頭條|最新!福建通報查處一批黨員幹部

头条|最新!福建通报查处一批党员干部

今年來,我省紮實推進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專項治理,嚴厲查處虛報冒領、截留剋扣、侵佔挪用、優親厚友等“微腐敗”現象,形成有力的遏制和震懾。1至5月,全省共查處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666件、處理1098人,其中給予黨紀政務處分387人,移送司法機關37人。

2日,省紀委監委通報六起典型案例——

閩清縣白樟鎮造福工程建設指揮部會計蘇章明未認真履職導致財政補助資金損失等問題。

2011年至2012年,蘇章明在審核工作中未認真履職,錯報造福工程補助對象16戶38人,導致違規發放造福工程補助款10.37萬元;漏報8戶18人,導致搬遷戶少領取補助款7.4萬元。2017年7月,蘇章明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時任分管領導白樟鎮人大主席鄭勇鈿和黨委委員林勇負有領導責任,分別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仙遊縣西苑鄉前溪村委會套取貧困村集體增收項目補助資金問題。

2015年9至10月,前溪村委會以發展林下經濟名義虛造補助名單,套取貧困村集體增收項目補助資金5萬元及金線蓮種植補助資金10萬元,在村集體賬外用於會議、工作包車、幹部補貼等開支。2018年4月,前溪村原黨支部書記鄒宗威受到留黨察看一年處分;村委會主任郭永順、村支委兼報賬員郭建成分別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將樂縣計劃生育協會項目工作辦公室原主任肖任重冒領幸福工程資助款問題。

2014年1月,肖任重通過將樂縣光明鄉計生協會專職工作人員張顯昌(非中共黨員),以光明鄉3戶計生戶名義冒領幸福工程資助款5萬元用於個人開支,光明鄉計生辦主任黃立華未認真審核把關。2015年12月,因資助期限將至,肖任重將5萬元交由張顯昌歸還縣計生協會。2017年10月,肖任重受到留黨察看二年、行政撤職處分並降低工資崗位等級;2017年9月,張顯昌受到行政警告處分;2018年4月,黃立華受到誡勉處理。

光澤縣農業局對“雨露計劃”培訓監管不力問題。

2016年9月,光澤縣百邦職業培訓學校通過虛報培訓時長等,多申報領取“雨露計劃”培訓經費2萬元。光澤縣農業局副局長邱學文,科教站站長黃圭文、工作人員陳美華監管不力,其中邱學文、陳美華還分別收受學校“感謝費”3600元、1200元。2017年11月,邱學文、陳美華分別受到黨內警告處分,違紀所得被追繳;縣農業局局長官玉明以及黃圭文分別受到誡勉處理;虛報冒領的2萬元培訓經費被追繳。

漳浦縣官潯鎮下爐村黨支部書記何志強、村委會主任何大能弄虛作假、優親厚友問題。

2009年10月,何志強、何大能在明知各自胞弟何志文、何大福(非中共黨員)當年無易地新建房屋,不符合造福工程項目驗收標準的情況下,仍分別協助各自胞弟偽造驗收現場,騙取幸福工程補助資金1.5萬元和1萬元。時任駐村領導的原副鎮長陳進四,駐村工作組組長、原鎮財政所科員陳龍章未認真履職,審核把關不嚴。2017年6月,何志強、何志文分別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何大能受到黨內警告處分,違紀所得被追繳;2018年4月,陳進四、陳龍章分別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連城縣莒溪鎮莒市村違規向造福工程補助對象收取“捐款”問題。

2010年至2013年,莒市村“兩委”研究決定,為增加村財收入,以“基礎設施建設捐贈費”名義向造福工程補助對象收取“捐款”,對每戶補助對象截留1000元至3000元不等,共計51戶34.39萬元,用於村內道路、路燈維修等基礎設施建設和日常村務開支。2017年11月,莒市村黨支部書記童文藩、村主任童文西分別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通報指出,上述六起案例是典型的“微腐敗”現象,嚴重損害群眾的切身利益,侵蝕黨的執政根基,必須一查到底、嚴懲不貸。全省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深入實踐“五抓五重”要求,找準定位、服務大局,把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專項治理作為重要任務抓緊抓好。

