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驛站」如何防止校園暴力?

「法律驿站」如何防止校园暴力?

「法律驿站」如何防止校园暴力?

2018年5月25日,深圳陽光燦爛,異常炙熱!本人作為深圳市南山區人民政府南頭街道辦事處星海名城社區的法律顧問,為北大附中的100多名師生舉辦了一場《防止校園暴力、構建法治校區》的法律講座。

講座結束,作為深圳市司法局普法辦七五普法講師團的一名講師,我一直在深思,如何防止校園暴力,並利用法律武器來保護我們的青少年?

為此,我利用週末的美好時光,一邊喝茶,一邊進行了思考和總結。於是,便有了下面的文字。

一、中國留學生在美國將牢底坐穿

講到校園暴力,在很多家長小孩甚至老師眼裡,青少年之間的校園暴力行為,是不屬於犯罪的。在發現校園暴力後,最常見處理方法就是,叫來雙方父母,和解了事,重則開除學籍。於是,犯錯的學生換一個學校繼續讀書。

那麼,美國法院如何處理呢?

2015年,中國留學生在美暴力群毆同伴的事件引起全社會關注,受害人劉某某被扒光衣服、用菸頭燙傷乳頭,用打火機點燃頭髮、強迫她趴在地上吃沙子、剃掉她的頭髮逼她吃等,期間還有人用手機拍下了劉某某受虐照和裸照。整個折磨過程長達5小時,劉某某遍體鱗傷,臉部淤青腫脹,雙腳無法站穩。

最終,美國法院做出判決,兩名主犯被判終身監禁,兩人累計保釋金高達$600萬美金,超3600萬人民幣。媒體稱是美國曆史上留學生犯案保釋金最高記錄!

美國法院對校園暴力案件的判決,十分果決,加州執法部門絲毫沒有猶豫,也沒有“講人情”的考慮酌情減刑,而是完全按照法律程序辦事,嚴格踐行了法律在任何人面前一律平等的司法原則,對於那些自以為沒事兒的學生,直接給予了終生監禁,牢底坐穿。

二、湖南女生掌摑同學,被治安拘留

2016年4月22日湖南省道縣發生了數名女生掌摑一名女生的事件。該事經網友轉發,迅速被傳播。4月23日上午,當地公安、教育、政府以及學校成立聯合調查組介入調查。

調查情況為:馬某(女,15歲,原就讀於道縣某民辦學校,於2015年12月18日輟學,系本次事件的主導者)因生活瑣事與某中心小學六級女生熊某結怨。4月22日下午,馬某糾集道縣某鎮中學八年級學生何某,七年級學生施某、夏某,劉某等,守候在心小學門口附近,尾隨放學回家的熊某至一個三岔路口處,威脅熊某到偏僻處,輪流對其掌摑。同時,圍觀的女生熊某用馬某的手機拍下視頻,當晚馬某將視頻傳至網上,隨後該視頻被迅速轉發擴散。

4月25日,湖南道縣官網通報稱,事件系鎖事引發,目前已對涉事的多名學生進行處理,其中,3名學生被處以治安拘留,另4人進行管制教育。

三、甘肅中學生故意傷害同學被判刑四年

王某某因甘肅省民勤縣某中學學生羅某與自己的女朋友關係密切而對羅某心生不滿。2014年4月的一天,王某某見羅某又與自己的女朋友在一起,遂與羅某發生爭吵並打了羅某一記耳光,羅某懷恨在心。2014年5月30日11時許,羅某與白某某糾集其他三位同學,在民勤縣城攔住王某某打了一記耳光,其他同學也上前打鬥。王某某遂掏出隨身攜帶的水果刀亂刺,將羅某左腋部、右背部刺傷,白某某右胸部刺傷,白某某經搶救無效死亡。當日11時47分,王某某到民勤縣公安局城關派出所投案自首。

法院審理後,一審以防衛過當、故意傷害罪判處被告人王某某有期徒刑四年。

四、同學打架獲刑七年

鄭某、李某、鄭某某與被害人王某某系同班同學,2012年7月,因被害人王某某值日但未打掃衛生,鄭某某與王某某發生口角;之後,王某某在路過鄭某座位時在鄭某背部推了一引發推搡廝打;一旁的李某、鄭某某也參與到毆打中。最終造成王某某頭部重傷,後經救治無效死亡。案發當日,鄭某與鄭某某先後被警方抓獲歸案,李某在其親屬陪同下投案自首。

