替蒋介石背黑锅最多的人

替蒋介石背黑锅最多的人

黄郛

民国云谲波诡的政坛上,有一个举足轻重、同时也备受争议的人物,一生誉满天下,也谤满天下,这个人就是黄郛。黄郛(1880-1936),字膺白,浙江绍兴人。1904年留学日本东京振武学校,1905年加入中国同盟会,1933年任蒋介石设立的行政院驻北平政务整理委员会委员长。

1933年,长城抗战以中国军队失利告终。随后,日军进逼华北,平津危急。国民政府的应对之策,乃是由黄郛出面协调。黄郛在与日本驻北平使馆代办密谈之后,达成妥协方案,与日人签订《塘沽协定》。协定虽被中方努力局限在“停战”范畴,未曾涉及主权谈判,但实际上已对中国主权造成严重损害。

《塘沽协定》被视为国耻,故黄郛顿成举国舆论抨击的对象,激愤者视之为“汉奸”,欲杀之而后快。1936年12月,黄郛在上海病逝后,国民政府亦先后两次予以特别表彰,抗战胜利之际,更赞誉其“不避险阻,力任艰难,隐忍求全,用纾祸变,心孤事苦,尤人所难”。

国人皆欲杀之,而当局反欲褒之。对于此种反差,时任国民政府教育部长的王世杰,有着极深刻、到位的理解。他在日记中写道:

“中央政府曾一再电令黄、何(应钦),须于签订任何协定前将条件送请中央核准;然黄氏等断然不受此令,仅于签字后通知政府。此中当有情由,不难想见;盖蒋、汪诸人近日之态度与心理,黄氏固熟知也。今后政府之对日政策,大有走上另一途径之趋势;时局之危,至为可虑。中央政治会议讨论‘协定’案时,颇多愤懑之人,然既经签字,汪、蒋两人复主承诺,自不会发生翻案结果。”

所谓“此中当有情由”,简言之,乃是在黄郛的角度,一方面既深知南京政府当日,为应付舆论,安抚国人民族主义情绪,公开谈话中势不能不对日强硬;另一方面,又深知弱国无外交,故汪精卫私下已有指示,“除签字与承认伪国,割让四省之条约外,其它皆可签应”。黄氏签字前不报送中央核准,仅于签字后通报,既是为了避免协定草案在政治会议上公开讨论时流产,也抱有以牺牲个人名誉替当局受过的隐秘用心。

《塘沽协定》签署后,黄郛留在北方,继续与野心勃勃的日本军方周旋。《塘沽协定》一事不久,1934年,黄郛又委派代表与日方签订了华北与伪满洲国通车、通邮协议,变相承认了伪满洲国,再一次激起民众口诛笔伐。

“这一年的经过,在明了国家情况的人,当然能够谅解;一般人则以为我黄某天生贱骨头,甘心做卖国贼。对外未曾做了什么事,对内却须时时做解释工夫,真是痛苦万分。一年以来对内对外,尽做矮人,我并非不知道伸腰!只是伸伸腰之后有什么善后办法?为国家设想,不能那样冒险。……对方(日本)气量是小的,力是大的,而欲无穷。……但国家既需要我唱这出戏,只得牺牲个人以为之,我年已五十五,大小的官都曾做过,尚复何求?”

黄郛的夫人沈亦云,曾严词质问过蒋介石:“辱国差使,宜派人轮流充当”,不应只让黄郛一人屡屡独力承担。蒋介石的回应是:“你既学佛,当知‘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之旨。”学佛的黄郛则言:“弟既强我以肩此重任……兄山居六载,虽不敢谓已达悲智双修之域,然自信悲愿决不致卖国,智慧决不致误国。”(来源|文史博览·文史 作者|倪杰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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