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22所民辦校擬試行自主收費,上浮金額最高不得超5000元

為深入落實黨的十九大關於支持和規範社會力量興辦教育的重要要求,促進民辦教育健康發展,我市民辦學校收費管理試點改革有關方案從即日起向社會公示,廣泛徵求意見和建議。

天津22所民辦校擬試行自主收費,上浮金額最高不得超5000元

1:經調查研究、徵求意見、充分論證,擬選擇本市22所非營利性民辦學校試點放開收費標準,實行市場調節價管理,具體學費、住宿費標準由民辦學校自主確定,試行市場調節價管理的民辦學校名單見附件。2018年及以後經教育和人力社保主管部門批准新舉辦的民辦學校也納入市場調節價管理範圍。

天津22所民辦校擬試行自主收費,上浮金額最高不得超5000元

2:在成本監審的基礎上,擬選擇逸陽梅江灣國際學校、模範小學、益中學校、耀華嘉誠國際中學試點實行政府指導價,以現行學費標準為基準價,可上下浮動,上浮金額每生每學年最高不超過5000元,下浮不限。

3:未納入試點的民辦學校學歷教育,收費標準仍按照政府定價或政府指導價執行。其中,民辦高校可按照價格主管部門規定的政府指導價及作價辦法具體制定各專業學費標準,並於公佈招生簡章前向社會公示,不需向市價格、教育主管部門申報審核。

4:實行市場調節價管理的民辦學校應根據辦學成本、市場需求並考慮社會承受能力等因素合理確定學費和住宿費標準,三年內應保持相對穩定。民辦學校為學生在校學習生活期間提供方便所收取的代辦、服務性收費,應本著學生自願的原則,即時發生、即時收取、據實結算,不得強制收取。

5:民辦學校學歷教育收費標準調整時,應實行“新生新辦法,老生老辦法”,即:新入學學生執行調整後的收費標準,在校生仍執行原收費標準。學費、住宿費按學年或學期收取,不得跨學年預收。

上述內容的公示時間為2018年6月11日至6月20日,如有意見,可於公示期間通過電子郵件或電話反映。

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

電話:23142228。

市六區民辦初中學費盤點:

和平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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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開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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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西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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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東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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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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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橋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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