最新!福建通報一批違紀典型案例

此外,福建省紀委監委官網近日發佈了一批違紀典型案例通報,包括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形式主義、不良習氣、民生領域突出問題等。

龍文:

通報3起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問題典型案例

龍文區農林水利局原副局長周發營失職失責問題。

人物:龍文區農林水利局原副局長周發營

問題:2013年12月至2014年11月間,周發營擔任龍文區農林局副局長兼龍文區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主任,負責全區森林採伐和經營等監督檢查、森林防火等監督管理工作,徇私利不正確履行工作職責,在組織檢查、驗收蓬萊山森林防火林帶時,對所發現蓬萊山濫伐林木行為不予制止和查處,導致蓬萊山1069.5畝生態公益林被濫伐。

處理:因其還涉及其他違紀違法問題,2018年4月,龍文區紀委、監委給予周發營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

龍文區藍田開發有限公司原董事長、法定代表人陸吳彬失職失責問題。

人物:龍文區藍田開發有限公司原董事長、法定代表人陸吳彬

問題:2011年5月至2013年9月,陸吳彬任區財政局企業股科員、副股長、股長期間,在經辦龍文區家電下鄉補貼審核與兌付工作中,不正確履行職責,未按規定對某貿易公司報送的家電下鄉補貼申報材料進行認真審核,未發現該公司銷售發票載明的家用電器與所申報補貼項目不符問題,致使該公司虛報補貼款,給國家專項補貼資金造成損失。

處理:因其還涉及其他違紀違法問題,2018年3月,龍文區紀委給予陸吳彬開除黨籍處分。

龍文區郭坑鎮東溪農場支部委員會委員林惠卿失職失責問題。

人物:龍文區郭坑鎮東溪農場支部委員會委員林惠卿

問題:林惠卿在擔任東溪農場支委,分管社會事務(民政)工作期間,不正確履職,在知曉村民黃某已過世的情況下,未按規定將黃某有關信息報告鎮社會事務辦,導致郭坑鎮社會事務辦違規向已去世村民黃某發放60週歲以上農村籍退役士兵生活補助長達2年,造成政府專項資金流失共計3150元。

處理:2018年3月,郭坑鎮紀委給予林惠卿黨內警告處分。

古田:

通報1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典型案例

古田縣平湖中心衛生院黨支部書記、院長黃慶雁違規發放津補貼問題。

人物:古田縣平湖中心衛生院黨支部書記、院長黃慶雁

問題:2016年12月,平湖中心衛生院違規發放2015年度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專項經費中的7萬元獎勵性經費;此外,2016年度平湖中心衛生院以津貼、補貼、獎金等名義超量發放獎勵性績效工資76955.8元。在調查期間該院已將前述違規發放的款項全部收回。黃慶雁作為平湖中心衛生院黨支部書記、院長,對該院違規發放前述款項負有直接責任。

處理:2018年6月21日,古田縣紀委給予黃慶雁黨內警告處分。

福安:

通報2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典型案例、

1起形式主義問題典型案例

下白石鎮大獲村黨支部書記林務違規發放補貼、黨員年終慰問品、“七一”紀念品等問題。

人物:下白石鎮大獲村黨支部書記林務

問題:2014年至2016年間,林務違規報銷村到鎮政府出差伙食補助人民幣27470元,用村集體資金人民幣8160元給該村全體黨員違規發放春節補貼、慰問品、“七一”紀念品。

處理:2018年5月17日,下白石鎮紀委給予林務黨內警告處分。

賽岐鎮蘇陽村黨總支部違規發放津補貼問題。

單位:賽岐鎮蘇陽村黨總支部

問題:蘇陽村兩委在沒有召開村民代表會議的情況下,以津貼、黨員大會津貼等名義發放給村兩委成員等人津補貼共計10.28萬元,時任村黨總支部書記劉招寶、支部委員劉雪全、劉團柏、林淑梅、村委委員劉茂祥等5人參會決定上述事項,劉招寶領取人民幣16170元,劉雪全領取人民幣6520元,劉團柏、林淑梅、劉茂祥各領取人民幣3770元。

