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綱:服務小微企業要發揮政策合力 將服務落到實處

小微企業是國民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經濟新動能培育的重要源泉,為小微企業等實體經濟服務是金融的出發點和落腳點,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小微企業等實體經濟金融服務工作。

易綱在會議中強調,小微企業金融服務是一項系統性工程,需要全社會共同努力。一分部署,九分落實,各有關部門要準確把握深化小微企業金融服務的正確方向和重點任務,發揮政策合力,細化政策操作,切實把貨幣政策、差異化監管、財政稅收、營商環境等政策措施落到實處,取得實效。各金融機構要切實下沉服務重心,聚焦小微企業中的薄弱群體,創新金融產品和服務,改造信貸流程和信用評價模型,切實擴大對小微企業的信貸投放和覆蓋面。要加大對政策實施效果的考核力度,建立精準支持政策和小微企業貸款發放的正向激勵和聯結機制,強化考核結果的運用,增強服務小微企業的主動性和積極性。要有效防範風險,優化金融服務小微企業的體制機制和生態環境,依法依規查處小微企業和金融機構弄虛作假、騙貸騙補等違法違規行為,確保各項政策真正惠及小微企業。

財政部劉偉副部長在此次會議中表示,財政部始終把改善小微企業金融服務、減低小微企業金融成本作為重要工作,常抓不懈,近日出臺的《關於進一步深化小微企業金融服務的意見》更明確了今後財政部還要繼續增強財稅政策支持力度,減少各類融資機構的附加費用。

銀保監會陳文輝副主席表示,為配合此次《意見》的實施,銀保監會於本週還印發了關於對銀行業小微企業貸款利率實施監測的通知。銀保監會將監測各金融機構切實加大信貸投放力度。

會上,中國建設銀行田國立董事長、北京銀行張東寧董事長及浙江泰隆商業銀行王官明行長作為金融機構的代表先後上臺發言,並介紹了各自所在銀行近年來在小微企業金融服務中的成績與感觸,以及今後工作的方向。

一、加強貨幣政策工具運用

一是增加支小支農再貸款和再貼現額度共1500億元。為提高金融機構使用支小支農再貸款的積極性,人民銀行加大了支小再貸款的政策優惠力度,下調支小再貸款利率0.5個百分點,執行與支農再貸款相同的利率,一年期利率為2.75%。為引導金融機構將信貸政策支持再貸款資金優先用於支持單戶授信500萬元及以下的小微主體(含個體工商戶和小微企業主經營性貸款),人民銀行建立了再貸款投放和小微企業貸款發放的正向激勵機制,金融機構發放的小微企業貸款越多,可借用支小再貸款就越多,人民銀行還會適當給予支持。

二是加強宏觀審慎評估考核(MPA)。為引導金融機構增加小微企業貸款投放並讓利,《意見》中提到要“改進宏觀審慎評估考核,增加小微企業貸款考核權重,引導金融機構加大對小微企業貸款投放,合理確定並有效降低融資成本”,具體就是要適當調整宏觀審慎評估有關政策參數和考核指標,更好發揮引導作用。

三是盤活信貸資源1000億元。為多渠道盤活小微企業信貸資源,《意見》提出,鼓勵發行小微企業貸款資產支持證券,在強化信息披露、提高透明度的前提下,將基礎資產由單戶授信100萬元以下放寬至500萬元以下,增加入池資產範圍。銀行業金融機構發行小微企業貸款資產支持證券盤活的存量貸款,在考核小微企業貸款投放時可還原計算,從而打消金融機構擔心證券化後小微企業貸款難以達到監管考核要求的顧慮。《意見》也提出,鼓勵發行小微企業金融債券,加強後續督導,確保募集資金用於向小微企業發放貸款。

二、加強差別化監管考核

監管部門將按照“量”與“價”並重的原則,綜合考慮各銀行業金融機構小微企業貸款增速、資金成本、風控水平、運營能力等因素,開展分類監管督導。充分發揮大中型商業銀行的“頭雁”效應,加強窗口指導,引導其發揮好行業表率作用,完成其制定的合理控制小微企業貸款利率的工作目標。做好對地方性法人銀行業金融機構的引導工作,在加強整體監測的基礎上,引導其進一步完善利率定價機制。推動地方政府相關部門加強對小額貸款公司、典當行等非存款類放貸組織的規範管理,進一步規範民間借貸行為,嚴厲打擊金融欺詐、惡意逃廢債、非法集資等非法金融活動。

三、加大財稅優惠力度

小微企業合格抵押品偏少,貸款風險偏高,要真正實現金融機構對小微企業的持續支持,需要發揮財稅政策的正向激勵和融資擔保公司分險增信功能作用,提高金融機構積極性。《意見》提出,加大金融機構小微企業貸款利息收入免徵增值稅優惠力度,將符合條件的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貸款利息收入免徵增值稅單戶授信額度上限,由100萬元提高到500萬元。加強對國家融資擔保基金支持的融資擔保公司的監管考核,要求小微企業融資的擔保金額佔比不低於80%,其中支持單戶授信500萬元及以下小微企業貸款及個體工商戶、小微企業主經營性貸款的擔保金額佔比不低於50%,從而更好發揮財政資金槓桿撬動作用,帶動和引導更多資金流向小微企業。

四、強化銀行業機構內在激勵

五、加大直接融資支持力度

小微企業在不同的成長階段,融資需求和融資方式不同,需要充分發揮資本市場作用,構建覆蓋小微企業全生命週期的融資服務體系。為更好滿足初創期小微企業融資需求,《意見》提出,積極鼓勵包括天使投資人在內的各類個人從事創業投資活動,增加對初創期小微企業的投入。為更好促進早期小微企業資本形成,《意見》要求明確創投基金所投企業上市解禁期與投資期限反向掛鉤制度安排。為提升新三板市場融資功能,《意見》提出持續深化新三板分層、交易制度改革,完善差異化的發行、信息披露等制度,推動公募基金等機構投資者進入新三板。為有序拓寬小微企業直接融資渠道,《意見》提出規範發展區域性股權市場,從而有序擴大和更加便利小微企業融資。

六、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

信用體系建設是緩解小微企業融資難融資貴的重要措施。為構建良好社會信用環境,助力增進小微企業信用,《意見》要求,引導小微企業守法誠信經營,提升自身信用水平。完善小微企業信用信息共享機制。加強地方金融生態環境建設,嚴厲打擊金融欺詐、惡意逃廢債、非法集資等非法金融活動。由於政策較多,部分金融機構和小微企業可能存在較強的套利動機,對此,《意見》特別強調,要推動建立聯合激勵和懲戒機制,依法依規查處小微企業和金融機構內外勾結、弄虛作假、騙貸騙補等違法違規行為,並實施跨部門多層級失信聯合懲戒。

易纲:服务小微企业要发挥政策合力 将服务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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