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在工作以外的生活中的行为是否应当受到教师职业道德的约束?

用户69001851

教师的职业道德与教师的社会公德要区分开,两者不能混为一谈,否则,就会导致师德问题的泛化,把社会公德作为师德问题,影响教师职业的形象。


当前,我国社会存在的一个问题是,当一个人在社会上出现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后,只要发现其是教师,就会将其作为师德问题,质疑、批评当前教师的素质。这是典型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不分。其带来的一个后果是,整个社会认为教师的师德问题十分严重。比如,教师闯红灯、违反交通规则,都可能和师德挂起勾来,这不是对师德有更高要求,而是以师德为名对教师群体“污名化”。如果按照这种逻辑,我国任何职业的职业道德问题都特别严重,比如,快递人员闯红灯,是违反交通规则,把其作为职业道德的话,快递员闯红灯是最多的群体了。


师德,顾名思义,是教师职业道德,因此,与职业相关的行为,才能适用师德评价,包括,在教学活动中,是否对学生有歧视性行为,是否利用职务之便谋求利益等。而教师在社会中的行为,这属于社会公德范畴,是每个公民都应该拥有的社会道德,如果其违反社会公德,应该按违反社会公德处理,而不是按违反师德处理。要师德归师德,公德归公德。



熊丙奇看教育

作为教师,我谈谈自己的看法。

现在教师的工作已经边缘化,并且无限的延伸,已经分不出工作还是生活了。

在常人的眼中,教师任何时候都要受到教师职业道德约束的。

教师不再是普通的职业,而是被神圣化了。

只要从事教师职业,就注定被套上师德的枷锁。

家长打老师是应该的,老师打家长是违背师德的。

教师无时无刻要检点自己的言行,否则就有违师德,受到千夫所指。

当然,公共道德人人都要遵守,也包括老师。但是老师犯了常人所犯的错,那可不得了。什么误人子弟,师德败坏,一顶顶的大帽子往老师头上扣。

一般人教训熊孩子,看客可能大声就好。换成教师打孩子,那就是体罚,老师免不了要被处分,甚至丢饭碗。

所以,现在的老师多数是战战兢兢,在平常生活也慎言慎行,深怕被指责:老师怎么能这样!老师应该为人师表啊!

做老师累啊!因为老师是不能犯任何错误的。

只要老师有点风吹草动,不良媒体就会抓住老师的辫子,上纲上线。

老师也是平凡人,但老师的身份却让老师变成了圣人。

咱是世界上最爱拿“道德”说事儿的文明国度。社会、媒体、家长容易把老师的个人道德和职业道德混为一谈。

要求老师都像蜡烛,无上限的牺牲自己,难道不是“道德绑架”吗?

以“师德”要求老师是必须的,但老师工作以外的生活,也被要求无止境的奉献,就太荒唐了。

胡适先生曾说:一个肮脏的国家,如果人人讲规则而不是谈道德,最终会变成一个有人味儿的正常国家,道德自然会逐渐回归;一个干净的国家,如果人人都不讲规则却大谈道德,谈高尚,天天没事儿就谈道德规范,人人大公无私,最终这个国家会堕落成为一个伪君子遍布的肮脏国家。

喜欢站在道德制高点的人,总是以圣人的标准要求别人,以贱人的标准要求自己。

当老师活得不像正常人,活得不认识自己的时候,优秀的人将会逃离教师行业。


小李滔滔

师德不应成为教师身上的“枷锁”——也谈教师在工作以外的生活中的行为是否应当受到教师职业道德的约束

师德问题,一直是社会高度关注的话题,特别是“拦高铁事件”、“虐狗事件”、“闯红灯事件”发生后,关于教师的职业道德在社会中的表现问题,更有“举国关注”之势。

那么,教师在工作之外的生活中的行为,是否应当受到教师职业道德的约束呢?

