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公积金新政开始实行 已申请贷款额度可调整

新政发布以来,大量缴存职工拨打“12329”客服热线咨询相关问题,现小金将大家比较关心的问题集中解答如下:

Q1. 请问可贷额度与我个人公积金账户的钱有关系吗?我的新职工住房补贴账户里的钱可以一起使用吗?最多可以贷多少钱呢?

答:可贷额度与个人公积金账户的余额有关系(中心明确不与缴存余额挂钩的除外)。可贷额度是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10倍,如新职工住房补贴按时、足额、连续缴存6个月,且正常缴存的,可合并计算(下同)。若配偶为现役军人的,可贷额度是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20倍。

职工家庭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借款人本人符合贷款条件的,最高贷款额度为50万元;借款人及配偶均符合条件的,最高贷款额度为80万元。职工家庭第二次使用公积金贷款,借款人本人符合贷款条件的,最高贷款额度为30万元;借款人及配偶均符合条件的,最高贷款额度为60万元。

Q2. 我的余额不足,有什么优惠政策能让我多贷一点吗?

答:一直以来,中心对于两类刚性住房需求均有着较大的支持力度:一类是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建筑面积在90平米以下家庭首套住房的职工家庭,最高贷款额度可以不与缴存余额挂钩,贷款额度可按借款人一人最高50万元,借款人及配偶最高80万元计算。另一类是公积金贷款购买经济适用房的低收入职工家庭,最高贷款额度也不与借款人的缴存余额挂钩,首次公积金贷款,贷款额度可按借款人一人最高50万元,借款人及配偶最高80万元计算;第二次公积金贷款,贷款额度可按借款人一人最高30万元,借款人及配偶最高60万元计算。

无锡公积金新政开始实行 已申请贷款额度可调整

Q3. 你好,我在6月下旬申请了公积金贷款;现在中心实行新政后,我的可贷额度提高了,可否申请变更公积金贷款金额呢?

答:你好。已提交贷款申请、但中心未审批或已审批通过、仍未放款的借款申请人,可通过原申请途径撤销贷款后重新申请。即原通过柜面办理贷款的职工至原办理柜面提出退贷申请,通过银行客户经理报送的,请直接与客户经理联系办理相关退贷手续。

原贷款申请撤销后,借款申请人可再次向中心提出贷款申请,中心将依据新出台的政策予以审批。

Q4. 7月10日开始实施的提取新政,取消了离开本市提取,对于我们外地职工很不方便,难道过了半年我们还要特意到无锡来提取住房公积金吗?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