法院一審後,判處鄭某有期徒刑七年、李某有期徒刑二年、鄭某某有期徒刑二年。一審宣判後,鄭某、鄭某某提起上訴,二審法院維持原判。

五、如何防止校園暴力

校園暴力是指發生於校園內,以明顯語言或肢體動作侵犯他人,使對方感受到威脅、痛苦或身體上受到傷害。

常見的校園欺凌主要有:一、身體欺凌。以一種不當的攻擊性方式反覆地對他人進行毆打、踢踹、絆倒、阻攔、推搡、使用管制刀具、棍棒等攻擊;二、語言欺凌。起綽號、謾罵、侮辱、造謠、威脅、無禮地評論別人的某些特徵(包括外觀、宗教、種族、殘疾、性取向等;三、社交欺凌。關係欺凌,即故意排斥別人,不讓某個人加入一個群體或組織,可能是午餐的飯桌,或者遊戲、運動和社會活動等;四、網絡欺凌。即利用電子郵件、網絡和社交媒體的貼子等,通過下流話、謊言和謠言等攻擊某人。

校園暴力行為是一種違法行為,情節嚴重的,將轉化為刑事犯罪。違法是指一切違反國家的憲法、法律、法令、行政法規和行政規章的行為,其外延極為廣泛,而犯罪行為是指危害社會,觸犯刑法,必須是應受刑罰處罰的行為。

校園暴力產生的主要原因是學生缺乏法律意識,家庭因素影響、學生的不良交往,以及受害者忍氣吞聲或以暴制暴等。由於立法丶懲戒機制和教育機制的缺失,導致校園欺凌並沒有上升到一個法律層面,而僅僅停留在道德層次。所以一旦校園欺凌發生,只能由學校和家長解決,但學校往往缺乏有效的懲戒方式,總是想把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常常把校園欺凌或校園暴力事件,定性為孩子之間的“打打鬧鬧”,有時當事人甚至能用錢來擺平。其實,陳偉律師認為,應當用法治思維來分析問題用法律手段來解決問題。

另外,我國法律對施暴孩子行為的處罰,實在太過寬容,尤其是對未成年人違法犯罪處理過輕。

比如,按目前的《治安管理處罰法》,“不滿14週歲違反治安管理的不予處罰,但應責令其監護人嚴加管教;已滿14週歲不滿16週歲,或已滿16週歲不滿18週歲初次違反治安管理的,依法應給予行政拘留處罰的,不執行行政拘留處罰”。

但是,大家要注意,關於刑事犯罪年齡,我國《刑法》規定,已滿十六週歲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週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姦、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

。因此,年滿14週歲已經達到了刑事責任年齡,但是很多學生和家長卻渾然不知。

校園暴力的危害,不僅表現在破壞了校園壞境,影響大家正常的學習,還嚴重影響學生身心健康發展,導致學生不健全人格的形成,最重要的一點,該行為破壞了社會秩序,使人們對法律失去了信心。

因此,我們有必要對校園暴力進行預防。如何做到呢?陳偉律師認為,應當做到如下幾點:1、安全第一,預防為主;2、應對暴力,臨危不亂;3、及時報告,以法維權。

六、當您受到校園暴力時,請選擇法律

面對校園暴力,我們必須增強五個意識,主要有:

1、增強法律意識;要知道,法律面前人人生產平等;違反法律規定,要付出代價,甚至是生命的代價;

2、增強自我保護意識;生命是自己的,遠離垃圾人,保護好自己,遇事不要慌張,學會保護自己;

3、增強方法和策略意識;這一點非常重要,凡事要講究方法和技巧,不要進蠻幹,學會隨機應變;

4、增強見義巧為和見義智為意識;我不鼓勵學生見義勇為,因為我認為很多青少年還屬於未成年人,還不具備見義勇為的能力和條件,否則,就是無謂的犧牲。我提倡要見義巧為和見義智為,要講究方式方法,要多一些智慧和思考;

我們認為,少年興則國家興、少年強則國家強!青少年是一個民族的希望,用法律來保護青少年合法權益,用教育來預防青少年犯罪,是我們建設和諧社會中的一項重要任務。

孩子是祖國的明天,保護他們不受到校園暴力是我們每一個家長、老師、社會的責任,對比美國完善的校園霸凌制度,中國關於青少年校園霸凌、校園暴力的立法,是不是應該加快步伐呢?

同學們,當您受到校園暴力時,請選擇法律。因為,當您選擇和法律站在一起,您將變得無比強大!

「法律驿站」如何防止校园暴力?「法律驿站」如何防止校园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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