我以为,教师职业道德问题不应该泛化,也就是说,不能将社会公德作为教师职业道德——这是对师德的矮化,也不应将教师这也道德等同与社会公德——这是对师德问题的泛化。

先举几个发生在我身上的例子:

又一年夏天,吃完晚饭后,我穿着T恤、短裤和拖鞋,去散步。这是夏天人们散步的通常装扮。突然,一个小孩子抱着我的腿。原来是我们学校的一个学生。我蹲下身子和他交流,完了之后,他突然给我说“你也和我爸爸一样,穿短裤拖鞋啊?!”

我只有一个不良嗜好,就是抽烟。但我从来不在我的学生面前抽烟。结果,经常有朋友说,“老师也要抽烟?”

我业余生活,不喜欢坐茶馆,有时会去钓鱼。结果,得知我的身份后,有的人就谁说:“老师也钓鱼?”

诸如此类,不一而足,这背后所隐含的是是将教师的职业道德与社会公德等同起来:作为教师,你必须要遵守社会公德,还必须以教师的身份去遵守!

在这个时候,教师的职业道德,就作为了一道枷锁,将教师牢牢地捆住,成为“道德绑架”!

那么,事实应当如何呢?

第一,只有在教育教学工作中,才能用师德来评价教师

事实上,教师的职业道德,必须与一定的职业行为相匹配,也就是说,师德,是在教师履行教师工作的时候的职业道德要求。

这种说法有没有依据呢?首先来看《现代汉语词典》里的解释,师德:

教师应具备的道德品质和应遵从的行为规范

由此可见,教师职业道德(简称师德)是职业道德的一个类型。再看,什么是职业道德呢?职业道德,就是同人们的职业活动紧密联系的符合职业特点所要求的道德准则、道德情操与道德品质的总和。

在这里,明确提出,要与职业活动紧密联系。

所以,教师的职业道德,应该是与教师的职业活动也就是“教书育人”密切联系。那些事与教师的职业活动紧密联系的呢?在学校工作期间,教师的一言一行,是与职业活动紧密联系的;教师在带领学生外出时,其一言一行,也是与职业活动紧密联系的;教师在从事与教育教学研究等活动时的一言一行,也是与职业活动密切联系。

慨而言之,教师在教育教学及其他密切相关的活动中,应该用教师的职业道德来约束——比如,“关爱学生”“为人师表”等等;在非职业工作中的行为,应该有法律或者社会公德来约束,比如,扒高铁门、闯红灯、虐狗等。


第二,随时随地用师德要求教师,是对教师的“师德绑架”

既然教师职业道德是对工作中的要求,那么,在生活中行为,能否用是的来要求和约束呢?我以为,这是事实上的“师德绑架”!

比如,在写这篇文章的时候,我就打着光咚咚,手里还夹着一支烟!那你说,我有没有违反教师职业道德呢?你可以说“为人师表”啊——你岂能打光咚咚呢?请注意,“为人师表”是做学生的行为表率,我一个人在家里,穿自己喜欢的衣服,数自己喜欢的话,用自己认为舒服的方式生活,只要不违法,不违背社会公德,这是我的私权——公权应当保护合法的私权而不是横加干涉!

再比如,教师去买菜的时候,他就只是一个卖菜的社会公民,他有权与商贩讨价还价——你不能说,你是教师,还讨价啊?

去散步的时候,你就只是一个居民,你有权穿着短衣短裤——成都人喜欢打光咚咚,那应该有社会公德去约束!

你骑车开车时,你只是一个社会公民,闯了红灯,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处理即可,不应因教师而加重或减轻处罚。

简而言之,随时随地用教师职业道德要求教师,实质就是对教师的“师德绑架”!

