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推動公共信息資源共享 欲打破「信息孤島」和「數據煙囪」

海南推动公共信息资源共享 欲打破“信息孤岛”和“数据烟囱”

圖為海南省人民政府《海南省公共信息資源管理辦法》新聞發佈會。 劉冀冀 攝

據介紹,“辦法”在國家政務信息資源共享的總體要求的基礎上,將信息資源共享從“政務信息資源”定義範圍擴展至“公共信息資源”,適用範圍從政務部門擴展到公共企事業單位,以充分發揮信息資源共享開放對提升政府治理和公共服務能力的效益,並從七個主要方面對公共信息資源管理全過程進行規範管理。

“辦法”提出,要完善體制機制,全面實行公共信息資源目錄管理和負面清單審核制度,規範數據採集行為,防範過度採集和侵害個人隱私的數據採集行為,以及理清信息資源權屬以及信息共享權責等。

海南省工信廳總工程師董學耕在發佈會上介紹,“辦法”的出臺,有望打破各公共企事業單位各自為政、“信息孤島”、“數據煙囪”等現狀,也推動解決了各政務部門不敢、不願、不會共享等問題。對於只有通過有關部門審核並納入負面清單管理的信息資源才不予共享,在負面清單之外,信息資源應共享盡共享。

他表示,數據開放是發展大數據產業的基礎,海南省數據開放剛剛起步,數據紅利沒有充分釋放,數據創新應用和增值性開發的環境還未形成。“辦法”首次對海南省數據開放明確提出相關要求,明確數據開放的原則,規範數據開放行為,填補了海南省大數據開放政策法規的空白,將有序推進政府數據開放和社會化利用,推動大數據產業發展。

“辦法”中還明確提出,要建立公共信息資源管理督辦機制、監督問責機制和評價考核制度,增強公共信息資源共享開放的約束力,多舉措推動公共信息資源共享開放政策落地。(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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