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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沧州青县事业单位招聘161人

为了进一步充实各单位工作力量,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61名,现将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录用。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招聘考试、资格复审、体检、考察、拟录用人员公示、录用等步骤进行。

三、招聘数量、岗位和条件

(一)招聘数量、岗位:

此次为扶贫办等23个单位公开招聘派遣制工作人员161人。各单位招聘情况详见《2018年青县北盟人力资源开发服务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基本情况表》,应聘人员可以通过青县政务网站查询报考信息。

(二)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此次招聘工作人员学历、年龄18周岁以上,年龄上限以基本情况表为准(周岁计算时间以公告发布之日为准,)、专业要求及岗位设置见《2018年青县北盟人力资源开发服务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基本情况表》,其中应届毕业生年龄不限;

5.具有青县户籍或青县生源地,普通类全日制本科一批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不受户籍限制;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按《基本情况表》要求确定。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4.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未进行处理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人员待遇:

城管局和环保局招聘的38名派遣制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为:工资总额=当年最低工资标准+生活补贴+工作津贴+特岗津贴,其中:生活补贴每年20元/月,每增加一年聘期增加20元/月;工作津贴10年以下150元/月,10年以上15年以下240元/月,15年以上20年以下330元/月,20年以上420元/月;特岗津贴300元/月。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

其他21个单位招聘的123名派遣制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为:工资总额=当年最低工资标准+生活补贴+工作津贴,其中:生活补贴每年20元/月,每增加一年聘期增加20元/月;工作津贴10年以下150元/月,10年以上15年以下240元/月,15年以上20年以下330元/月,20年以上420元/月,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18年6月23日至6月29日在青县政务网和青县电视台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2.报名地点:青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220房间。

3.报名要求: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者到现场填写报考资格审查表,并提供本人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原件、户口簿原件和相关资格证书,以及复印件各一份、3张近期蓝底1寸免冠照片。《报考资格审查表》现场报名现场提交。

4.资格初审及缴费。由青县北盟人力资源开发服务有限公司,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结果现场确认,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予以报名并交纳报名考试费100元。

5.准考证发放:报考人员于2018年7月9日9:00至12:00到青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220房间领取笔试准考证。

6.开考比例:报考岗位的招聘人数与该岗位报考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3,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笔试成绩必须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合格分数线为60分。

7、凡报考此次招聘的考生一律由本人现场签订诚信承诺书,承诺对本人所提交的个人信息的真实性负责,与原始有效证件和材料相一致,如弄虚作假,本人承担一切责任;考试当天,保证遵守考场规则;若有违反,愿按相关规定接受处理。

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三)考试

1.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笔试内容为职业能力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两科。

笔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

(2)笔试时间:考生的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笔试成绩在青县北盟人力资源开发服务有限公司公示栏发布。

(3)笔试组织。笔试的试卷命题、判卷、考点选择、考场安全、选派监考、巡考以及考试组织实施等工作由青县北盟人力资源开发服务有限公司负责。采取异地命题、封闭阅卷的方法。确保命题、判卷、试题输送保管等环节安全保密。

2、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依据计划招聘人数与考生从高分到低分的笔试成绩排名,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

若某个报考岗位实际进入面试的人员达不到开考比例时,面试成绩必须达到60分以上才能进入下一环节。

(2)面试时间另行通知,面试地点及时间在面试通知书上注明。

(3)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面试成绩当天在面试考点公布。

(4)面试组织。面试工作由青县北盟人力资源开发服务有限公司组织实施。评委及工作人员均实行入闱管理,考生抽签决定面试顺序。

(5)总成绩合成及排名确定。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 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即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算总成绩时保留两位小数)。招聘单位同一岗位末位出现总成绩并列超出招聘计划的,采取依次按笔试成绩高者、学历高者、有工作经历优先的方法确定排名顺序。在此后的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发现问题需要递补时,出现总成绩并列的,也按此排名顺序确定。

(四)资格复审。

根据招聘计划和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名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由青县北盟人力资源开发服务有限公司对其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复审所需材料除现场报名时资格审查所提供的材料外还需提供学历认证报告。应届毕业生资格复审时必须提供毕业证原件。复审不符合条件的,取消招聘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五)体检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考察由青县北盟人力资源开发服务有限公司组织实施,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招聘资格,递补方法同资格复审。

