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日起再無“通關單”了!搞跨境支付的注意啦!

5月29日,海關總署下發2018年第50號公告,正式全面取消通關單。

即日起再無“通關單”了!搞跨境支付的注意啦!

關於全面取消《入/出境貨物通關單》有關事項的公告

50號公告的發佈,意味著通關單這一名詞將徹底成為歷史,自2018年6月1日起,報關過程中不再需要辦理通關單。那麼,通關單到底是什麼?它在通關過程中曾扮演著什麼樣的角色?

通關單的前世今生

通關單是什麼?

即日起再無“通關單”了!搞跨境支付的注意啦!

通俗的講,通關單就是進出口法檢商品的通行證。對於法檢商品,必須先有通關單,海關才接受申報,商品才能夠通關。

通關單如何辦理?

通關單由原出入境檢驗檢疫部門簽發,以出口通關單為例,企業提交檢驗申請後,提供有關單證和資料,由原檢驗檢疫部門人員確定到廠抽樣時間,對實際產品抽樣檢驗。檢驗合格後,原檢驗檢疫部門為產品出具通關單,在通關單規定時間內,該批次產品可憑通關單報關。

通關單為什麼取消了?

原出入境檢驗檢疫部門劃入海關後,不再需要跨部門提供憑證,通關流程的簡化成為改革方向,海關內部即可完成對法檢商品的檢驗與確認;《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商品檢驗法》作出修改,刪除"海關憑商檢機構簽發的貨物通關證明驗放",為通關單的取消確立了法律依據;為促進貿易便利化,簡化通關手續,縮短整體通關時間,海關總署決定全面取消通關單。

再見了!通關單

後通關單時代

1、涉及法定檢驗檢疫要求的進口商品,企業可通過"單一窗口"報關報檢合一界面向海關一次申報;如需使用"單一窗口"單獨報關、報檢界面或報關報檢企業客戶端申報的,企業應當在報關單隨附單證欄中填寫報檢電子回執上的檢驗檢疫編號,並填寫代碼"A"。

2、涉及法定檢驗檢疫要求的出口商品,企業應當填寫報檢電子回執上的企業報檢電子底賬數據號,並填寫代碼"B"。

3、對入境動植物及其產品,在運輸途中需提供運遞證明的,出具紙質《入境貨物調離通知單》;對出口集中申報等特殊貨物,或者因計算機、系統等故障問題,根據需要出具紙質《出境貨物檢驗檢疫工作聯繫單》。

全面取消通關單將會有效縮短整體通關時間,降低企業通關成本,促進貿易的便利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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