第三,用更高的道德标准要求自己,是教师对自己的“高标准严要求”,但不能成为社会的强制性的约束。

但作为教师,我们应该自觉地认为,教师的职业使命(这是对教师的更高一层的道德期许),还包括引领社会文明——《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并未涉及,但我们作为教师,应该有所了解——

教师是文欢的传递者,是知识的传播者,还是文明的引领者,这是所有文化工作者的共同的职业使命

请注意,这不是职业责任,因为,职业责任必须按照权利与义务相适应的原则,也就是说,我做了这份事,就应该享受一份权利比如获得相应的报酬的权利。

也就是说,教师还是应当对自己提出一些更高的要求的,比如,言谈举止更加文明,待人接物更加有礼仪,比一般的人更加的遵守法律和规则等等。

但这是作为教师自己对自己的要求,其他任何人和单位,均无权提出这样的要求,社会也不能将此作为对于教师的强制性的约束。比如,一个医生,见到有人晕倒在地,他可以去抢救——因为,医生将救死扶伤作为自己的崇高的道德使命;但如果他没有去抢救,你不能追究他的责任,也不能用一生的职业道德去谴责,更不能找出一些所谓的例子提出赔偿,因为,这不是他的责任!

同样,作为一名教师,见到一些明显不正确的教育方式,比如,父母殴打未成年的孩子,我们可以基于一个教育人的情怀,采取适当的方式予以制止并提出一些教育上的建议。但如果不去做,任何人也无权谴责,因为,这不是他的职业责任!

那如果是其他公务人员或者警察呢?这不一样,在他的工作区域之内,即使是在非工作时间,见到任何违法的或其他紧急事件事件,他们都应该挺身而出(或采取其他的方式,前提是不能不闻不问)——人民的勤务员啊!!

最后,一些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除了受到社会公德的谴责和法律的制裁,还应受到相应的处罚。

对于一些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比如“扒高铁”“闯红灯后殴打辱骂警察”之类的,教师所在的单位或者主管部门,在得到执法部门的裁决或者判决后,是有权按照相应的管理办法,进行处理的,比如,教师醉酒驾驶,除了受到相应的刑事处分,主管单位还要按照规定进行“双开”!

请注意,这里,已经不是道德的问题,而是法律的问题——道德是一种柔性的社会管理手段,只能谴责;法律是一种强制性的管理手段,可以处罚。

总之,师德师对教师的职业行为的规范,不应泛化为对教师所有行为的道德要求,否则,就会成为套在教师身上的重重的“枷锁”——戴着枷锁的教师,自己的心灵都不能舞蹈,岂能培养出思想活跃的学生?


三水三心

教师要“为人师表”,但教师只在学生面前时是“师”,在其它场合不是。因而不应该要求教师每时每刻都受到职业道德的约束。

事实上,很多老师即便没有强制要求,也时时刻刻注意自身形象,严守师德,他们身上有教者儒雅的气质和风度。



01 老师不应该时刻受到职业道德的约束。

比如,教师在学生面前语言要文明,但在几个铁哥们一起时说话,偶尔带出了粗话,难道应该受谴责吗?又如,学生在学校打了老师,老师还手会被处理,但到了校外,再有孩子攻击殴打老师,老师真的不能还手吗?再如,女老师闯红灯,被拉在十字路口,只是和交警吵了嘴,就一定要受到辞退处理吗?还如,老师在业余时间被家长请去补课,非教师主动组织,真的是师德有问题?教师靠劳动贴补家用,弥补收入不高的困境,有没有错?

老师本凡人,偶尔犯错也正常,在学生面前要注意师表,在外人面前要注意教师形象,老师精神上很累。长年师表苦,何时能放松?偶尔放恣一下,应该不会惹着谁吧?还有,灾难突袭之时,老师只顾自己逃命被骂惨,难道非要用老师的命换学生的命吗?

那种因为是老师人家可以做的事老师就做不得的思想都是“道德绑架”。



02 老师也要人间烟火

老师被绑架的很久了。记得小时候很多孩子都问过,“老师为什么也结婚?”,可见把老师当成不食人间烟火的“圣僧”的人不少。

老师长工资,有人醋意十足;老师嫌工资低,发发牢骚,有人会以“嫌工资低就别干,想干的多的是”来怼;老师要种点菜,有人会说“老师真小气”;老师买个车,有人会说“总是说待遇低,待遇低还能买车呀”;老师放个寒暑假,有人会嫉妒“拿着工资不做事”,殊不知很多老师上班时是一天工作时长顶人家两天。。。。

不数萝卜下窖了,反正不管老师做什么,都会有人时不时掐你一下,提醒你,“注意啊,你是老师不能做”。“注意啊,你是老师必须做”。



03 为什么老师总会被拔高要求乃至“道德绑架”呢?

