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震感強烈西安賽格購物中心用餐者逃單達6萬元,你怎麼看?

陳瑭

討論這個問題需要弄清楚前提,第一就是在震感強烈的情況下,用餐者逃生,第二就是用逃單這個詞語定性是否合理。


生命無價。

在震感強烈的情況下,購物中心的人要從中逃離出了,這是人性使然,是必然的。難道購物中心為了幾個餐費,把所有的門關上,付完費才能出去嗎?如果真的發生了地震,這個樓倒塌了呢?

幾十年前,新疆克拉瑪依一個禮堂的一場大火,一句“讓領導先走”,三百多個小學生鮮活的生命就在火災中隕落了。這種事情難道要重現為“付完錢再走”?

震感強烈的情況下,大家逃離購物中心,無可厚非。必須逃離。錢財身外之物。開店的老闆自己還要逃命呢。


逃單說法不妥

據說購物中心公佈了損失中後,80%的人支付了用餐款。這已經很好了。道理很簡單,用餐人只享受了部分的服務,餐館只提供了一半的服務就終止了服務,用餐人卻按照全額支付的費用。所以人性還是比較善良的。否則都不認賬,又怎能追回?

逃單多數用於餐飲中,一般是用餐人採取欺騙手段,逃脫支付餐費的行為。但是這裡,其實大多數人並沒有惡意逃避支付餐費的行為。

逃單說法不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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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族財富密碼

這樣的問題,真心不想再繼續擴大了。我想問,食客完成了自己應付的錢,飯店有沒有完成自己應有的服務。對於那些只吃了一半的食客,為什麼沒有見到飯店只收一半的飯資呢,不要總用道德綁架食客,那飯店一半的服務,飯店又是怎麼彌補的呢???天災面前,都有損失,為什麼你黃記煌損失了就大喊大叫,那些給你支付的錢的顧客,那天的服務,你沒有到位,顧客是不是也可以大喊大叫,指名道姓的說你黃記煌服務不到位,地震時候只讓食客吃一半。現在讓你搞得,你黃記煌成了黑西安人的領頭軍了?你有何用心????

再說那天,九點二十多地震,顧客疏散完,起碼到九點四十多了,賽格十點關門,除了工作人員,又有幾個人還會再回去商場?更重要的是,工作人員再回商場,也快十點了,都是急忙收拾桌子,收拾碗筷準備下班,心裡都急著擔心家裡呢,又有誰問過食客剛吃的餐食還要不要,顧客還吃不吃,你那麼收拾了,憑什麼要食客全額付款??

既然道德綁架,我想問賽格的個別商家,你這樣不負責任的向媒體說,你的社會責任哪去了!!!你既然在西安,既然掙西安人民的錢,你對西安的社會責任感哪去了,你這樣黑西安人民,有沒有考慮西安人民的感受!!!


中國戰略軍火星司令部

你好, 至於西安賽格購物中心餐飲店由於震感強烈而遭到金額6萬元的損失,數字是否真實暫且不論,但事實是損失了。對這一事件不能完全責怪用餐者,所以使用“逃單"一詞是不恰當的。因為顧客本來是來正常就餐消費的,在主觀上不是來噌吃噌喝或騙吃騙喝, 是由於突發的,無法預料的強烈震感帶來的驚恐慌亂而離席,有的可能吃了一點點或一半,有的可能還沒吃,就跑出去了。當時雖未造成房子坍塌, 但還會有誰有膽量或有心思再回到席上來吃, 為一頓飯連命都不顧,這也不現實。再說即便到事後,用餐者沒有吃好,或只吃了一點.或沒吃等,如何來與餐飲店算帳付款,怎麼算? 這是不可能的呀。另外再來說賽格購物中心, 任何一項投資或服務都會有一定的風險, 都會遇有突發,或不可預見的,或不可抗拒自然災害等等的降臨, 作為投資人應該有前期預測和準備, 為了自身利益保障, 就必需投保,由保險公司來承擔你的損失。不然就無從怨起,只有自認倒黴, 算計不夠精明到位。


