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凌源:拘留6人重拳打击妨害执行行为

辽宁凌源:拘留6人重拳打击妨害执行行为

近日,辽宁省凌源市人民法院在市公安局、信访局和小城子镇党委政府等部门的密切配合下,深入小城子镇嗏哈村依法强制执行了一起排除妨害纠纷案件,对干扰、阻碍施工、煽动村民非法上访的王某等6人采取拘留强制措施。通过联动执行大格局,各部门协调配合,雷霆出击,沉重打击了“老赖”挑战司法权威的嚣张气焰。

原荒山承包人李某于2003年1月与小城子镇嗏哈村鹤松沟村民组签订100亩四荒承包合同。2013年11月,经村委会同意,李某将荒山转租给魏某某。同年12月,魏某某与嗏哈村委会和小城子镇政府签订60亩土地租赁协议和设施农用地复耕合同书,经凌源市政府批复同意,魏某某开始建设养羊小区,建设过程中嗏哈村鹤松沟组王某等30余名村民以合同不合法为由干扰施工,魏某某诉至凌源法院,请求依法排除妨害,由于嗏哈村鹤松沟村民组曾以该合同不合法为由诉至法院,凌源法院已于2016年10月依法驳回了其诉请,故依法判决王某等人及其他人不得在魏某某建设养羊小区通行及施工过程中实施妨害行为。判决生效后,魏某某重新开始施工,王某等再度非法组织30余名村民干扰施工,并将棺材抬到施工现场,经镇、村等部门多次调解未果。2018年6月4日魏某某到凌源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6月13日,凌源法院分别向王某等五名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并张贴了公告,同时对其进行说服教育,王某等不予理会。14日,被执行人王某等人及一部分村民不听劝阻,撕毁公告,并将棺材抬至施工现场阻碍施工并煽动村民上访,凌源法院依法对王某及提供棺材的邱某某采取司法拘留强制措施,后村民将棺材抬走。15日上午,一部分村民再次将棺材抬至施工现场。此举引起了凌源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15日下午,凌源市市委领导组织公安、法院和信访局等部门领导深入到小城子镇召开现场办公会议。

最终,对王某等6人采取司法拘留15天强制措施,拘留期间,均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行为,并表示不再妨害施工和煽动村民进京上访,案件执行完毕,项目已正常施工。凌源电视台等多家媒体对此案进行了报道。

自“基本解决执行难”战役开展以来,凌源法院积极推动构建“党委领导、政法委协调、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法院主办、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机制,和联动财产查控、联合信用惩戒、共同打击拒执犯罪的工作格局,逐步形成共同解决执行难的“大环境”、“大气候”,整合力量,决心协力取得“执行难”攻坚战的最终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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