这是历史形成的,封建社会文化人总是高人一等,“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学而优则仕”等,尊重知识尊重文化深入社会的每一个角落,在被普遍尊重的大环境下,“先生们”就自然而然的提高了对自身的要求。一百年前的军阀混战的时代,尊师重教没有被战争摧毁,相反那时一个教师的待遇就几倍于其他,教师生活优裕,随时随地注重形象。

04 现在的老师很尴尬

而现在,在大学生满街的时代,知识也不止是教师所独有,似乎每个认得字的人都能够当老师了,传播知识者不再被尊重。教师在待遇落实时被遗忘,在生活贫困时被嘲笑,在挨打受气时被忽略,在偶有冲动时被一再处理,在逃离危难时被唾弃,在老师为学生牺牲时被漠视。。。

地震中那么多老师为保护学生献出生命,有多少人记得他们,他们中有几个评为烈士?李芳老师工作29年,到死还是个二级教师,生前又有谁重视?



最后,我要说,在不被尊重的时代,任何对老师的高要求都是“站着说话不腰疼”,都是”耍流氓”。你说呢?


文轩阁

教师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是有区别的。

例如,教师违反职业道德的事例有:教师暑假开学第一天掌掴全班46名学生中的38名学生,每人两个响亮的耳光;女教师在教室威胁全班同学,号称自己是黑社会;教师对班级同学进行有偿补课,甚至极个别教师课堂不讲课下讲;教师节教师因没收到学生礼物,在教室对全班学生进行辱骂以及性侵学生等等,都属职业道德问题。

但像教师“踫瓷”、“医闹”、“把车门”、“辱警袭警”以及浙江女教师商场偷窃衣物等行为则属于违反社会公德甚至是违法犯罪的行为。所认,教师的职业道德与教师的社会公德是有区别的。两者虽然都是缺德,但两者也是不能混为一谈的。


独钓浪

每个生命个体在社会生活中都会有不同的角色定位。作为教师,在学校,在上班期间,是教师。回到家里,或父亲,或母亲,或丈夫,或妻子,或儿女,或婿媳等等,而在工作时间外,就和亿万民众在工作时间外一样,都是社会上一名普通的公民,承担一名普通公民应承担的义务和责任,也享受一名普通公民所应享受的权益,当然也应遵守一名普通公民应该遵守的法律约束。教师不是另类,没有特殊的照顾,也不受额外的道德绑架。


飞鸟留痕2O16

其实是没有办法约束的,当然,如果老师在上班时间以外去做些违法乱纪的事,那当然就要受到约束了,但如果只是做一些十几二十年来谈的什么有偿家教、打打卫生麻将或者去泡酒吧之类的事情,你真的很难去约束。其实很多人都不太明白,往往一句为人师表就把老师给管死了,这个不能做那个不能做,可是你想想,若大的社会,所有对某个群体有约束作用的部门的成立都必须建立在能够得到多少得益或者能够拘回多少利益的基础上的。就象有偿家教,被你抓到了,大不了就是丢了工作,执行的人真的半点得益没有,更谈不上可以挽回多少经济损失,所以成立部门去抓有偿家教是不可能的事情,更别说老师在外面做其它的事情,更何况发生的每一件事对老师的处理都用不同的手法,象拦高铁老师不用开除,其实开除有道理,不开除也有道理,随便他们怎么说,那你又凭什么说有偿家教就可以开除呢,各种做法没有标准规范,处理起来自然碍手碍脚了。

所以说老师在外面做什么事是约束不了的,除非他们自己违法乱纪,否则根本就没有人会理会。到了社会,他们就只是一个普通人,也没有老师在外面招谣说自己是老师。


君子19920306

从来不鸟道德绑架!你家锅里没肉,他们会放个鸡腿在你锅里吗?不可能!

