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馨提示:年報時間僅剩最後2天 逾期年報麻煩多

南沙區市場和質量監管局溫馨提示:每年的1月1日-6月30日為商事主體年度報告報送時間,企業(個體工商戶)沒有及時年報,將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狀態),商事主體、個人信用將受到影響。

 被載入經營異常名錄(狀態)的後果

1、根據《企業信息公示暫行條例》第十七條規定,不報送或不按規定期限報送企業公示信息的,或企業公示信息存在隱瞞真實情況,弄虛作假的,由登記機關將其列入經營異常名錄並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向社會公示,提醒其履行公示義務;情節嚴重的,由有關主管部門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給予行政處罰;造成他人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根據《企業信息公示暫行條例》第十八條規定,各級政府部門在政府採購、工程招投標、國有土地出讓、授予榮譽稱號等工作中,將企業信息作為重要考量因素,對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或者嚴重違法企業名單的企業依法予以限制或者禁入。

3、目前,經營異常名錄信息已被銀行等金融機構作為貸款、擔保、保險等商事活動的參考依據。對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的企業、金融機構可能因此不受理其銀行開戶、貸款等業務。

4、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滿3年的,將被列入嚴重違法企業名單,並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向社會公示。被列入嚴重違法企業名單的企業的法定代表人、負責人,3年內不得擔任其他企業的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逾期年報將受到行政處罰

《廣東省商事登記條例》第五十九條規定:商事主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登記機關列入經營異常名錄,通過商事主體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向社會公示,提醒其履行公示義務;情節嚴重的,由登記機關給予下列處罰:

(一) 未按照規定公示年度報告或者未按照登記機關責令的期限公示有關信息的,處五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款。個體工商戶未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報送年度報告的,由登記機關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處一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

(二) 公示信息隱瞞真實情況、弄虛作假的,由登記機關限期改正,並可以對違法企業處一萬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款,對違法個體工商戶處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罰款。

填寫年度報告途徑

電腦填年報:登陸廣州紅盾信息網(www.gzaic.gov.cn)點擊首頁左側的“年度報告和公示信息填報”即可註冊或登陸企業賬號填報年報,填報過程中如有疑問,可以下載紅盾網首頁的“年度報告操作指引”進行查看。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