金每畝400元。但由於天災人禍以及程某經營不善等原因,一直處於虧損狀態。程某在約定的給付期限內,無力支付土地流轉租金,80餘農戶拿不到自己的租金,無奈之下,村委會代表80餘農戶將程某告上法院,要求程某按合同約定支付農戶土地流轉租金。

在審理過程中,程某答辯稱,約定的土地流轉租金實際為每畝300元,隨後拿出了一份土地流轉合同,合同顯示,土地流轉租金為每畝300元。雙方各執一詞,真假難辨。

承辦法官認為,如果法院不能巧妙化解雙方積怨,必將會帶來不好的社會效果。按照慣例,訴訟程序如果繼續往下走,採取鑑定方式,一方面審限時間太長,影響下一步農作物的栽種,另一方面也會加大案件的處理難度。承辦法官便化被動為主動,積極主動與村委會、農戶取得聯繫。

經多次協調,並在當地政府的大力配合下,根據實際情況雙方握手合解。程某主動支付了80餘農戶的土地流轉租金,村委會也依法撤回起訴。

為了避免以後雙方再產生不必要的糾紛,法官組織雙方重新簽訂了一份新的更加規範的土地流轉合同。

80戶涉案農戶對法院的敬業工作精神表示讚賞,該案的處理達到了極好的社會效果。中國法院網訊 (劉力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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