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箭阿里扎這樣的角色球員尚知不應投敵,爲什麼杜蘭特和考辛斯還要這麼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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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里扎以一年1500萬美元加盟了太陽隊。



他在接受採訪時說道:

勇士隊管理層的確和我經紀團隊談過,想讓我加入他們的團隊,但是我不會這樣做決定,你知道他們剛剛戰勝我們,所以我不會加入他們,這不是太難的決定,雖然他們是總冠軍球隊,但是做這個決定並不難,在和火箭談判時正是這條消息曝光的時候,我當時和莫雷說了,我不會加入勇士的,即便離開休斯敦,我也不會加入他們的。

這是阿里扎的原話。

但是這和杜蘭特包括考辛斯的選擇有什麼關係呢?

我覺得說考辛斯投敵的,你腦子有問題。

考辛斯和媒體澄清說,在自由市場上並沒有其他球隊給予他大合同。

他受了跟腱撕裂的大傷,許多球隊都對於他的傷病持懷疑態度。

並不敢給予他特別大的合同或者長合同。

在無奈的情況下,考辛斯選擇了以中產加盟勇士隊。


而且僅僅是簽了一年合同。

這和投敵有什麼關係呢?

說說杜蘭特。

的確當年杜蘭特是加入了剛剛擊敗自己的勇士隊。

但是這是個人選擇問題。

阿里扎可以選擇自己不加盟勇士隊,這是他個人的因素。

但是勇士隊當時非常有誠意的招募了杜蘭特。

勇士隊是真正的需要杜蘭特。

也恰恰是因為勇士隊從管理層到老闆,到球隊主教練,核心球員的真心招募,打動了杜蘭特。

而且杜蘭特選擇了一種自己喜歡的打球方式。

最終也證明杜蘭特的選擇是正確的,他連續拿了兩次總決賽mvp。

勇士隊正在建立王朝的道路上。

我還有一個疑問,那就是阿里扎說勇士隊招募了他,勇士隊只能給予他中產合同。

如果勇士隊給他開的年薪是1500萬到2000萬之間呢?

他是會加盟太陽隊還是勇士隊?

這是一個值得探討的問題。

所以不要動不動就說什麼投敵一說,特別沒意思。

大家是如何看待這個問題的呢?可以留言一起交流。


懂籃球的赫本

分開來說吧,先說杜蘭特。

勇士招募杜蘭特肯定下了一番苦功,不僅僅是薪金,還有杜蘭特戰術地位,勇士可能會把自己的戰術詳細拆解給杜蘭特看,告訴他每個戰術他會出現在什麼位置,他在球隊裡的作用是什麼,甚至會承諾他們在一起一定會奪冠,這是其一。舊金山坐落在加利福尼亞洲,從地裡位置來講,這是一個天然的優勢,最重要的是這裡有硅谷,而伊戈達拉等球員已經開始了自己的投資,從經濟發展角度和曝光度來看,這裡更適合杜蘭特對自身的定位,這是其二。如果杜蘭特奪冠,並拿下總決賽fmvp,對於耐克來說,無論是杜蘭特自身球鞋銷量或者是杜蘭特個人周邊商品還有耐克的知名度會更上一層樓,所以杜蘭特去勇士,耐克會不會有什麼合同方面的傾斜,這都不好說,這是其三。

再來說說考辛斯。

這名球員的身體、技術都是頂級的,在勇士的戰術體系裡,最需要強化的一環就是內線,從勇士的角度講這是天作之合,這是其一。如果我沒記錯的話,考辛斯被稱為腦袋以下第一中鋒(不是黑他),考辛斯有自己的想法,不受任何人左右,他控制不住脾氣也好,想通過加盟勇士獲得總冠軍也好,人都是以自己的意志為轉移的,再說,這次口頭協議加盟勇士不違反聯盟的任何規則,這是其二。如果本賽季勇士奪冠(似乎這是個偽命題,誰還能打得過勇士?),而且考辛斯發揮了不錯的戰術作用,是不是明年可以籤一份頂薪長約?君不見有些老闆根本不怕砸錢的,通過投資體育帶來的收益是我們想象不到的(請參考恆大集團在投資足球前後),所以會不會有球隊直接砸一份大合同?如果你是考辛斯,你有冠軍戒指了,面對錢,你怎麼選?這是其三。

