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当“恶霸”暴力敛财2000余万 西安一黑社会团伙公开宣判

充当“恶霸”暴力敛财2000余万 西安一黑社会团伙公开宣判

7月5日上午,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在西安文理学院内对这起案件进行了二审宣判。

充当“恶霸”暴力敛财2000余万 西安一黑社会团伙公开宣判

12名被告分别被判处一年6个月至19年不等的刑期。

7月5日上午,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在西安文理学院内对这起案件进行了二审宣判。12名被告分别被判处一年6个月至19年不等的刑期。

一审法院审理查明,2012年1月,今年43岁的辽宁人张某先后注册成立了西安鑫心缘商贸有限公司、陕西同心龙盛钢结构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并任上述公司法定代表人,对公司所有事务具有决定权、管理权。

张某等人在长达数年的时间内,使用暴力、胁迫等方式,强占西安市绿地SOHO小区地面停车场收取停车费,强占该小区地下停车场经营洗车行,并先后在西安市逸翠园i都会小区、逸翠尚府小区、林隐天下小区、高新第五季小区、海珀香庭等小区,非法收取小区内和小区门口开展业务及摆摊做生意的单位和个人管理费,强迫小区内的业主和装修人员购买公司的沙子等装修材料、使用公司指定的人员砸墙,以获得非法利益。

经鉴定,2010年2月至2015年6月,该组织共取得停车费、管理费、销售建材收入、垃圾清运收入等共计2000余万元,其中,张某将公司收入1600余万元存入个人账户,支出1300余万元。所获取的经济利益,除组织日常开支外,部分用于购买交通工具、为组织成员统一购买服装、配备对讲机、发放工资、奖励,维系组织的生存、发展,其余归张某个人所有。

为了牟取非法利益,该组织人员多次实施敲诈勒索、寻衅滋事、强迫交易等违法犯罪活动,导致涉案小区业主和相关商业主体极度的心理恐慌,严重危害了涉案小区及周边地区的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了恶劣影响。

2016年12月19日,雁塔区法院对张某等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敲诈勒索、寻衅滋事、强迫交易一案公开宣判,12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1年又10个月至19年有期徒刑。

宣判后,张某等10名被告人提出上诉。在审理过程中,上诉人马某申请撤回上诉。

西安中院二审认为,原审判决认定的基本事实清楚,定罪准确,惟认定张某某参与恐吓、威胁宋某的证据不足,依法应予改判。今天上午,西安中院在西安文理学院大礼堂公开宣判,张某某寻衅滋事罪部分由原判1年10个月改判1年6个月,合后,其余均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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