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靈活組建新型審判團隊 推動審判機制科學運行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灵活组建新型审判团队 推动审判机制科学运行

日前,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改革領導小組印發《人民法院司法改革案例選編(三)》。該選編彙集20家法院推進司法體制綜合配套改革、全面落實司法責任制的先進經驗和做法,為全國法院將司法體制改革向縱深推進提供了示範參照的樣本。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灵活组建新型审判团队 推动审判机制科学运行

案例一

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

靈活組建新型審判團隊 推動審判機制科學運行

自全面推開以司法責任制為核心的司法體制改革以來,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一直積極探索推進全市法院建設與改革要求相適應的新型審判團隊,依託審判團隊,全面、真正、徹底落實司法責任制。改革以來,全市三級法院在各審判執行業務領域組建新型審判團隊共1800多個,審判團隊成為基本的審判執行單元、績效評價單元和監督管理單元。

一是因地制宜,靈活組建審判團隊。

充分考慮不同審級、不同功能、不同訴訟階段的特點,組建審判團隊。

第一,立足不同審級職能組建審判團隊。在基層法院,普遍依託獨任法官建立“速裁團隊”,配合完善繁簡分流機制,高效解決大量一審簡易案件,緩解基層法院人案矛盾。在中、高級法院,側重專業化審判需要,根據案件特點建立專業化審判團隊,配合專業法官會議制度,促進法律統一適用。

第二,立足不同法院特點組建審判團隊。在案件量大、人員多的“大院”,針對分佈集中的案由組建專業化速審團隊,集約高效審理相關案件,緩解整體審判壓力;在案件量和人員相對較少的“小院”,組建綜合性審判團隊,優化人力資源配置。在知識產權法院、跨行政區劃法院,側重以完善自我管理為目標組建審判團隊,適應內設機構精簡的具體情況,解決機構扁平化後集中管理的問題,實現司法運行和審判管理的精細化。

第三,立足不同訴訟階段組建審判團隊。在訴前階段,側重對接多元化解機制,組建能夠充分發揮調解員作用的審判團隊;在速裁階段,建立與多元調解對接的,能夠大量辦理簡易案件的速裁團隊;在審判階段,結合不同案件類型和辦案難度,建立與速裁機制對接的,專業性更強的標準化審判團隊。

二是系統構建,推進審判團隊科學運行。

努力協調好審判團隊與審判庭、合議庭以及與其他團隊之間的關係,推進審判權運行更加符合司法規律。

第一,審判團隊與審判庭優勢互補。發揮業務庭室對團隊的監督管理作用,實現有序放權與有效監督的有機統一。特別是結合內設機構改革,由內向外打破原有的辦案格局,在專業化建設基礎上實行扁平化管理。

第二,審判團隊與合議庭有效對接。在二審案件佔比較大的普通中級法院,建立內嵌合議庭的相對固定的審判團隊;在一審案件佔比較大的知識產權法院,建立一名法官帶領若干輔助人員組成的基礎審判單元,需要組成合議庭審理案件時,由基礎審判單元隨機組成新的審判團隊。

第三,審判團隊之間自洽相容。組建高效型審判團隊、專家型審判團隊、孵化器式審判團隊、大要案審判團隊、院庭長審判團隊等類型多元審判團隊,團隊內部平權管理,各類審判團隊之間不存在行政隸屬關係,相互之間平等行權、自洽運行。

三是同步跟進,強化審判團隊監督管理。

明確各類人員權責,進行有效獎懲,同時依託信息化手段強化審判權的監督管理。

第一,明晰權責清單。制定不同審判領域團隊工作細則,明確團隊各類人員工作職責權限,同時,建立院庭長權力清單和負面清單,明確院庭長行權邊界,為審判團隊監督管理打下基礎。

第二,建立有效獎懲機制。根據不同案件類型建立差異化的績效考核機制,明確法官對團隊輔助人員享有獎懲建議權,績效考核獎金分配不與法官等級、行政職級掛鉤,而是注重向一線傾斜,並適當拉開檔次,切實調動團隊辦案積極性。

第三,不斷完善監督機制。明確院庭長監督“四類案件”的具體情形、發現機制、監管權限、監督方式,依託人工智能和大數據手段,加強案件流程管理和程序審批,確保有序放權、有效監督、科學管理、提升質效。

在推進審判團隊建設中,北京法院注重加強黨的建設,在新型審判團隊建立黨小組,確保辦案單元黨組織的全覆蓋,建立市級財政統一保障的聘用制輔助人員招聘管理制度,實行隨機分案為主的分案機制,健全繁簡分流的訴訟分流機制,推廣模塊化審判和要素式審判方式,探索信息化應用和集約化管理等一系列與團隊建設密切相關的綜合配套舉措,推進團隊高效順暢運行。2017年,全市法院審執工作實現收案數、結案數、結案率、法官人均結案數上升,未結案數、三年以上未結案數下降的“四升兩降”突出業績,同時,一審判決案件改判發回重審率等與審判質效密切相關的核心指標均平穩向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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