本人姓劉名兵

在大災大難面前,生命是第一位的。西安賽格購物中心事後公佈自己的損失,有明顯的道德綁架嫌疑,期盼所有的食客能為自己當天的消費買單。聽說已有百分之八十食客事後付了全款,還有百分之二十的人沒有回應。這已是很不錯的結果。

其實,商家算賬往往追求利益最大化。可他們想過沒有,在震感最強烈的時候,有的人吃了一半,有的人甚至還沒來得及動筷子就匆匆逃了出來,他們的損失又該誰來承擔!我想那百分之二十的人不付款一定有他的理由:要麼自己只吃了一點點,要麼根本就沒機會吃。

後來證明這只是一場虛驚,消費者慶幸,賽格也應感到慶幸。商家統計損失六萬元,消費者的損失又有誰來關心統計呢!所以,奉勸商家別在為那六萬元耿耿於懷,斤斤計較。消費者與商家相安無事就是最好的結果。


洛水清風cuixiaosheng

說實話,逃了好了如果裝修有問題地震砸了人,店鋪給賠?賽格給賠?記住吃虧是福。賽格後臺硬,商家能進去的不缺那些錢,6萬塊對於開店的小意思,逃跑的不是缺錢,主要是刺激,主觀上覺得地震了天災無情,我能出來都不錯了還給錢,他媽的錢重要我的命不值錢?說實話當時我沒感覺到地震😂


思無邪漢服

這是8月10日的事,當時突發地震,一些用餐顧客本能跑出去避震。但是8月11日新聞就報道了有80%的顧客把飯錢付了!請把事件經過寫完整,不要誤導讀者,顯得我們國人的素質很低!


快樂人生23524794

從道理上講,應該不算逃單。地震是不可抗力,真正的情況不是幾分鐘能夠弄清楚的,也沒有幾個人有膽量回去繼續吃,商家更不能強迫客人回去。這就是說,這個交易被不可抗力打斷了,造成了損失,用餐者如果付款了,受損的就是他們了,也不合理。這種情況下,商家承擔損失是必然的,因為經營受到了不可抗力的干擾。

如果從個人素質出發,經營者應該以顧客感受為第一,主動承擔損失,並檢討在地震過程中是否組織顧客優先逃生,而不是斤斤計較幾頓餐費,如果以此為契機,宣揚以顧客為本的理念,這點損失會被加倍補償的。消費者也可以根據自己用餐的程度,比如已經或者即將結束,主動上門付費,只是個人性格和習慣,無可無不可。


塬冰與川

不應由顧客完全承擔餐費,畢竟他們沒有達可用餐的結果,建議構建雙方一個互動平臺,餐廳方面可考慮費用打折;顧客方面可按意向事後支付部門費用(為鼓勵這一行為,餐廳可發相應代金券)


王耀偉4

如果是我,我也逃啊!……都震感強烈了,你還不走?難道真的一點防範意識都沒有嗎?


至於說到逃單,我個人倒是覺得這不是故意為之的,面對強烈地震,那個時候恨不得自己身上長出翅膀能飛呢……跑?,兩條腿我都嫌慢。

我們可以將裡面用餐的客人分成三類:一,剛上菜,沒吃幾口;二、吃了一半;三;剛吃完,正準備買單。


那麼在這種情況下,每個人在震後的處理方法就絕對有所不同了,你不能要求所有的人都去買單,當然也就不能把所有人點餐的費用加在一起,作為你的損失。


如果是我的話,第一第二種情況,我是不會回去買單的;但是第三種情況的話,我一定會回去買單。畢竟以前發生過吃完飯,以為已經買了單,便離開飯店的事情,後來發現之後,又主動回去買了單的情況。


最後我想說,只要有威脅到生命財產安全的事情發生,大家一定要迅速做出反應,自救總比最後被救好!


越夜越激情

親愛的餐館老闆們,不要為六萬元的餐費在網上說三道四,批評用餐者,反而你們應該感到自己很幸運,如果地震強烈造成食客傷亡,恐怕不是六萬元能解決的了的事。況且食客們也沒用完餐。用這種在網上追討餐費的方式方法,更顯得你們摳門小氣,會給你們在以後的經營中造成負面影響,不如大大方方的給當時受到驚嚇的食客們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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