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臏並沒有受「臏」刑

千百年來,人們都認為孫臏是遭龐涓陷害被挖去了膝蓋骨的,但通過翻閱大量歷史書籍可以看出,孫臏不是被挖去了膝蓋骨,而是被砍去了雙足。

孫臏並沒有受“臏”刑

孫臏的“臏”字,就是古代的“臏”刑之字,《史記正義》上解釋說:“臏,脛骨也。 ”上古時代有五刑,“臏、宮、劓、墨、死”,臏刑就是這五刑之一。但到了周代,挖膝蓋骨的臏刑就改為砍雙腳的刖刑了。清代法學家沈家本在《歷代刑法考》中說:“唐、虞、夏刑用臏,去其膝頭骨也。周用刖,斷足也。”孫臏生活在東周戰國時代,這個時候的臏刑早改成了“刖”刑。

孫臏並沒有受“臏”刑

《史記·太史公自序》:“孫子臏腳,而論兵法。”《報任安書》裡也說:“孫子臏腳,兵法修列。”這裡“臏”的都是腳,而不是膝蓋骨。 就是這個“臏”字,讓人產生了誤解,因為當時雖然已經由臏刑改為刖刑了,但由於臏刑與刖刑有著親密的歷史淵源,人們用到“刖”字時還是習慣用“臏”字代替,習慣成自然。在《歷代刑法考》中已經說得非常清楚:“周用刖,斷足也。凡於周言臏者,舉本名也。 ”

孫臏並沒有受“臏”刑

司馬遷的另外幾段話就說得更為明瞭了。《史記·孫子吳起列傳》:“龐涓既事魏,得為惠王將軍,而自以為能不及孫臏,乃陰使召孫臏。臏至,龐涓恐其賢於己,疾之,則以法刑斷其兩足而黥之,使隱勿見。”《報任安書》:“……乃如左丘無目,孫子斷足,終不可用,退而論書策,以舒其憤,思垂空文以自見。 ”

孫臏並沒有受“臏”刑

當然,孫臏“斷足”絕不是司馬遷的一己之見,東漢王符在《潛夫論》中也說過:“孫臏修能於楚,龐涓自魏誘而刖之。”這裡的“刖”,就是斷足。《說文解字》曰:“刖,斷足之刑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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