(七)公示

由青县北盟人力资源开发服务有限公司研究确定拟聘人选。拟录用人选在青县北盟人力资源开发服务有限公司公示栏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八)聘用

公示期间,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在公示期间放弃的,取消其拟录用人选资格,不再进行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录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录用的与青县北盟人力资源开发服务有限公司签订派遣合同,由北盟公司派遣到相关单位工作,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包含在派遣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报北盟公司,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五、组织机构

本次招聘相关工作由青县北盟人力资源开发服务有限公司会同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共同组织。

六、有关要求

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证件审核、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本方案由青县北盟人力资源开发服务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职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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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皮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00名

经县政府批准,现为南皮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 100 名。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员身份

此次招聘人员性质为“辅警”,系为本县公安机关日常运转和警务活动提供辅助支持的非人民警察身份人员,不具有公务员身份,不占用公安机关的政法专项编制。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自愿报名、统一考试的方式,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依照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三、招聘岗位及数量

A 岗位,男性,86名;

B 岗位,女性,10名;

C 岗位,男性, 2名,运输车驾驶员,A1驾照

D 岗位,男性, 2名,搜排爆人员。

具体岗位、人数、条件等详见《南皮县2018年度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条件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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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报名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辅警A、B岗位年龄18--30周岁(1988年6月22日至2000年6月22日期间出生)。

辅警C、D岗位年龄18--35周岁(1983年6月22日至2000年6月22日期间出生)。

具有南皮县户籍(其中普通类全日制应届大中专毕业生可不限年龄和户籍)。户籍确定时间截止到2018年6月22日。

2、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健康无疾病,无纹身,肢体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色弱,双眼矫正视力在1.0(含)以上;男身高165厘米(含)以上,女身高160厘米(含)以上。

3、遵守国家法规和法律,品行端正;

4、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其中C岗位需要持有A本驾照,D岗位应具有搜排爆相关资质或相关经验经历。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

2、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3、曾被开除党、团籍的;

4、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辞退的;

5、曾因违反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有关纪律或规定被开除、辞退的;

6、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本人或家庭成员及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它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8、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五、报名办法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网址:南皮县事业单位考试网:http://221.192.132.216:85/

报名要求: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报名费:145元

特别提示:本次招聘的政策、方法、程序、有关要求等,已在本公告中详细写明,请认真阅读。

网站对体能测试、笔试、面试的时间地点,成绩,资格审查的时间结果以及其它环节内容要求都将进行及时地发布,请考生持续关注报名网站信息,按要求进行。切勿错失机会,后果自负。

(二)网上报名的基本程序:

1、考生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聘的招考政策和拟报考岗位条件,认真阅读《报名须知》并同意《诚信承诺书》,然后按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报考人员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进入面试人员证件审核及其他招聘环节,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应聘资格。

3、网上报名须用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申请“报名号”,获取“报名号”和“初始密码”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填表和提交审核,报名号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二者均务必牢记并保管好。

4、按照要求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白底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进行交费操作,交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5、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可直接进入交费程序。

6、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和交费截止时间、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考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7、报名交费只能通过“网上银行”支付,请考生及时开通网上支付功能。

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原则上不低于3:1,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应核减招聘人数或降低开考比例。

六、考试

(一)考试内容及次序

考试由体能测试、笔试和面试三项组成。除体能测试采取达标方式,其余两项每项分数均为100分。次序如下:

1、先进行体能测试。体能测试按人民警察录用体检测试标准,选取项目进行测试(包括:男: 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二项,女: 10米×4往返跑、800米跑二项);体能测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注:考生在网上自行打印《报名表》,持报名表参加体能测试。测试的时间地点见“南皮县事业单位考试网”发布的信息。

2、笔试:由人社局委托外地考试机构统一命题,统一阅卷。考试采取闭卷答题方式。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法律知识》。

注:笔试通过后,考生及时登陆南皮县事业单位考试网(http://221.192.132.216:85/)自行打印《面试准考证》。持证参加面试。面试的时间地点见“南皮县事业单位考试网” 发布的信息。

