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2地荣获“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称号

近日,全国普法办公室发布了关于表彰第四批“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的决定,表彰全国422个县(市、区)为第四批“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临汾市尧都区、洪洞县2个县(市、区)获此殊荣。

近年来,临汾市普法办、市司法局积极指导全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坚持组织发动、典型带动、创新驱动、考核促动,积极搭建普法平台、推进法治实践。据悉,自2010年此项创建活动启动以来,临汾市有4批共6个单位获得“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的称号。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