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特困人员供养标准拟提高20%以上

日前,昆明市提出将加强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的资金保障,并明确供养标准不得低于当地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集中供养的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应在当地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基础上提高20%以上。

昆明市政府常务会日前审议并原则通过《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实施意见(送审稿)》,该意见指出,昆明市将进一步健全城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管理体制,在政策目标、资金筹集、对象范围、供养标准、经办服务等方面实现城乡一体化,确保城乡特困人员都能获得救助供养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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