本地我这个学历,这个付出的年入都10万+!

而教师职业才6万十年不涨!房价2万每平米!

隔壁工厂打工都5000-6000!打谁的脸?

你又不分房子!本地消费跟上杭州了!我能怎么办?我也很绝望啊!

都这样对老师了,还有脸道德绑架老师?

工作第三年,参加大学同学会。我才发现大家不做老师的收入都15万了。我真的觉得自己丢脸!收地在底层!

所以回去就当机立断,开个副业养家!去年副业收入22万,教师职业还是6万!国家打算逼死老实人吗?每个月4639.43还包含1000绩效和预发300班主任费!年底没钱!

我很自豪的说,是副业支撑我继续当老师!否则早就穷死!所以老师们,别理道德绑架的辣鸡!

生活是自己的,我们养自己家人。


飞天拉面神

应该,因为教师是传统意义上的表率——尽管我本人做得不够。做个极端的假设:我作为一个老师,有嫖赌抽拐骗偷的爱好,八小时之外,我就可以无拘无束了吗?

甭说这个,面对孩子澄澈的目光,即使心里有污,也会觉得有愧!

教师,尤其是基础教育的教师,对孩子人格的养成太重要了!何时何地,何言何行,都可能对孩子的人格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八小时之外能例外吗?


Dongguoxianshen

从“应然”上说,任何职业的职业道德都不应当被延展到职业范围之外。但从“实然”上说,个别特殊职业的职业道德却经常被延展到生活其他场合中。

这些特殊职业包括且不仅限于教师、警察、医生、军人、消防员、公务员……

国家制定的教师的职业道德是什么呢?2017年颁布的新《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共六条,分别是:爱国守法、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终身学习。一言以蔽之,教师的职业道德的核心关键词是“爱”与“责任感”。

如果说“责任感”是每个行业都有的职业道德(事实上中国有国家制定的职业道德规范的行业屈指可数,大多数是企业自定,连行业公约都没有),那么“爱”就是教师行业区别于其他行业的特殊要求了。不仅国家希望选拔出对学生有爱的人才,家长也更希望孩子遇到有爱心的老师。甚至我相信,如果要在有爱心的老师和有能力的老师中二选一,很多家长会和我一样选有爱心的老师。因为教师能力不足,家长可以用补课来弥补;但教师没爱心,也可能让孩子出大问题。

但问题是,“爱”是一种较难检测的品质,极其依赖人的道德自觉,而且很容易伪装。只要进入工作状态,即使再没爱心的老师也不会让家长看出来。于是,很多人就会,确切地说是“只能”通过一位教师在职业之外的道德表现来间接判断他的职业道德水准。哪怕人们都认同职业道德与社会道德不应划等号,大多数人依然不信任私生活混乱、野蛮驾驶、家暴的老师。

相关的案例并不少见。远的如11年李阳家暴事件,近的如18年上海“打人教师”评职称时隔两年网友仍不满。

为什么网民会反对打架教师评职称?因为人们会很自然地认为一个私生活混乱的老师很可能会侵犯未成年学生,认为家暴的老师会粗暴对待学生。

教师如此,医生、警察、军人、公务员等职业也是一样的道理。如果一个医生没有对路上偶遇的病人施以援手,如果一个警察下班后没有对遭受犯罪的市民施以援手,人们同样会质疑这个医生是否有救死扶伤的职业道德,质疑这个警察是否有惩恶扶弱的职业道德。因为除此之外我们很难测量医生、警察、军人的职业道德。

教师、医生、警察等职业都是为人服务却手握“权力”,他们的职业道德水准很可能对另一个人的生活产生巨大的、直接的影响。为什么没有程序员职业道德规范?因为程序员家暴不影响他写出好代码。

因此,尽管世人不应将某个行业的职业道德延展到生活的其他场合,但这些行业的特殊性决定了这种现象很难避免。我们在选择教师行业的那一刻就应该做好上班下班都保持较高的道德水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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