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城市房屋拆遷應該這樣補償!

說到徵收拆遷,被徵收人最關心的無疑就是你把我房子給拆遷了,那你最終能補償給我多少錢呢?實踐中,北京在明律師事務所拆遷律師經常聽到被徵收人反映徵收拆遷的補償偏低,不足以補償被拆遷前的土地房屋價值。而事實上,全國各地的徵收拆遷也普遍呈現徵收補償偏低的現象。這極為嚴重的損害了被徵收人的合法補償利益。

2018年,城市房屋拆遷應該這樣補償!

那從嚴格的法律上講,徵收補償到底應該補償些什麼才能保證公平公正,才能保障被徵收人的合法利益呢?在明律師告訴你在2018年裡,你的徵收補償應該這樣補:

《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第十七條規定:

作出房屋徵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對被徵收人給予的補償包括:

(一)被徵收房屋價值的補償;

(二)因徵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

(三)因徵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

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制定補助和獎勵辦法,對被徵收人給予補助和獎勵。

從該規定我們可以看出徵收拆遷的補償主要有房屋補償、過渡安置費補助和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下面在明律師分別來給你講講這幾個補償。

2018年,城市房屋拆遷應該這樣補償!

一、房屋價值補償

這裡的房屋補償,是指對被徵收的國有土地上建築物價值進行的補償,按不低於房屋徵收決定公告之日被徵收房屋類似的市場價格,並請有評估資質的評估機構進行評估確定。

這裡的市場價格,被徵收人可參照、對比周圍的房屋出賣價格進行估算。具體是指地級市政府部門都會依據每年住宅房屋市場價格規律,制定出相應房屋市場價格表供當地被徵收拆遷的居民進行參考。

另外,在明律師提醒:被徵收人不清楚自己區域被拆遷房屋的價格的,可以找當地政府建設部門進行諮詢或索取材料。對評估確定房屋價值有異議的,也可以申請複核等程序。

二、搬遷費和臨時安置費(俗稱過渡費)

搬遷費和臨時安置費用,具體數額各市一般都已確定具體數額及計算方式,詳見各地出具的標準。

在這裡在明律師所列算的補償標準,是以大眾化被拆遷人自主搬遷和過渡方式進行的計算。如果徵收方提供週轉房,則無需支付臨時安置費。

2018年,城市房屋拆遷應該這樣補償!

三、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

該費用針對非住宅類房屋運營性房屋進行補償,主要是指一些企業、公司、商鋪等。因為屬個案,補償標準不能統一,一般是由徵收當事人進行協商確定,協商不成的,可委託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評估確定。

四、補助和獎勵

補助包括困難補助和公攤補助。困難補助是針對貧困人員進行的補助,依據當地政府出具的標準確定;公攤補助針對所有被拆遷人的房屋公攤進行的額外補助,也會出具公攤補助標準。獎勵是指各拆遷人鼓勵被拆遷人及時拆遷而給付的額外補償。具體標準,因地各一,但該費用不是強制性,是否給付仍看當地政策。

作者/黃小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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