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机构领1300万罚单,消费金融遭处罚成常态

消费金融机构吃监管罚单已是屡见不鲜。据不完全统计,包括近期遭到处罚的中银消费金融在内,已有5家机构收到了监管罚单,累计罚款金额接近1300万。

尽管近年来消费金融呈现爆发式增长,但在金融监管趋严背景下,吃罚单现象或将持续,健康、有序成为消费金融机构未来发展的关键。

处罚成常态

5月25日,因违反《金融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第十六条第二款,中银消费金融收到中国银监会上海银监局开出的138.68万元罚单。据悉,此次处罚针对的是中银消费金融两年前存在的“以贷收费”违规行为。

“以贷收费”指的是银行业等金融机构借发放贷款或以其他方式提供融资之机,要求客户接受不合理中间业务或其他金融服务而收取费用。中银消费金融此次收到的罚单也是监管部门针对消费金融机构“以贷收费”行为开出的首张罚单。

事实上,尽管违规行为各异,持牌消费金融机构吃监管罚单已成家常便饭。

2016年年中,北银消费金融收到北京银监局开出的150万元行政处罚决定,处罚原因包括当事人变相突破监管规定发放贷款;贷款管理存在严重问题,造成个人消费贷款用途不真实,部分资金被挪用;无合理理由和充分情况下,上调贷款风险分类,资产质量严重不实。

2017年9月,北京银监局再次公布对北银消费金融的行政处罚信息:北银消费金融贷款及同业业务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并超经营范围开展业务、提供虚假且隐瞒重要事实的报表、开展监管叫停业务等,相关责任人为宋文昌、袁耀璋、顾弢、尹峥。针对上述违规行为,北京银监局对北银消费金融做出合计900万元罚款的决定,相关责任人也受到相应处罚。

2017年3月,马上消费金融因违反《征信业管理条例》第四十条规定和第四十一条规定以及《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被处以罚款39万元。

2018年1月,海尔消费金融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关于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相关规定,被罚款10万元。

同月,湖北消费金融因贷前调查、贷时审查不到位,导致贷款资金被挪用,被湖北银监局处以罚款人民币40万元。

根据上述数据统计,5家被罚消费金融机构近年来累计罚款数额接近1300万元。其中被罚次数以及被罚金额数以北银消费金融居首。

麻袋研究院研究总监路南在接受时代财经采访时表示,消费金融机构出现违规行为是多方面原因形成的。在路南看来,不少持牌机构传统国有金融机构的企业文化根深蒂固,业务规模不断增长,但企业运营能力却没跟上,内控合规意识不强,容易出现违规行为。其次,这些机构风控环节较为薄弱,消费贷款贷前审核不严,贷后管理也较弱。

“此外,在大环境方面,例如征信体系不够健全,行业法律体系落后等也是导致违规行为频发的因素之一。”路南称。

5机构领1300万罚单,消费金融遭处罚成常态

增长隐忧

违规行为频发的同时,消费金融业却在近年来迎来了业绩爆发期,招联消费金融、捷信消费金融净利均超10亿,苏宁消费金融、中邮消费金融、华融消费金融则集体实现扭亏为盈。

具体而言,2017年,招联金融实现净利润11.89亿元,同比增长幅度高达266.97%;捷信消费金融实现净利润10.22亿元,同比增长近10%;马上消费金融、苏宁消费金融净利润分别为5.78亿元、5.78亿元。净利在亿元以下的则包括华融消费金融、中邮消费金融、海尔消费金融、中原消费金融。

但需要警惕的是,消费金融在实现高增长的同时,违规问题不容忽视。

网贷天眼高级分析师高才业在接受时代财经采访时表示,监管频频向持牌消费金融机构开出罚单的目的在于规范行业发展,整顿行业乱象。监管层希望通过处罚相关机构,解决目前行业中存在的各种乱象,引导消费金融走在健康发展的道路上。

路南则认为,单纯的处罚手段不会在短期内改变消费金融行业乱象,也不会明显限制行业发展。但监管作为市场失灵时的政府干预手段,对于提高市场运作效率、完善市场交易机制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在消费金融市场,有效的监管是消费金融有序、高效发展的必要保障。

“预计消费金融持牌机构被罚的现象还将继续出现。”高才业称,“作为一个高速发展的行业,监管部门对于消费金融行业的监管要求是有序、健康发展。在整个金融监管环境趋严的情况下,监管部门对于消费金融行业要求将更为严格,而整个行业的发展也会经历从无序到有序,从野蛮到健康的发展历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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