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計程車司機酒駕被拘 吊銷駕照「丟飯碗」

6月28日下午,黃島公安分局交警大隊民警在臨港路和兩河路路口設點進行交通違法行為整治,在例行檢查時,發現一輛綠色出租車沿臨港路自西向東行駛,該車司機在距離檢查點100米左右的地方立即靠邊停車,民警懷疑其設法躲避檢查,隨即上前進行詢問,詢問時,駕駛出租車的男子躲躲閃閃,聲稱自己是因為有急事需要打電話,出於駕駛安全考慮才臨時靠邊停車的,而且一再聲稱“馬上就開走”。但細心的民警在對話時聞到司機身上散發著酒味,隨即對其進行了酒精呼氣檢測,而男子裝成不舒服的樣子,拒絕對酒精測試儀呼氣,經過一段時間的“周旋”,男子終於承認自己喝了酒。檢測結果顯示為41mg/100ml,屬酒後駕駛。

經詢問,出租車駕駛人李某為替班司機,中午忙著拉客,下午一點多才吃上飯,因為天氣太熱了,就喝了4瓶啤酒,下午繼續開車出去營運載客,當行駛到臨港路和兩河路路口的時候發現有交警設點檢查,他因為害怕酒駕被查,就把車停在路邊,佯裝打電話離開,想等交警離開了再回來開車,沒想到,還沒來得及躲開就被交警發現了端倪。

本來以為自己是酒後駕駛,會被處以罰款和駕駛證記12分的處罰,當交警告知李某,他屬於酒後駕駛營運車輛,除了罰款,還會被拘留和吊銷駕駛證,李某後悔不已,連稱“沒想到這麼嚴重,這下飯碗都丟了”。

7月3日,出租車司機李某因酒後駕駛營運機動車,處罰款5000元,行政拘留15日,並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5年內不得重新考取。

據交警介紹,營運機動車司機酒後駕駛的情況非常少見,但危害卻比駕駛普通機動車更大,法律規定受到的處罰也更為嚴重。

營運車輛經常工作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的比例比一般車輛要大得多。如果駕駛員酒後駕駛,並且長時間駕車,發生事故比例更是大大增加。對於這種現象,民警在此提醒:乘客一旦發現出租車司機有酒駕嫌疑,應拒絕乘車,並記下車牌號,向交警部門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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