綜合來說一下吧,在一切都以利益為主的今天,無所謂投敵不投敵了。如果有更好的選擇,這份選擇能將所期望的一切變的最大化,你怎麼選?誠然,詹姆斯開啟了三巨頭時代(08凱爾特人個人認為不算,因為加內特是通過交易去的凱爾特人,而且去的時候已經32歲了,他把生涯的巔峰都留在了森林狼),但是還是上文的那句話,一切都以個人意志為轉移。我想要總冠軍,我為了總冠軍拋棄了家鄉的球隊,這確實不忠誠,但是熱火奪冠的時候還會有多少人說詹姆斯拋棄家鄉球隊。也許,對於我們平凡人來講,更希望看到的是競爭、是熱血、是群雄逐鹿的時代,但那個時代終究還是過去了,現實是我選擇了我能實現目標的最快捷的方式,這其實無關個人選擇,也許你把這種方式理解為順勢而為更好。

最後加一句,沒有永恆的朋友,沒有永恆的敵人,只有永恆的利益。

投敵?用大司馬的話說,不存在的


Dukeres

先說說杜蘭特。杜蘭特在2016年夏天加盟勇士,而勇士在之前的一個賽季季後賽西部決賽當中擊敗了杜蘭特帶領的雷霆;杜蘭特在緊跟的一個休賽季就加盟了,打敗自己的勇士,所以,“投敵”已經成為了杜蘭特職業生涯不可磨滅的汙點。但實際上,杜蘭特只是站在了一個職業球員的角度,作出了自己的選擇,因為當時杜蘭特能夠在勇士得到符合自己的薪資,與此同時,加盟勇士也的確是他最快得到總冠軍的選擇。

所以總結而言,杜蘭特的選擇沒有錯,只是太過現實;而同樣的,考辛斯也是如此。考辛斯不可能無緣無故就拿著1年530萬的底薪加盟了勇士。每一個職業球員都不會隨便和錢過不去,很顯然,考辛斯也是為了總冠軍。至於考辛斯是不是投敵,其實遠遠談不上。球隊之間的勝負是常事,只不過季後賽加劇了一支強隊和另一支強隊之間的戲劇化劇情。簡單舉個例子:

騎士和勇士連續4年相遇總決賽,各有勝負;但實際上,他們的總決賽也只是一個賽季比賽中的一部分,只是總決賽的舞臺和所關注的焦點更多。考辛斯是近兩個賽季才加盟的鵜鶘,雖然鵜鶘經常在季後賽被勇士戲耍,但從考辛斯的個人角度而言,勇士還沒有達到考辛斯心目中所謂的死敵的角色,進而也就談不上投敵。

至於阿里扎,阿里扎今年選擇加盟太陽,離開火箭則完全是為了錢。如果認可“投敵”這個言論,那麼火箭的確是和勇士在季後賽有莫大的糾葛的,而如果勇士能給阿里扎提供1500萬的年薪,阿里扎不會趨之若鶩嗎?肯定會。因為阿里扎的目的就是金錢。而且在勇士還能奪冠,何樂而不為呢?

總計而言,當下的聯盟自由球員在做出選擇的時候,更重要的是考慮能夠奪冠(考慮的因素,包括陣容的強弱、天賦、地位等等;)以及選擇一個舒適的打球環境(考慮的因素包括隊友、對手、家庭等等;)最後才是為了錢。所以,考辛斯、杜蘭特和阿里扎都只是現實意義上的按需選擇,沒必要附上“投敵”這樣的感情論。


叔叔在看球

投不投敵(應該沒有投敵這一說,沒有永遠的敵人,也沒有永遠的朋友,敵人的敵人就是朋友)

可能每個球員當時做出的選擇不一樣,或者換一種說法,我們處在同樣的位置,1000個人心中有1000個不同的哈姆雷特。

阿里扎那火箭付出了很多,也是火箭的精神領袖!

他做出這樣的選擇,令人敬佩,可能每個球員都有自己的考慮,每個人都是個體,都會做出對自己最有利的選擇。

其實還是一句話,路是自己選擇的

既然選擇了就不要後悔,與其受到無謂的指責,影響自己,不如一條道走到黑,自己選擇的果實,無論是香甜還是苦澀,忍痛都要吃完!

說多無益,且看且珍惜...

如今的風塵四俠,已經到了退役和人生中最後一份大合同的年紀,希望放棄一些無謂的爭吵,迴歸籃球的本質,看就對了!

你們在下面吵的不可開交,又不會得到什麼好處!

不過我還是非常敬佩阿里扎的選擇。

感謝大家的關注和點贊!

喜歡籃球的弟弟

回答這個問題需要先定義何謂敵。很多人說阿杜投敵,意思是分區決賽的對手可成為敵,那總決賽對手就更是敵了。那麼照這個邏輯,這些對陣球隊之間的球員交易或者簽約都應稱為投敵。做個假設,今年冠軍是勇士,然而賽季結束後克萊宣佈加入騎士隊,按這個邏輯這也是投敵,但是怎麼感覺那麼彆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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