處理:2018年5月18日,賽岐鎮紀委給予劉團柏、林淑梅、劉茂祥等三人黨內警告處分,給予劉招寶、劉雪全等2人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福安市松羅鄉黨委黨建工作存在形式主義問題。

單位:福安市松羅鄉黨委

問題:

一是組織工作目標責任書照搬照抄。在2016年黨建工作責任狀中黨內關懷幫扶工作繼續提出“實施第二輪農村無住房困難黨員解困工程,相關村級要配合做好調查摸底,審查核實工作及相關建設任務”與2013年責任書內容一致,且2016年度已無該項工作任務;

二是民主生活會開展不嚴肅。該鄉2013年度民主生活會整改落實情況通報、報告單、測評彙總表等套用其他鄉鎮材料,僅將標題替換為松羅鄉;

三是黨員材料審核把關不嚴。2017年9月柳溪村黨支部預備黨員柳海光在其預備期思想彙報中超前提及黨的十九大有關內容;

四是個別黨支部學習記錄涉嫌造假。後洋村黨支部2017年6月19日第一專題學習中提到“結合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等內容;

五是制度方案制定不實。2014年6月印發的松羅鄉“三重一大”事項決策工作實施細則中出現“杭州市重點的市政交通等基礎設施項目”等內容,存在抄襲網絡文章現象。松羅鄉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監督檢查工作方案的通知、調整充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工作領導小組的通知等多份文件存在重號現象;

六是抓檢查落實走過場。2014、2015年開展的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檢查圖片資料、情況彙報均雷同。2014年松羅鄉貫徹黨風廉政建設工作總結摘抄網絡,內容中出現“學習十六大報告”“學習市委八屆三次全會精神”等與現實背景不符的內容。

霞浦:

通報3起民生領域突出問題典型案例

下滸鎮農村集體招投標委託中心經辦人員陳琳不正確履職,致使招標工程被他人圍標。

人物:下滸鎮農村集體招投標委託中心經辦人員陳琳

問題:2015年11月,該鎮西岐村委會委託鎮招投標中心對該村海堤內護坡工程項目進行公開招標,預算工程造價438617元。投標申報期間,陳琳對參與投標人郭某杞採取掛靠手段以多個投標人名義進行圍標的行為未予糾正,審查通過其申報的三家公司的投標報名資格。12月,郭某杞本人代表霞浦縣江海水電工程建設有限公司參加投標,另指派二人分別代表其他兩家公司參與圍標,被郭某杞代表的霞浦縣江海水電工程建設有限公司以403520元中標。

處理:2018年5月,縣紀委給予陳琳黨內警告處分。

沙江鎮供銷社原主任蔡傑侵吞集體財產。

人物:沙江鎮供銷社原主任蔡傑

問題:2013年至2014年1月間,蔡傑利用職便,多次以冒領供銷社工程款或將供銷社收入不入賬等形式,騙取、侵佔該供銷社公共財產共計103945元,用於歸還其個人債務及日常開銷。2017年12月,縣人民法院一審判決:蔡傑犯貪汙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二個月,並處罰金10萬元。

處理:連同其他問題,2018年4月,經縣紀委常委會批准,沙江鎮紀委給予蔡傑開除黨籍處分。

鹽田鄉官嶺尾村黨支部書記兼報賬員陳孝玲侵佔村集體資金。

人物:

鹽田鄉官嶺尾村黨支部書記兼報賬員陳孝玲

問題:2011年6月,該村入賬報銷了村民陳某霞等人領取縣301省道改造工程建設徵地及地面附著物補償費兩張發放表共計55100元。2012年上半年,因發放表中村委收入的自來水改造和籃球場徵地補償費金額需分列,陳孝玲按要求重新找人補簽了兩張補償費發放表交給鄉政府,自己留下一份,但未對2011年已過賬的兩張補償費發放表予以替換。之後,陳孝玲利用職便將其留下的兩張已過賬的補償費發放表拿到鄉會計服務中心重複報銷,核銷其經手領取的村集體資金共計55100元非法佔為己有。

