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起征点、税率全国“一刀切”,你同意吗?

个税起征点、税率全国“一刀切”,你同意吗?

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22日分组审议了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备受关注的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并未提请本次会议表决,个税法修正案草案修改后或再审。熊群力、鲜铁可、杜小光等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提出一个问题:起征点该不该考虑地区收入差距?(6月24日《每日商报》)

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闭幕,而个税法修改并未提请表决。其实,这也在意料之中,因为该草案还存在不少争议,尚不具备提请表决的条件。个税起征点、最高边际税率等多个问题,在委员、群众中均存在不同意见,只有完善草案使其符合大多数人预期,才适合提请表决。

虽然草案内容释放出多个积极信号,比如提高个税起征点、四项所得综合征税、增加专项附加扣除、增加反避税条款等,都是舆论所期待的变革,但笔者以为,该草案也存在明显不足,其中最大的不足之处是没有体现出地方差异,而我国各地发展差异很大,个税又是一种地方税。

诚如部分委员指出,“在全国范围内规定统一的免征额,难以充分反映各省份地区的居民实际消费支出情况,不利于实现税负公平。”也就是说,各地人均收入、消费支出、物价水平是不一样的,这在统计数据上表现很明显,如果起征点统一规定5000元,这对部分城市纳税人来说不公平。

其实,不仅是个税起征点不适合全国“一刀切”,专项附加扣除、最高边际税率等方面同样不适合“一刀切”。比如说,一线城市家庭的子女教育、住房租金等支出,远远高于四五线城市,显然不适合统一标准的专项附加扣除,应该根据不同地方的实际情况因地制宜。

个税起征点、税率全国“一刀切”,你同意吗?

过去之所以个税起征点、税率全国“一刀切”,不外乎两个原因:一是这么规定操作比较简单,征管成本较低;二是为了防止某些人逃税避税——即防止到起征点低、税率低的地方去纳税。但在今天,随着大数据发展、信息共享、征管技术的提升,应该可以防范逃税避税。

以个税制度相对成熟的美国为例,虽然联邦个税法规定了起征点,但各州实际操作完全不同,有的州起征点比较低,有的比较高。同时,每个州个人所得最高边际税率也是不一样的。另外,美国还有7个州的居民不用交纳个人所得税。可见,美国个税更符合地方税的特点。

当然,如果个税相关征收标准因地制宜,必须有完善的征管措施来配套,防止某些纳税人通过各种手段在起征点低、税率低的地方纳税,这会造成税款流失和税收不公。对此问题,可以借鉴其他国家的经验,也可以借助互联网等技术手段,而且个税法即将增加反避税条款,相信可以防范避税。

个税起征点、税率全国“一刀切”,你同意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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