笔试后,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拟招聘人数2倍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

若因考生放弃或审查所产生的空额,从该岗位考试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

资格审查:笔试结束后,请入围考生携带身份证、户口本、退伍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地点进行审查(审查时间和地点见网上发布),资格审查小组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如出现材料不真实或不符合报名要求的一律取消考试资格。

高中学历人员由教育局、一中、职中审查;高中以上学历者(不含高中)由人社局审查;退役士兵资料由武装部审查。C、D岗位条件中的附加条件如驾照、搜排爆资格经历等由公安局进行审查。

其中退役士兵需高中及以上学历,以档案记载为准。

注:体能测试通过后,考生登陆南皮县事业单位考试网(http://221.192.132.216:85/)打印《笔试准考证》。在网上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持证参加笔试。笔试的时间地点见“南皮县事业单位考试网”发布的信息。

特别提示: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3、面试:由人社局组织,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试应聘者的形象气质、语言表达能力,判断、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总成绩合成及排名确定

1、面试结束后,总成绩计算方法如下:

岗位人员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2、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排名顺序。岗位末位的总成绩出现并列时,按沧政办【2017】120号文件规定的优先录取人员(公安烈士子女、在职民警配偶、退役士兵、见义勇为先进个人、警校毕业生等)顺序依次排名。如不符合上述优先条件,则依次按笔试成绩、学历层次和院校录取批次由高到低进行区分排名。若仍不能区分排名者,则另行加试。

在此后的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发现问题需要递补时,出现总成绩并列的,也按此方法确定排名。

七、资格复审、体检及人选确定

根据总成绩分别按应聘人数与招聘职位计划数1:1的比例对考生进行资格复审。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供相关资料,逾期不提交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体检环节。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执行,体检费由报考人负担。合格者进入下一环节。

八、政审

由公安机关按《沧州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进行政审,主要考察本人遵法守纪及其家庭成员或近亲属的政治表现等情况。

九、公示及录用

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公示后办理相关手续。

(一)审核报批。

(二)选定人员与公安局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2个月。工资待遇按照我县公安局原招聘的警辅人员工资待遇执行:执行岗位固定工资,并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十、招聘纪律

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体能测试、笔试、证件审核、面试、体检、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考生所持证件(或填报信息)应真实、有效,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咨询电话:8560971

2018年6月22日

南皮县城管局招聘乡镇城管队员18名

经县政府批准,现为南皮县城管局招聘乡镇城管队员18名。公告如下:

一、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自愿报名、统一考试的方式,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依照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A 岗位,男性,16名;

B 岗位,女性, 2名;

具体岗位、人数、条件等详见《南皮县2018年度乡镇城管队员岗位条件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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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名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年龄18--30周岁(1988年6月22日至2000年6月22日期间出生)。

具有南皮县户籍(其中普通类全日制应届大中专毕业生可不限年龄和户籍),户籍确定时间截止到2018年6月22日。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无疾病,无纹身,肢体无残疾。同时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其它身体条件;

4、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或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3、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学籍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人员。

5、全日制普通类在读的非应届毕业学生。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网址:南皮县事业单位考试网(http://221.192.132.216:85/)。

报名费:100元

特别提示:本次招聘的政策、方法、程序、有关要求等,已在本公告和各招聘单位公告尽可能详细写明,请认真阅读。

网站对笔试、面试的时间地点,成绩,资格审查的时间结果以及其它环节内容都将进行及时地发布,请考生持续关注报名网站信息,按要求进行。切勿错失机会,后果自负。

4、按照要求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进行交费操作,交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五、考试

(一)考试内容及次序

考试由笔试和面试两项组成,每项分数均为100分。次序如下:

1、笔试:委托外地考试机构统一命题,统一阅卷。考试采取闭卷答题方式。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时事政治》。

注:考生及时登陆南皮县事业单位考试网(http://221.192.132.216:85/)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持证参加笔试。笔试的时间地点见“南皮县事业单位考试网”发布的信息。

