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河法院快速執結兩起騰房案

決勝基本解決執行難,商河法院從未停歇。近日,商河法院執行局執行一庭帶領20餘名幹警前往鄭路鎮某商貿街,利用半天時間對非法佔用張某與其兄的兩處樓房進行強制騰空,從而維護了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收到很好的執行效果。

2015年1月,申請執行人張某與其兄購買濟南雙華置業有限公司位於商河縣展旺貿城內的二層樓房兩幢,價款已經交清。2016年4月,商河縣國土資源局為兩人頒發了不動產產權證書。兩幢樓房一直由被執行人賈某和李某佔用。張某兄妹無奈之下到商河法院起訴,法院依法判令賈某和李某自判決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內從張某和其兄所有的樓房內搬出,停止對兩幢房屋所有權的侵佔。判決生效後,賈某、李某拒不履行法律文書所確定的義務,繼續佔有該房屋。張某與其兄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兩案由執行幹警陳霜梅承辦。為最大限度地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讓當事人儘早得到應有房產,承辦人多次與賈某、李某聯繫騰房事宜。但賈某和李某表示,自己也是交了房款,騰房實在太冤枉,而且對房子進行了裝修,不但房款有損失,裝修還有很多的費用,所以,拒不騰房。

為此,商河法院執行局向賈某和李某發出執行公告,要求其限期騰房。賈某和李某懾於法律震懾,曾主動騰出一部分,但在規定的時限內未完全清理乾淨。

為彰顯法律權威,5月31日上午,商河法院執行局組織20餘名警力,由商河縣檢察院檢察官侯文文見證執行,並請開鎖公司人員協助破鎖,前往展家貿城進行強制騰房。被執行人李某見法院要動真格的,早已將房內的物品騰空完畢。而被執行人賈某仍有部分物品存放於張某樓房內。賈某見到這一強大的執行陣容,雖心生膽怯,但仍要求再寬限幾天,自己自動履行。為防止賈某出爾反爾,拖延執行,貽誤戰機,執行人員決定必須立即派人及時騰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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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經過一個上午的緊張搬運,終將賈某在張某樓房內的所有物品全部騰空,交由張某管理。(陳宜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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