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毒又襲警,信豐一男子涉嫌妨害公務被起訴

吸毒又袭警,信丰一男子涉嫌妨害公务被起诉

毒品危害眾所周知,國家雖嚴厲打擊,但各類涉毒違法犯罪行為仍屢禁不止。日前,信豐一男子因吸毒後產生幻覺,竟持刀將民警砍傷,信豐縣人民檢察院以妨害公務罪依法對該男子提起公訴。

案情:經查,信豐男子賴某原系某公司工作人員,已結婚生子,平時工作表現不錯,老闆對其讚賞有加,與同事也相處融洽,日子也過得順風順水。一年前,賴某在朋友的慫恿下,開始吸食冰毒,後來一發不可收拾,愈陷愈深,整日沉迷毒品。其妻子一怒之下,向法院起訴離婚,孩子留給了賴某,但沉迷毒品的賴某已經被毒品迷昏了頭腦,依舊不改吸毒惡習,毒癮越來越重,後竟經常在吸毒後產生幻覺。

吸毒又袭警,信丰一男子涉嫌妨害公务被起诉

2017年9月1日,賴某又因吸毒產生幻覺,手提滅火器跑到鄰居家中,自稱其妻子(已離婚)、小孩被人綁架,其本人被人追打。群眾報案後,出警民警身著警服趕到現場,表明身份,要求賴某配合。賴某要求室內人員不能開門,聲稱門外的是“假警察”,跑到廚房拿了一把菜刀堵住大門。出警民警要求賴某出來配合警方工作,其不肯配合,情緒激動。為了室內人員安全,民警破門而入,賴日建持菜刀抗拒抓捕,激烈反抗,後菜刀砍到一名民警的左大腿,左褲腿被砍爛,褲袋內警察證被砍裂,另有多名民警不同程度被抓傷,將賴某控制後民警將其帶至當地派出所接受調查。公安機關以賴某涉嫌妨害公務罪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經依法審查,信豐縣檢察院認為賴某持刀抗拒公安民警執行公務,造成多名執法民警不同程度受傷,已構成妨害公務罪,目前已經依法提起公訴。

警示:毒品所帶來的遠不止身體、心理上的傷害,還可能導致吸毒者出現幻覺、產生暴力、傷害他人等一系列可危害公共安全的行為,嚴重威脅到社會和諧穩定。抵制毒品,人人有責。

吸毒又袭警,信丰一男子涉嫌妨害公务被起诉

法條鏈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七十七條 【妨害公務罪】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罰金。 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依法執行代表職務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在自然災害和突發事件中,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紅十字會工作人員依法履行職責的,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 故意阻礙國家安全機關、公安機關依法執行國家安全工作任務,未使用暴力、威脅方法,造成嚴重後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 暴力襲擊正在依法執行職務的人民警察的,依照第一款的規定從重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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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核/管少忠

文/鄧詩丙、陳仁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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