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為抓捕現場。 警方供圖 攝
圖為繳獲的毒品。 警方供圖 攝
據瞭解,該案是一起從雲南組織毒品運輸至四川,再販賣至山西、陝西、內蒙古等地的特大販毒案件。
2016年11月9日,呼和浩特鐵路公安處偵辦了一起利用列車運輸毒品案,根據犯罪嫌疑人巫某某、阿某某的供述,專案組對這個販毒團伙有了基本瞭解。
警方透露,該團伙由3個小團伙組成,每個小團伙各有一名上線,整個團伙的頭目是一名叫筍某某的男子。筍某某與這3個小團伙的上線人物都是親屬關係,外人難以接近。
2017年5月中旬,經縝密偵查,辦案民警在四川西昌市將正在“串貨”的2名上線曲某某、古某某抓獲,並繳獲了毒品海洛因;隨後,另一個小團伙的上線侯某也在當月進行毒品交易時被抓獲;接著,辦案民警根據線索,在雲南麗江到四川西昌的路上成功將受僱為筍某某運輸毒品的周某抓獲。
隨著3個團伙的小頭目和周某相繼落網,筍某某回到四川越西縣老家躲藏。辦案民警在當地警方配合下,於近期成功將筍某某抓獲。(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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