處理:2018年2月,縣紀委給予陳孝玲撤銷黨內職務處分,收繳違紀款55100元。

武平:

通報3起不良習氣典型案例

中山鎮統計站站長鍾亮違規收受禮金問題。

人物:中山鎮統計站站長鍾亮

問題:2014年至2016年,鍾亮在兼任中山鎮政府會計期間,多次收受他人送給的禮金共計4560元。

處理:2014年4月,鍾亮因故意違紀受到黨紀處分,2018年4月,武平縣紀委給予鍾亮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下壩鄉下壩村村委會原主任廖相榮接受請託說情問題。

人物:下壩鄉下壩村村委會原主任廖相榮

問題:2016年6月,廖相榮收受村集體工程承包人送給的錢款1.3萬元,並利用職務便利為對方在工程項目管理方面給予照顧。

處理:2017年11月,下壩鄉紀委給予廖相榮黨內嚴重警告處分,並收繳違紀所得。

縣國土局監察大隊原勞務派遣隊員危智華謀私逐利問題。

人物:縣國土局監察大隊原勞務派遣隊員危智華

問題:2015年4月,危智華投入3.5萬元參與象洞鎮光彩村稀土礦非法開採,獲利3.5萬元。

處理:2017年12月,中山鎮黨委給予危智華開除黨籍處分,並退繳違法所得。

南平:

通報4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典型案例

南平市物價局價格認證中心職員丁本峰多次公車私用問題。

人物:南平市物價局價格認證中心職員丁本峰

問題:2017年9月至2018年2月,丁本峰利用其日常管理和駕駛價格認證中心公務用車的職務便利,共計10次違規使用公車辦理私事,並在紀檢組就該問題向其瞭解情況時,先後兩次書面提供虛假的公車使用情況說明,虛構事由對抗組織審查,不如實交待問題。

處理:丁本峰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並退賠違紀款。

順昌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原主任劉孔輝違規收受禮金、接受旅遊安排問題。

人物:順昌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原主任劉孔輝

問題:2015年至2018年,劉孔輝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金共計1.35萬元;2015年5月,接受管理服務對象的安排,赴新加坡、馬來西亞、泰國等地旅遊費用0.6萬元,由管理服務對象支付。同時,劉孔輝還存在其他違紀違法問題。

處理:劉孔輝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違紀款項被追繳,涉嫌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松溪縣人民政府辦公室主任科員孫城違規發放津補貼等問題。

人物:松溪縣人民政府辦公室主任科員孫城

問題:2013年6月至2017年2月,孫城在擔任松溪縣規劃建設和旅遊局局長期間,存在違規報支差旅費4.61萬元、違規發放津補貼5.8萬元、違規報支娛樂場所費用0.18萬元、違規發放紀念品0.72萬元、違規使用下屬單位公車等問題。此外,孫城還存在違反工作紀律的問題。

處理:孫城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被免去縣規劃建設和旅遊局黨委書記、局長職務,違紀款項被追繳。

浦城縣水北街鎮黃碧村黨支部書記羅森輝違規將生態林管護費衝抵不能入賬報支的招待費、報刊費、香菸費等問題。

人物:浦城縣水北街鎮黃碧村黨支部書記羅森輝

問題:2015年至2016年,浦城縣林業局下撥水北街鎮黃碧村生態公益林管護費3.62萬元,黃碧村除發放護林員2015年、2016年部分工資1.1萬元外,剩餘2.52萬元未入村集體賬戶。2016年底,羅森輝主持召開村兩委會,研究決定將剩餘款項全部用於衝抵村裡不能入賬的招待費、報刊費、香菸費等。

處理:羅森輝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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