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调研员徐必新因受贿和滥用职权获刑

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调研员徐必新因受贿和滥用职权获刑

由厦门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办公室原调研员徐必新涉嫌滥用职权、受贿罪一案,近日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其以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厦门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徐必新担任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征地拆迁处副处长期间,故意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较大,依法应当以滥用职权罪、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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