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市爲什麼一「作妖」就被打?

樓市為什麼一“作妖”就被打?

6月28日,一份新華社播發的重要紅頭文件引發中國房地產市場震動。針對近期房地產市場亂象,住房城鄉建設部會同中宣部、公安部、司法部、稅務總局、市場監管總局、銀保監會等部委聯合印發通知,決定於2018年7月初至12月底,在北京、上海等30個城市先行開展治理房地產市場亂象專項行動。

這份文件有三點不尋常,其一,中央政府主導的治理亂象專項行動在中國並不鮮見,但主要見諸於打黑、治安、環保、掃黃等領域,專項針對整個房地產市場亂象的少見;其二,出動的部委達到7家,而且囊括了宣傳部門、司法部門、稅務部門、監管機構;其三,專項行動時間長達半年,涉及到的城市達到30個,囊括了所有一線城市以及大部分重點二三線城市。

這三點說明,專項行動是利劍在手,有備而來。再看專項內容,主要針對四點:第一,投機炒房;第二,房地產黑中介;第三,房地產商違法違規行為;第四,虛假房地產廣告。坦白說,這四點所謂“亂象”自從中國有了房地產之後就從沒有消失過,大眾恐怕都不陌生。過去幾年,相關針對性打擊行動也並不少見。所以,重點不是打擊什麼,而是誰來打擊、如何打擊,以及打擊的廣度、力度。

事情並不是孤立的。在我看來,專項行動只是本輪樓市宏觀調控的組合拳之一,是在需求側針對市場投機和違法行為的打擊。在樓市供給側,更大的政策調整正在發生。過去一週,國開行收緊棚改貸審批權限引發高度關注,它反映了某種風向的變化。這種變化隨即在需求側同步更新,表現出來的就是直接用上“專項行動”這種最嚴厲行政手段。通過需求側打擊亂象,通過供給側釜底抽薪,內外斷奶,目的就是加碼房地產市場調控。

從更大的時間空間角度,這一輪樓市調控是2017年以來整套樓市調控邏輯的延伸。2017年是中國樓市調控政策思路的大轉折之年。這一年,兩大標誌性基礎政策充分加持了“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這一重大論斷。其一,是以“租”為核心的系列政策,包括“租售同權”、“租房即可落戶”、“集體土地租賃房”。2018年全國主要城市的住房規劃中,新增住房用地已經均以租賃住房用地為主,中國商品化住宅市場迎來前所未有的轉折點。

其二,是2017年下半年在北京率先橫空出世的“共有產權房”。

共有產權房的精髓,是這種房子比同等商品房價格低,而且可以低首付,但要與政府共享產權,並接受政府託管平臺的審核和監督。

假如說“租”系列政策針對的是城市底層,共有產權房政策則是針對城市夾心層,這兩套組合拳都同時具有雙重屬性,一是指向房子的經濟屬性,目標是改變現有地產經濟格局;一種則指向房子的社會屬性,即公民的個人權利,目標是打破房地產作為槓桿撬動的中國社會階層分化。

讓我們來梳理一下這一攬子政策的邏輯。在“房住不炒”的總基調下,不再只考慮房地產的純商品屬性,而是大幅增加社會屬性、民生屬性的考慮。因而,從供給側和需求側同時打擊高房價,尤其需求側打擊最為廣泛充分。最突出的表現就是大中城市的普遍性限購、限貸。在供給側,則是降低商品房土地供給比例,增加租賃住房、共有產權房土地供應比例。

那麼,棚改貨幣化政策是什麼?在貨幣政策、信貸政策整體收緊的大背景下,實行棚改貨幣化,目的是儘快完成去庫存任務,同時對沖調控可能帶來的樓市震盪。

然而,中國樓市對中國經濟仍舊影響很深,經濟結構固有模式慣性仍然不弱。在過去三年裡,僅僅一個棚改口子,居然讓中國大量二三四線城市保持著令人瞠目的增長速度。在很多地方,各種城市拆遷統統打包到棚改項目中去,變相突破了房地產政策。而在這些城市,聞風而動的炒房團和各種違規違法亂象加劇了二三線的失控。

中國經濟轉型之難,在我們跟房地產這頭巨怪的戰爭中,看得一清二楚。我們尤其要注意的是,2017年開始至今的房地產調控是在去槓桿防範金融系統性風險的背景下發生的。一邊房地產本身就是金融去槓桿的一部分,一邊又要去庫存穩經濟,一邊更要壓制房地產利益集團的反撲,這種高難度的政策博弈和出牌順序也真是不容易。

2018年行至年中,中國經濟基本局面的複雜性有增無減,尤其是增加了貿易戰這一外部變量。在內外壓力之中,對房地產的基本要求其實就只有一個,不添亂,不增加金融風險,不從實體經濟抽水,不擾亂社會秩序。過去五年中,中國經濟轉型的主流之一就是從房地產主導的傳統經濟轉向戰略性新興產業主導的新實體經濟。

某種程度上講,中國經濟情況再複雜,根本性的解決方案只有一個,就是打開新經濟的閥門,找到新經濟的通道。無論是艱難的金融改革,還是貿易戰談判,還是內外加碼的房地產調控,其核心目的均在此。只有源頭解開,中國經濟這團麻繩才能依次解開。由此來看,房地產調控加碼將會是持久動作、常規動作,除非它不添亂、不作亂。

(文/藍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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