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寒窗助學」將實現全覆蓋 已進入大學就讀,就讀中職、高職,以及小學、初中全部納入救助範圍

2018年高考錄取工作已經開始,新學期將於9月開學。為了體現黨委、政府及工會組織對困難群眾的關愛,幫助我市城鄉貧困學生順利完成學業,市總工會今年繼續開展“寒窗助學”行動——對今年我市建檔城鎮困難職工(農民工)子女上學(含義務制教育階段和非義務制教育階段)進行救助;對考入大學的城鄉低保家庭子女、我市精準扶貧戶子女進行專項救助。

按照全市統一要求,對今年考入大學的貧困學生救助本著“不重不漏”的原則,申請救助(資助)的學生只能選擇建檔困難職工(農民工)子女助學救助、“商行助學金”中的一項進行申報,參加了2018“圓夢行動”的學生即使符合其他助學活動條件也不再重複救助,也不得與其他部門的救助重複。

此次助學救助分階段進行,今年考入大學申請救助的上報材料時間為:本科2018年7月31日前上報,專科2018年8月15日前上報,補錄的2018年8月30日前上報。建檔困難職工、困難農民工子女在讀大學生救助、高中助學救助,“愛心餐卡”救助,中高職院校、小學、初中救助材料上報時間為2018年9月30日前。

救助對象及標準

大學生救助(需同時滿足):1.我市建檔城鎮困難職工、困難農民工子女;2.今年參加全國統一高考並被大專及以上普通高等院校錄取或往年錄取的在讀大學生。

救助標準:當年考入的特困職工家庭子女按6000元/人(省級以上幫扶資金救助4000元,市商業銀行助學金補差2000元)的標準給予救助,困難職工及困難農民工家庭子女按5000元/人(省級以上幫扶資金救助4000元,市商業銀行助學金補差1000元)的標準給予救助;在讀大學生統一使用省級以上幫扶資金按4000元/人的標準進行救助。

中職、高職院校學生救助(需同時滿足):1.我市建檔城鎮困難職工、困難農民工子女;2.今年被各類中職、高職院校錄取的新生或往年錄取的在讀學生。

救助標準:統一使用省級以上幫扶資金,按照3000元/人的標準進行救助。

高中學生救助(需同時滿足):1.我市建檔城鎮困難職工、困難農民工子女;2.2018年秋季學期開學時在普通高中(含外地)就讀。

救助標準:按照1500元/人(省級以上幫扶資金救助1000元,市商業銀行助學金補差500元)的標準給予救助。

義務制教育階段學生生活救助(需同時滿足):1.我市建檔城鎮困難職工、困難農民工子女;2.2018年秋季學期開學時在小學、初中(含外地)學校就讀。

救助標準:按照800元/人(省級以上幫扶資金救助400元,市商業銀行助學金補差400元)的標準給予生活救助。

需提供的申報材料

大學生:申報表、大學新生錄取通知書和交費通知書(在讀大學生憑學費發票)、戶口簿、身份證,低保家庭需提供有效低保證,家庭情況證明(含家庭人口、家庭成員情況和家庭收入狀況,需村委會、鄉鎮街道工會、區縣總工會簽署意見並蓋章),職工本人及家庭成員收入證明(工資卡、單位勞資部門證明等)。

高中生:申報表、2018年秋季學期學費發票、戶口簿、身份證,低保家庭需提供有效低保證,家庭情況證明(含家庭人口、家庭成員情況和家庭收入狀況,需各級工會簽署意見並蓋章),職工本人及家庭成員收入證明(工資卡、單位勞資部門證明等)。

中職、高職院校學生,初中生,小學生:申報表、2018年秋季學期學費發票(初中生、小學生可憑學生證或學校出具的學籍證明)、戶口簿、身份證,家庭情況證明(含家庭人口、家庭成員情況和家庭收入狀況,需各級工會簽署意見並蓋章),職工本人及家庭成員收入證明(工資卡、單位勞資部門證明等)。

以上均需提供原件及一份複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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