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保險來做女兒的嫁妝?這是不是「賣保險」的套路?

記得早在2013年剛剛入行時,就聽一個業內前輩吹噓:你知道現在咱們廣東鄉鎮企業家們嫁女兒送啥嘛?送保單!我一愣,啥玩意兒?嫁女兒送豪車、脖子上掛滿黃金的我聽說過,送保單是幾個意思?這銷售套路還真的很深啊。前輩拍拍我的肩膀笑笑說:小夥子,保險的真正價值可不是表面上的回報率啊。

用保險來做女兒的嫁妝?這是不是“賣保險”的套路?

我讀到這麼一個案例,給大家分享一下,就明白這位前輩多年前的意思了。

話說小倩和小峰是大學裡面的“金童玉女”,小倩爸是銀行的行長,小倩媽媽則是保險公司的財務主管。小峰的爸爸從事房地產生意。兩個年輕人情投意合,畢業之後也一起創業,開了家公司。小峰多次向小倩求婚,還送了價值不菲的鑽戒。看上去門當戶對挺好的事情呀,可是小倩的爸媽卻反對。為什麼呢?

原來,小峰這個富二代雖說和小倩一同創業,但基本上就是無所事事,不思進取。全仗著他老爸有錢。小倩爸那可是那麼多年的銀行行長,看慣了各種企業家風光後破產收場,又有誰知道小峰家會不會同樣下場呢?況且再多金山銀山,也不夠小峰這個敗家子折騰的啊。但是女兒卻認定了這個男人,作為老爸的又怎麼扭得過呢?

無奈只能答應了他倆的婚事。小倩帶著小峰來拜見未來岳父岳母,小峰的出手也絕對不含糊。知道小倩爸喜歡收藏古董,上門就送了一個乾隆皇帝用過的玩意兒,價值700萬!小倩爸收到這個當然驚喜啦。可轉念一想更加擔心了。這小傢伙錢沒賺多少,出手卻那麼闊氣,這不典型的敗家子嘛。

用保險來做女兒的嫁妝?這是不是“賣保險”的套路?

這下子,小倩爸失眠了。他想的問題是:萬一小峰未來真的敗家,可不能苦了女兒啊。幫女兒準備一份豐厚的嫁妝吧,到時候還不是等於就給了小峰去花?小倩媽就淡淡地說了一句:幫小倩買份保險,她只作為受益人不就行了嘛...... 果然是保險公司出身啊!這裡面的道道門兒清!

於是小倩爸就趁著小兩口還沒領證之前,以小倩爸作為投保人,小倩作為受保人和生存受益人(境外保單沒有生存受益人,可以通過持有人提取方式給予),小倩爸媽作為身故受益人,買了一份躉交的人壽保單。目的就是期望小倩能夠持續地領取保險金,而保單本身又不屬於他們倆口子的夫妻共同資產,小峰想打這份保單的主意,連門兒都沒有。當然,這些都是為了以防萬一。作為父母的,誰不希望子女幸福呢?

可是,父母的眼光還是挺準的。小峰在婚後,繼續不務正業,還沉迷賭博,輸了很多錢。這小子又不肯對他自己老爸要錢還債,就從小倩和小峰他們倆共同經營的公司裡面借款還錢。公司的錢不夠了,還忽悠小倩找她爸媽去借錢。小倩也實在是昏了頭腦,竟然還答應了。幾次下來,小倩爸媽就知道不對勁,於是就要求小倩和他趕緊離婚!這小峰當然不願意啦,還說離婚就跳樓什麼的加以威脅,小倩也不忍心,於是答應再給他一次機會。所以你看看,一旦攤上渣男,想甩掉哪有那麼容易呢。哎......

用保險來做女兒的嫁妝?這是不是“賣保險”的套路?

因為小倩是保單受保人,去世之後,小倩爸媽領取了2000萬的身故賠償金。這時候小峰找上門,說要拿這筆錢還債,說這是他們倆夫妻的共同債務!所以說這小子不但無賴,還是個法盲。這筆錢能給他還債?他還真是做夢呢!

用保險來做女兒的嫁妝?這是不是“賣保險”的套路?

首先,這份“保單嫁妝”如此設計,就是為了避免未來夫妻共同債務,或者離婚時進行夫妻財產分割的。保單的現金價值是歸屬於保單投保人的,而不是受保人或受益人。父母持有保單,就能夠防止保單被退保,並且也不屬於他們倆夫妻資產。但父母可以設置定期提取現金給子女,這筆定期的錢就屬於贈與。雖然沒有簽署特別贈與協議的情況下,可能會算作夫妻共同資產,但畢竟這也是一筆小錢而已。本金還是掌握在父母手中,這份嫁妝就很“安全”。

其次,賠償金是個人資產,不屬於遺產。哪怕父母的保險,身故受益人是子女,父母過世後得到身故賠償金,這筆錢也是屬於婚內個人資產。當然,要小心的是,這筆錢在之後的生活過程中,很可能會逐步和其他資產混同了。有心的話,可以單獨開一個銀行賬戶,算作“婚內個人資產賬戶”。這個賬戶只拿錢做理財,但不要額外存入其他資金。並且保留好每筆錢的流水。

最後,就算小倩父母繼承了小倩的部分遺產,小峰欠下的債務不屬於夫妻共同債務,沒有理由要小倩父母償還。如今婚姻法第二十四條已經很明確說明了,

個人在婚內因為賭博等欠下的債務,不屬於婚內夫妻共同債務!哪怕小倩當時和他離婚,小倩都不需要背上這筆負債。

所以,這個故事告訴我們兩件事:保險可以作為一份重要的嫁妝,特別是父母覺得女兒很可能嫁錯人的情況下。其次,女性們啊!真的要擦亮眼睛啊!嫁人一定要看清楚啊!!!

用保險來做女兒的嫁妝?這是不是“賣保險”的套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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