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麻辣燙竟被查出「吸毒」,店家被判賠4.2萬

司機莫名被查出毒駕,竟是因剛吃了麻辣燙,裡面被加了罌粟殼。最終,麻辣燙店主以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提起公訴,同時被檢察院一併提起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要求判令支付賠償金,並在媒體上向社會公眾道歉。

9月26日上午,江蘇省無錫市梁溪區人民法院(下稱“梁溪法院”)組成七人制大合議庭開庭審理該起食品安全領域的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梁溪區檢察院檢察長李贏出庭支持公訴。

吃麻辣燙竟被查出“吸毒”,店家被判賠4.2萬

今年2月,無錫民警在對過往車輛例行檢查時發現,汽車駕駛員彭某及其妻子尿液中嗎啡類毒品成分呈陽性,但兩人均表示從未吸食毒品,懷疑是兩小時前吃的麻辣燙有問題。民警隨即聯繫一同吃過麻辣燙的彭某女兒,同樣在其尿液中檢測出毒品成分。隨後,民警前往彭某指認的一家“重慶麻辣燙”店內調查,該店由店主徐某獨自經營。

現場,民警對燙煮麻辣燙食材的湯汁檢測後發現,確實含有嗎啡類毒品成分,不過,在店內搜查時未發現有毒原料。到家中搜查時,徐某主動從廚房水槽下櫥櫃與地面夾層中拿出一袋棕色粉末,並表示這就是添加到麻辣燙底料中的罌粟殼粉末,稱重415.53克。法院審理查明,徐某於2017年10月以及2018年2月23日至3月5日期間,在其經營的“重慶麻辣燙”店內,將購買的罌粟殼粉末加入麻辣燙底料製作燙煮食材的湯汁,向消費者出售190餘次,非法所得4200餘元,致使部分消費者在該店就餐後,經檢驗體內含有嗎啡類成分。吃麻辣燙竟被查出“吸毒”,店家被判賠4.2萬

當天,經審理,法院當庭宣判,以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處徐某有期徒刑七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九千元,扣押在案的湯汁罌粟殼粉末予以銷燬,作案工具手機1部予以沒收;同時判令徐某支付賠償款4.2萬元,上繳國庫,並以書面形式在無錫市市級新聞媒體上向社會公眾賠禮道歉。

承辦法官符錫梅副院長表示,今年3月,最高法、最高檢發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檢察公益訴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明確規定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食品藥品安全領域的刑事案件中,需要追究被告人侵害社會公共利益的民事責任的,檢察機關可以一併提起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本案中,徐某故意在其經營的麻辣燙店的湯鍋底料中添加罌粟殼粉末,並向不特定消費者銷售,嚴重危害不特定消費者的身體健康,對社會公共利益造成損害,因此徐某在承擔刑事責任的同時,也要承擔民事賠償責任。吃麻辣燙竟被查出“吸毒”,店家被判賠4.2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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