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出租车司机酒驾被拘 吊销驾照“丢饭碗”

6月28日下午,黄岛公安分局交警大队民警在临港路和两河路路口设点进行交通违法行为整治,在例行检查时,发现一辆绿色出租车沿临港路自西向东行驶,该车司机在距离检查点100米左右的地方立即靠边停车,民警怀疑其设法躲避检查,随即上前进行询问,询问时,驾驶出租车的男子躲躲闪闪,声称自己是因为有急事需要打电话,出于驾驶安全考虑才临时靠边停车的,而且一再声称“马上就开走”。但细心的民警在对话时闻到司机身上散发着酒味,随即对其进行了酒精呼气检测,而男子装成不舒服的样子,拒绝对酒精测试仪呼气,经过一段时间的“周旋”,男子终于承认自己喝了酒。检测结果显示为41mg/100ml,属酒后驾驶。

经询问,出租车驾驶人李某为替班司机,中午忙着拉客,下午一点多才吃上饭,因为天气太热了,就喝了4瓶啤酒,下午继续开车出去营运载客,当行驶到临港路和两河路路口的时候发现有交警设点检查,他因为害怕酒驾被查,就把车停在路边,佯装打电话离开,想等交警离开了再回来开车,没想到,还没来得及躲开就被交警发现了端倪。

本来以为自己是酒后驾驶,会被处以罚款和驾驶证记12分的处罚,当交警告知李某,他属于酒后驾驶营运车辆,除了罚款,还会被拘留和吊销驾驶证,李某后悔不已,连称“没想到这么严重,这下饭碗都丢了”。

7月3日,出租车司机李某因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处罚款5000元,行政拘留15日,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5年内不得重新考取。

据交警介绍,营运机动车司机酒后驾驶的情况非常少见,但危害却比驾驶普通机动车更大,法律规定受到的处罚也更为严重。

营运车辆经常工作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的比例比一般车辆要大得多。如果驾驶员酒后驾驶,并且长时间驾车,发生事故比例更是大大增加。对于这种现象,民警在此提醒:乘客一旦发现出租车司机有酒驾嫌疑,应拒绝乘车,并记下车牌号,向交警部门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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