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兴:强化责任追究 力促正风肃纪

新兴:强化责任追究 力促正风肃纪

党的十八大以来,新兴县纪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四风”,三管齐下强化问责,力促正风肃纪,提升群众对反腐倡廉成效的获得感。

一、严格责任追究,强化制度执行。根据省《关于细化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强化责任追究的通知》精神,按照《“一案双查”工作流程图》要求认真开展“一案双查”,既查处当事人违纪问题,又追究有关领导责任。如2015年9月,县纪委在查处某村村干部私吞集体土地租金等问题时,在查清该村4名村干部非法侵占单位财物等违纪事实后,立即启动责任追究程序,除对4名违纪村官进行立案调查外,还对4名相关责任人的失职问题进行“一案双查”,严肃责任追究。近年来,该县通过“一案双查”,共追究领导干部责任18人,其中给予党纪政纪处分6人。

新兴:强化责任追究 力促正风肃纪

二、加大问责力度,倒逼责任落实。以坚持常态化约谈制度抓手,破解落实“两个责任”压力逐级递减问题。县委书记坚持“四个亲自”,利用各种会议和到乡镇、县直单位调研的机会强调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县纪委书记带头深入督促各镇党委、纪委认真落实“两个责任”。以上率下,着力打通责任落实“最后一公里”。坚持常态化的“书记约谈书记”制度,近四个月,县委书记、县纪委书记密集式约谈线索排查工作后进镇党委书记达9名,占75%,有效倒逼各镇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实现线索排查提质增量,2016年全县共排查线索236条,增幅29%,其中七类线索178条,占75.4%。同时,加强问题导向,对中央督查组交办生态环境信访件涉及相关单位负责人进行约谈13人、诫勉谈话5人,移交组织部门处理4人。通过强化责任担当和压力传导,既彰显对基层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零容忍决心,又树立对责任落实不到位者严肃追责的鲜明导向。

新兴:强化责任追究 力促正风肃纪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