资格审查:笔试结束后,请入围考生携带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地点进行审查(审查时间和地点见网上发布),资格审查小组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如出现材料不真实或不符合报名要求的一律取消考试资格。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试应聘者的形象气质、语言表达能力,判断、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2、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排名顺序。岗位末位的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依次按笔试成绩、学历层次和院校录取批次由高到低进行区分排名,若仍不能区分排名者,则另行加试。

六、资格复审、体检及人选确定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体检环节。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由报考人负担。合格者进入下一环节。如产生不合格人员,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名次序依次递补。

七、考察

主要考察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如出现不合格人员,按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名次序依次递补。

八、公示

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间,遇拟录人选公示结果影响录用或拟录人选在公示期间放弃录用的,按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名次序依次递补。

九、录用

(一)审核报批。

(二)录用单位与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执行国家相关规定。首次签订合同期限为2年,连续签订劳动合同的时间不超过9年。劳动合同的终止与解除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执行。期满后经考核合格,单位有需要的,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继续工作,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继续为政府服务。

(三)待遇:按全县现行雇用人员工资标准,执行岗位固定工资(标准为南皮县当前最低工资标准的1.5倍,并随全省最低工资标准调整而相应调整),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2018年6月22日

南皮县文广新局招聘讲解员5名

经县政府批准,现为南皮县文广新局招聘讲解员5名。公告如下:

A 岗位,男性, 2名;

B 岗位,女性, 3名;

具体岗位、人数、条件等详见《南皮县2018年度文广新局讲解员岗位条件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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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身体健康,无疾病,无纹身,肢体无残疾。男身高170厘米(含)以上,女身高165厘米(含)以上;同时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其它身体条件。

报名交费:100元

任丘市公安局招聘200名辅警

经市委、市政府研究,现为任丘市公安局招聘200名辅警,公告如下:

一、原则和方法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标准,通过公开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招聘。

二、招聘人数

此次共招聘公安辅警200名。

三、招聘对象

1、具有任丘市户籍的退役军人;

2、具有任丘市户籍或生源地为任丘市的毕业生。

四、资格条件

1、男性,年满18-30周岁(1988年6月21日至2000年6月21日期间出生);

2、退役军人无学历要求,毕业生要求为国家承认的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需出具学校证明;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4、身体健康,五官、体形端正,身高1.70米以上,无残疾、无纹身、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明显生理缺陷,单侧裸眼视力在4.8以上,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5、公安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6、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本人或家庭成员及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五、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分为发布招聘信息、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体能测试、录取、体检政审、公示等程序,笔试、体能测试均聘请第三方专业考试机构进行,并由纪检部门全程监督。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2018年6月22日至28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到公安局一楼东大厅报名。报考人员提供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证明)、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两份(统一用A4纸复印),近期小二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报考人员请填写《任丘市公安局招聘辅警报考资格审查表》此表需考生在任丘市人事人才网(http:/www.rqrsrc.gov.cn)自行下载打印一式两份。此表内容为机打,涂改无效,本人于报名现场签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市公安局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报考资格的考生于2018年7月4日在公安局一楼东大厅领取准考证。

(三)笔试。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参加笔试,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法律基础知识,满分100分,成绩在任丘市人事人才网公布。成绩公布后的1个工作日内可以申请查分,过期不再受理。

(四)体能测试。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能测试人员,体能测试为1000米跑,合格时间为4分20秒,体能测试合格人员进入录取环节。

(五)录取。对体能测试合格人员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录取,额满为止,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最后一名出现笔试成绩并列者,则全部录取。

(六)体检、政审。体检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及项目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体检、政审不合格的,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公示。体检、政审均合格人员确定为拟录用人选,拟录用人选在任丘市人事人才网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者,即为此次招聘的拟聘用人员。

六、聘后管理

对录用人员实行聘用制管理,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初次聘用期限为3年。聘用期内,人员工资待遇执行河北省最低工资标准,每年随省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而调整,另发伙食补贴每人每月300元,执勤值班补助每人每月150元。服装费每人2500元(每三年发放一次)。聘用期间,为聘用人员缴纳养老、医疗、生育保险费应由单位交纳的部分和意外伤害险,人员的日常管理按照公安系统有关规定执行。

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体能测试、体检、政审、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问题严重的追究相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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