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半年全省殘疾人兩項補貼全到位 161萬餘名殘疾人享7億多惠民「禮包」

據悉,殘疾人兩項補貼的對象主要有兩種: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對象為具有我省戶籍,持有第二代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的殘疾人,主要補助殘疾人因殘疾產生的額外生活支出。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對象為具有我省戶籍,持有第二代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殘疾等級被評定為一級、二級的重度殘疾人,主要補助殘疾人因殘疾產生的額外長期照護支出。

按照相關規定,我省殘疾人兩項補貼標準均不低於每人每月60元,並根據經濟社會發展水平、殘疾人生活保障需求、長期照護需求統籌確定和適時調整。目前,鄭州市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為每人每月120元,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為每人每月100元;固始縣殘疾人兩項補貼均為每人每月80元;平頂山低保家庭中16至60歲的肢體、視力、智力、精神殘疾護理補貼為每人每月100元。其他地市殘疾人兩項補貼均為每人每月60元。

符合條件的殘疾人,可向戶籍所在地鄉鎮政府或街道辦事處社會救助服務窗口申請。殘疾人的法定監護人,法定贍養、撫養、扶養義務人,所在村民(居民)委員會或其他代理人可代為辦理申請事宜。殘疾人申請殘疾人兩項補貼,要如實填寫《河南省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申請表》和《河南省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申請表》(一式三份,以下簡稱《申請表》),並提供身份證或戶口本、第二代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最低生活保障證或其他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有效證明等證件的原件和複印件。由代理人代為辦理的,要提交代理人的身份證。

省民政廳相關負責人介紹,我省採取殘疾人主動申報和縣級民政部門、殘聯定期抽查相結合的方式,建立殘疾人兩項補貼定期複核和隨機抽查制度,實行殘疾人兩項補貼應補盡補、應退則退動態管理,防止重、漏、錯現象發生。定期複核和隨機抽查內容包括申請人資格條件是否發生變化、補貼是否及時足額髮放到位等。

有下列情況的,停止發放殘疾人兩項補貼:殘疾人死亡。殘疾人戶籍遷出本省。申請材料弄虛作假。其他不符合發放條件的。

被認定不符合領取條件的申請人,或被停發殘疾人兩項補貼的領取人,可在收到書面通知後15日內向縣級民政部門提出複核申請。縣級民政部門應自受理複核申請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將複核意見送達申請人。對經複核符合領取條件的申請人,要按規定發放補貼,對停發的補貼予以補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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